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地牢里,金旺终于支撑不住,昏睡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金旺在饥饿中醒来,他浑身无力,茫然地向四周。
忽然,他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睡意全无。
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他甚至不知身在何处,这里是牢房吗隔壁牢房传来的哭泣声、哀嚎声呢全都没有了,甚至就连那此起彼伏的老鼠和蚊虫的声音也没有了。
周围静得可怕,死一般的静。
难道他已经死了这就是死后的世界吗
金旺的嘴角浮起一抹笑容,他终于死了吗
他本是个农家子,有一年家乡遭灾,村里饿死很多人,堂叔把他骗出来,说是要带他去赚钱,可是却把他卖给了戏班子。
他在戏班子里待了一年,后来戏班子招惹了地头蛇,他失手打死了人,那年他只有十二岁。
他被关进牢里的第三天,有人把他赎了出来,一起赎出来的,还有因为杀死后娘被抓进来的金婆子。
他和金婆子不是夫妻,他们是同袍,他们全都是死士。
他早就该死了,村里人饿死的时候,他就应该死了。
可是他没有死,后来地头蛇欺负他们的时候,他也应该死了,可是他还是活下来了。
现在他终于死了,死了就死了吧,他被抓住以后,他甚至没有想过要逃跑,因为他知道,即使逃走等待他的依然是死。
即使他能逃离这些人,他也逃不出主人的手掌。
身为死士,他们只能成功,如果不能成功,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十二岁那年,他和金婆子走进死士营,从那天开始,他就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主人。
那时的他不怕死,他随时会为主人去死。
可是他平平安安度过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里,他从一个青涩少年变成如今八面玲珑的金旺,他喜欢穿柔软的千层底鞋子,他喜欢在温热的烧酒里加个各种果脯,他还喜欢吃孙记的肉夹馍,每天都会打发人去买几个回来。
虽然他和金婆子扮做了假夫妻,可是他喜欢的却是戏班子里的红袖,他喜欢红袖温暖的笑容和纯净的眼睛。
可也只是喜欢而已,他不敢让人知道,更不敢让红袖知道。
他只是死士而已,他没有亲人,也不能有人。
那天去蒋家唱堂会,他借故没让红袖一起去。
红袖不是死士,她是真真正正的戏子,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不想让红袖淌进这滩浑水。
也不知红袖怎样了,那姑娘戏如命,如果知道小坤班出了事,她会难过吧
金旺胡思乱想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想法。
他想起了红袖,想起了老孙家的肉夹馍,他甚至想起了他新买的一对芙蓉鸟。
他死了,红袖很快就会忘记他这个人吧,老孙家生意那么好,不缺他这个客人,彩云飞的老板夸过几次了,想来会把那对芙蓉鸟拒为己有吧。
这些他至死都还牵挂着的,都会渐渐忘记他,他如同太阳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我嫁给了二婚男成了后妈 大秦国相 三年时间差 都市甜宠:总裁把香软小娇妻宠上天 [星铁]附身帝弓后嘎嘎大捷 [综英美]我真的想当好人 [综]我靠美食系统搞基建 吾父朱高煦 道观养成系统 云禾 穿越:带着老宅在七零年代吃瓜 给综漫世界一点原神震撼 青月映明霜 鳏夫的文娱 娱乐至上:科研专家被迫营业 密教马甲但是提瓦特 反派女配她装比,她让别人遭雷劈 拿捏!强宠!厉爷夜夜跪哄小哭包 跛脚赘婿?我乃至尊天师! 读懂暴君心里话
魔术的才能是一流,但体能的方面是废材召唤的使魔可以是成千上万,但自己是独守后方对此,只想说一句话。那都不是事这是得到奇迹,亦对奇迹珍爱有加的少年的故事。只要有使魔同伴,我便是无敌...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路人甲目露怜悯之色真可怜,年纪轻轻就得了白内障。我的视角有三百六十度路人乙神色惋惜真可惜,长得这么帅却眼神儿不好。我能看到一公里以外路人丙摇了摇头,扔下几块硬币离开了。...
节奏快故事性强反派高智好消息有人要卖我古董坏消息这玩意是诡的好消息幸亏我没收坏消息诡缠上我了这是一个现代背景下,妖魔诡怪肆意横行的故事。Ps本书绝不拖沓,全程干货,百万字正常完结。...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接档文女主靠金手指横行七零穿书本文文案田明依作为一个有前世记忆的娃娃,唯一的庆幸就是,幸亏她穿越的是平行世界的六十年代,不然她真得崩溃。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就发现她堂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