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商人虽听不懂白胡子说了什么,但他的语气神态明显不利益自己的生意。
“那个臭烘烘的老头在说什么?”克拉兹尼问小翻译。
等小姑娘告诉他之后,胖奴隶主愤怒地跺脚,“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
“告诉那个西方蛮子,我们将无垢者的行为称为‘顺从’。我知道安达尔人骑士很有名,但即便骑士比无垢者更强、更快,武技更高明,也有一点远远不如我的好奴隶,那边是绝对顺从,绝对忠诚。
再问问那个婊子,如果她父亲的士兵都像我的好奴隶那样忠顺,她还会像条流浪狗一样无家可归吗?”
末了,他灌了一杯冰葡萄酒,舒畅地吐出一口凉气,补充道:“当然,你注意下措辞,别让我的好客人感到半点不愉快。”
小女孩磕巴着将他的话翻译一遍,意思全部表达到位却没半点冒犯之意,听得丹妮都为她感到心疼:我太难了!
阿斯坦凉凉一笑:“如果要温顺,我不如去卖绵羊。”
克拉兹尼听到翻译之后,笑得露出硕大而洁白的牙齿:“我一声令下,这群绵羊就会撕碎他的肚皮,让他臭烘烘的老肠子流到砖地上。”
小翻译道:“无垢者不是羊,他们有着狗的凶猛与忠臣。”
“猎狗?”
丹妮呢喃一句,缓缓地沿着奴兵队列一边走一边观察。
身后擎遮阳伞的女孩紧跟在后,使她一直处于阴影之下,这却提醒了她:无垢者在太阳的暴射下已经站了一个白天加一个上午,没有遮阳伞......
丹妮发现这批无垢者中超过一半有多斯拉克人或拉札林人的古铜色皮肤与杏仁眼,显然多斯拉克卡拉萨对奴隶贸易做出了“杰出”贡献。
剩下的有自由贸易城邦白人、魁尔斯奶人、盛夏群岛黑人,连蜡黄皮肤、尖脑壳的鸠格斯奈人都有一两个,真不知谁从那么远的地方弄过来的。
除了外族人,有着琥珀色皮肤,红黑相间的直立头发的吉斯人也被训练成的无垢者。
连同族都不放过,真狠啊!
这些无垢者全都脸颊光滑,眼神麻木。
明明高矮不一,年龄也在14到20之间波动,看上去却给人一种他们都是模子打印出来的感觉。
外貌不同,但灵魂已经被强制塑形成一个模样,丹妮心想。
“为何要阉割?”她通过小奴隶问克拉兹尼,“男人比太监强壮,大家都知道。”
“对战士而言,什么最重要?”克拉兹尼神色少有地郑重,“力量?公牛强壮有力,但在斗技场里,每天死的都是它们。
就在三天前,一个九岁女孩就在约锡尔斗技场中杀了一头野牛。
我们古吉斯帝国用称霸世界的事实告诉所有人,纪律远比力量更重要。
无垢者便是步伐一致的古吉斯军团的重生,绝对服从,绝对忠诚,全无恐惧。”
很有道理,近现代战争无数事例都在证明一件事:军队中纪律最为重要。
丹妮默默心到。
“最勇敢的人也害怕死亡和残疾。”阿斯坦抬杠道。
克拉兹尼闻言又是露齿一笑,“告诉那糟老头子,他闻上去浑身尿臭,竟需要根烂棍子才可以站得住,比残疾更残疾,不如跳海里淹死了干净。”
“真这样说,主人?”小翻译无奈了,这种骂人的话她不知道如何改得婉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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