池恒沿着洞壁的灯火找到了出口,洞外是一个宁静的山村,田亩井然,阡陌纵横,鸡犬遍地。
洞口对面是一个木栅栏围起的农家院子,地方宽敞,兵器陈列,里头有好些壮汉在练武,这里应该就是龙虎堂的据点了。
池恒钻进隐匿的林间解决了个人问题,出来时远远看见季红英出现在农家大院里,大声吆喝:“恭、喜、、财听令,大当家让你们下山一趟,到榕城候命,不得有误!“
“是!”四个壮汉抱拳出列,对季红英毕恭毕敬。
池恒不是没见过英气的女人,他的娘亲就是人人称道的女中豪杰。不过,这个农妇打扮的“二当家”似乎比他的娘亲更有魄力一些,事必躬亲,令出必行。
她不是小家碧玉的长相,却有一种雌雄难辨的帅气,身材高挑匀称,举止潇洒利落,看起来是个相当靠谱的“兄弟”。
池恒停在大院外看她,处境有点尴尬。
明明无人看守,他应该逃跑才是……
偏偏他答应了她“绝不逃跑”……
池恒是个死心眼,性子执拗,就算在贼窝中也“不知变通”。他像木头似的杵在院外,杵到季红英不经意现了他,走过来夸:“你倒是老实。”
“君子一诺重千钧,我不会逃跑的。不管你信不信,我无意打听龙虎堂的消息,去王屠夫家只是为了探查你是不是我妹夫养的外室。”
“我?外室?”她这个“傻妞”傻得远近驰名,也就只有这样的榆木脑袋能够想出这种可能。“哈哈,池恒,你是对你妹妹多没有信心?”
“我——”他根本不是这个意思,然而口舌笨拙,一时解释不清,“总之,我对你们没有威胁,剑还我,让我离开。”
离开贼窝还舍不得一把破剑,莫不是个剑痴?
季红英见此人说话做事一板一眼,忍不住想逗逗他。“这样吧,剑还你,咱俩比一场:你赢了,可以走;输了,留下来与我成亲,如何?”
“好,一言为定。”池恒醉心剑术多年,自问有些心得,长剑山庄的“狐朋狗友”也不是他的对手,如今正好能自证实力。
季红英见他这般自负,兴致大,让人取来两把长剑——池恒的“白月”以及季红英的“挑衅”。
“白月”是一把精致得像藏品的宝剑,如它主人一般锋利、凌厉、纯粹,有月之风华;“挑衅”则不同,它就像市集上勉强能用的猪肉刀,锈迹斑斑,刀锋暗钝,但对于季红英而言相当趁手。
季红英特地邀请他进了大院比剑,让所有龙虎堂的弟兄围观,免他输了赖账。
池恒对此亦无异议,要是当众赢了赫赫有名的二当家,他在江湖上也算是号人物了。
两人相对而立,大战“一触即”。
季红英提了剑左瞧右瞧,漫不经心。
池恒对待比试显然比她认真得多,一张脸沉得如索命阎王,可惜了清秀俊朗的底子。
池恒见她这般“不屑”,心中不忿,二话不说出了招——
他身影迅疾,如鬼魅祟行,剑一下子就往她喉咙抵去。
季红英不知何时潜到了他身侧,压根儿没用剑,反手给了他一掌。
这感觉,似曾相识!
池恒没工夫找回忆,只知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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