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清看一眼,是他的经纪人林榭。
除了电话之外还有很多条消息,林榭说他人已经快到祝清家门口。
祝清起身给管家打了通内线,让他去门口接林榭。
睡一觉后,身体的不适减轻,祝清心情也好了一些。
他换了身衣裳,去楼下等人。
林榭今天不是独自上门,随行的还有他的宠物。
“发发!”祝清喊了一声。
听见祝清声音,活泼的哈士奇飞快穿过花园,等快进门时忽然停下,它走到祝清身边,在他身上嗅了嗅。
“这才几天没见,你就不认识我了?”祝清弯腰揉揉发发的耳朵。
发发看着蠢萌蠢萌的,用脑袋蹭了蹭祝清的手。
“呦呵,今天我家蠢儿子这么矜持啊,都没往你身上扑。”林榭走近后吐槽,他养的这家伙就是个颜狗,只要看见好看的人就特别激动亢奋。
平常每次看见祝清,第一件事肯定是往他身上扑。
今天发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见到祝清居然没有往日的热情,倒也在撒娇,就是只在祝清腿边转悠。
林榭心想,总不能是因为这家里到处都是陆浑的信息素,所以他家这傻狗也害怕了?
“身体好点没有?”林榭问。
“我身体本来就没问题,只是心情不好。”祝清说。
林榭是祝清经纪人,也是他多年好友,自然知道祝清这段时间心情不佳的缘由。
“陆总还是不答应吗?”
祝清嗯了声:“我早就猜到他不会立刻答应,过段时间就好了。”
“祝清,你必须要离婚吗?”林榭问。
祝清忽然就笑了:“当然啊。”
就算看了这么多年,林榭还是觉得祝清可真会长啊,五官没一处不好看,合在一起更加完美,眉目如画。
当他笑时,颜值又往上攀了好几个台阶。
也难怪,当初见第一面,陆浑就确定了联姻对象人选。
换做是任何人,应该都很难逃开祝清的美貌攻击。
当然了,在林榭心里,陆浑肯定不可能是那么肤浅的人。
“林榭。”祝清忽然说,“我们认识多少年了。”
“从高三到现在。”林榭道,“少数也有快十年了吧。”
祝清顿了下,看向窗外不断飘落的树叶,仿佛隔着玻璃试图触碰久远的时光:“我认识陆浑已经二十几年了。”
他说的是他认识陆浑,而不是陆浑认识他。
在陆浑眼中,两人初次相识是在三年前,陆家为陆浑准备的生日兼相亲宴会。
“祝清,你现在这样……”
祝清打断林榭的话:“我知道,我知道自己现在很不正常,所以我才必须离婚。”
林榭轻轻叹息一声,他拍了拍祝清肩膀:“无论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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