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高咏怀打这通电话给陶暮,除了通风报信,自然也抱着一点瞧热闹的心理。
飞讯网最近一段时间的发展势头太猛,所有业内都瞧陶暮不顺眼。恨不得陶暮什么时候能栽一个跟头。
然而拿人身世做文章这种手段太过下作。更何况陶暮当时才五岁。就算真的有什么不对,一句“小孩儿不懂事”就能翻过篇去。所以即便是高咏怀这帮听到风声的,也只是觉得幕后人的手段太阴狠下作,陶暮有点犯小人。倒是没有什么落井下石的心思。
当然了,闲着没事儿能到春风得意的小陶总被人搞到焦头烂额,也算是一出好戏。
“小陶总似乎有些流年不利犯小人啊。”电话另一端,高咏怀好整以暇的建议道“我听说大佛寺的香火很灵。小陶总要不要去烧烧香拜拜佛,除除晦气”
“多谢高总提议,我会考虑的。”撂下电话后,陶暮有些无力的搓了把脸。
“怎么了”孟齐走到陶暮身边,拍了拍陶暮的肩膀“谁的电话”
“围脖的高总。”陶暮了一眼围在一旁的飞讯员工,苦笑道“回去再说吧。”
孟齐出陶暮的情绪不太对,立刻带着陶暮回家了。
回去这一路上,陶暮闭着眼睛靠在副驾驶的窗户上。窗外明明灭灭的霓虹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流光溢彩的光影将他的轮廓氤氲的越发深邃。
陶暮回忆起他五岁以前的光景。
他跟厉啸桁说,跟所有人说他五岁那年发了一场高烧,记不起以前的事情。
其实并不是。
陶暮对五岁以前的事情还是有一点印象的。他依稀记得他的养父母曾经对他很好。
陶暮的养父母是一对不孕不育的夫妻。陶院长说,那会儿陶暮刚刚被送到孤儿院不久,因为长得好,又不哭闹,还是个小子,很多夫妻都想领养他。陶院长考虑再三,最终把陶暮交给他的养父母。是觉得这对夫妻能给陶暮一个正常的家庭氛围,让陶暮健健康康的长大。
事实发展也如陶院长所料。那对夫妻领养了陶暮以后,对陶暮特别好。至少陶暮在五岁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不是爸妈的孩子。只是偶尔,陶暮在院子里跟邻居家的孩子玩儿,总能听到邻居阿姨跟他爸妈感慨捡来的孩子还挺聪明。陶暮回去问爸妈什么是捡来的孩子他的养父母就搂着陶暮说他就是垃圾堆里捡来的孩子。
后来陶暮问大院里其他小伙伴,发现大家都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好日子就这么过了四年。领养陶暮那对夫妇恰好也姓陶,所以就没给陶暮改名字。只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小宝。意思是爸妈的小宝贝。
可惜捡来的宝贝终究抵不过自己亲生的宝贝。大概是在领养他的第四年夏天,陶暮的养母意外的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个惊喜让他的养父养母特别高兴,陶暮也跟着高兴。他其实很喜欢小孩子,也希望爸妈给他生个弟弟。
然而很快,养父养母对陶暮的态度就变了。曾经把陶暮当成亲儿子,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一对夫妻,开始对陶暮百般不惯。嫌他太吵太闹,惹人心烦。动不动就推他两把打他两把,再也不肯抱他了。
陶暮那会儿不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爸妈讨厌他淘气,不喜欢他,就不敢吵也不敢闹了。然而养父母又觉得陶暮小小年纪性情这么阴沉,不是好事儿。
后来弟弟出生,养母就越发防着他。陶暮依稀记得养母不肯让他进卧室,生怕他伤害弟弟。陶暮就趴在卧室外面的窗户上,脸贴着玻璃,养母把弟弟搂在怀里,温柔的拍着他,给他喂奶。
弟弟刚出生几个月,那么小,黑乎乎的,一点也不好。但是哭起来的声音特别响亮。陶暮就觉得弟弟挺可的,像邻居家那条黑乎乎的小狼狗。毛软软的,抱起来的时候小身子热乎乎的。
陶暮以前还会喂他火腿肠。可是自从弟弟出生后,他再也没牛奶喝,也没有鸡蛋糕吃,爸妈也不给他买火腿肠了。可是邻居家的那条大狼狗依旧黏着他。
要是我弟弟也能这么黏着我就好了。
陶暮觉得他可以没有新衣服穿,没有新玩具玩,但是可以玩弟弟,也挺好的。
可惜养父养母从来不让他接近弟弟。有一天,养父在外面上班,养母在院子里洗衣服,卧室里的弟弟突然哭了。正蹲在墙角里抠土的陶暮赶忙扔下手里的树枝,跑进屋子里弟弟。
他的小弟弟,那么小小的一只,小胳膊小腿的,裹在一个小小的被子里。黑黑的小脸哭的通红,还冒鼻涕泡。
陶暮凑上前,小心翼翼地用手指碰了碰弟弟的脸颊。
软的,滑的,像妈妈给他做的鸡蛋糕。嫩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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