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未嫁听完,竟然有些羞怯的低下了头,而后突然眸子—亮,转首对着后方喊道,“春杏,快拿笔墨纸砚来。”
楚未嫁是江暮城有名的才女,所以经常随身携带着笔墨,供她用。
虽然父亲母亲都不让她和江家弃子江别见面,她当然不听,她自己要做的事很少有人拦得住。
但她和江别的见面,每次都是她精心安排的,她怕父亲知道,每次出门都不带下人,怕他们是父亲的间谍,特务,父亲虽然也知道,但大多数也都由着她。
此刻石桌上已摆了几样糕点,果盘,当然,还有笔墨纸砚。
楚未嫁拿起笔,两个灵动的眸子深情脉脉的望着江别。
江别想不通她又是搞哪—出,他就索性拿起糕点吃起来。
“小姐,墨快磨好了。”春杏轻声道。
见楚未嫁没理她,她就抬头看去,这一抬头不要紧,就看见自家小姐,正趴在石桌上吃着毛笔上的毛穗,眼光瞬也不瞬痴望着江别。
“哎呦,哎呦,小姐。”春杏连忙提醒。
楚未嫁突然一抬柔荑,惊喜道:“有了。”
紧接着就在纸上奋笔疾书的快速写下,但写到一半,就听见春杏惊愕的声音:
“小姐,你还没有蘸墨水呢??”
楚未嫁定睛一看间,这才发觉她手中的笔没有蘸墨水,傻笑一通,连忙蘸上墨水,玉手一伏,龙飞凤舞的写下四行大字。
写完,她仿佛很满意,就叫春杏去把她给江公子准备的的礼物拿过来。
几个弹指后,春杏手里拿着个被红布包着的长物,小心地放在了石桌上。
江别神情一怔,不明所以的问道:“楚小姐,真是给我的?”
“这能有假,这是姑姑送我的玉箫,今日送给江公子,请江公子不要拒绝。”
楚未嫁说完,竟然站了起来,破天荒的行了—礼。
江别自然知道楚未嫁是什么性子的女子,和春杏的性子一样“倔”,今日竟然给我行礼,难道我这一生都逃不了她的魔爪了吗?
但转念,江别心中就生出了一个其他的想法,不会是有什么事情吧?
春杏掀开红布,是一支长箫,通体紫色,长箫最下端有着几个粉色的字体,“望月君子”,看起来不像刻上去的,倒像是原来就长在上面一般,浑然天成,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和谐。
再看长箫的上面,纹理繁乱,怕不是—件稀罕物。
江别连忙推辞,但楚未嫁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犹如晴天霹雳。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次见面了,请江公子务必收下。”
江别心头一跳,脸色一暗,忙问道:“啥子?为什么?你要去哪里?你今年才刚满十岁,难道你要嫁人??”
“噗嗤!江公子想什么呢,我家小姐心中心心念念的人只有你,怎么可能嫁人。”春杏在一旁掩嘴笑着打趣。
突然被春杏说出来心心念念的是江别,楚未嫁心中也是五味俱全,不知何味,自己刚才又说出自己和他是最后—次见面,她心中又变得悲伤起来。
肌肤胜雪,本该双瞳剪水,一颦一笑都让人难以忘怀的楚三小姐,此刻的眼眸中却是充满了泪珠。
();() 江别在一旁不知所措,楚未嫁在他印象中一直都是个脾气坏,爱打闹的小迷妹,但此刻突然哭泣,江别是闻所未闻呀,但他也知道女孩子是需要安慰的。
于是江别语气温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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