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完《步兵操典》,李明远从帐篷里走出来,这时,前方平地上出现一个身影,
等到稍近一些,李明远认出来人是骑兵团的一个中级军官。
“世子,卑职有事禀报。”骑马奔腾度很快,方明洪进入军营里,立刻下马道。
“不在草原上训练,跑到我这里来干什么?”李明远微笑道。
“兄弟们训练了二十多天,有些疲累,想和世子请两天假。”
“三天前全军刚放过一次假,怎么这么快又累了?”
“世子慧眼如矩,卑职也不瞒您,卑职想带着手下弟兄们进行一次长途演练,顺便看看能不能抓到几只鹰。”
长途演练是李明远定下的训练计划,方明洪用演练的名义带着手下捕鹰,倒也说的过去。
“呵呵,上次想要我的黑泽没成功,这次就打算自己捉一只。”李明远笑着说出方明洪的真实目的。
“捉鹰演练两不误嘛,还望世子准许。”方明洪道。
“部队演练原本打算过两天再进行,既然你提前提出来了,那么就提早进行部队演练。”
“谢世子成全。”
“不要高兴的太早,这次演练是有计划的,不是骑兵突进五六百里这么简单,你想要捕鹰还要等着一段时间。”李明远泼冷水道。
“多等几天时间不要紧,只要世子答应我们捕鹰就行。”
军事训练不是儿戏,方明洪没有因为时间推迟而不满,立刻回答道。……
热兵器的出现并不意味着骑兵完全被淘汰,事实上一直到二战时期,骑兵依然在战争中挥着重要作用。所以针对骑兵的训练,李明远一开始就做好了安排。
第二天早上,羽林禁卫旅全体官兵集结完毕,准备进行六百里的长途奔袭演练。
营门外,李明远骑着高头战马走到三千禁卫旅士兵面前。
缴获了七千匹军马后,华人独立军的战马数量不再短缺,李明远给营级以上军官每人配备一匹军马,并命令所有营级以上军官必须学会骑马。
军官是一支部队的核心,华人独立军转进巴西南部要经历几千公里的长途跋涉,
而在转进过程中,会骑马的指挥官无论是迅调动部队,还是在敌人袭击下保住性命都比不会骑兵的军官有优势。所以李明远才布这条命令。
站在李明远面前的分别是羽林禁卫旅的第一、二、三团,三个骑兵团中,骁骑团老兵最多,一千人的编制中,有五百人是原本的骑兵团士兵,剩下的五百人也是从各支部队抽调的老兵组成。
骁骑团一人双马,是羽林禁卫旅的突击主力,由李大威兼任团长亲自指挥。
李大威身为羽林禁卫旅长,没有站在李明远身边检阅部队,而是以骁骑团团长的身份,站在骁骑团的前面,手持马刀,接受李明远的检验。
“骁骑团,飞骑团,云骑团。”李明远骑着高头大马依次走过三支部队的前面,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给你们起这个名字吗?李大威,你作为骁骑团长先回答。”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BOSS之友!主角公敌!女主克星!终极反派!古霄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着,反派逆袭,踩死主角,俘获女主芳心!VIP书友群521621432,全订的书友都可以加入进来,血月将在这里和书友们讨论剧情,发放里番。...
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但我依旧向往光明。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醒醒吧!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戚若以为等自己年岁到了会被后娘随便嫁给一个汉子,可她没想到她后娘如此之狠,竟将她嫁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傻子,还好还好,这傻子总算还晓得疼人...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