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抚小说

第7章 遇见(第1页)

慢慢的熟悉,一点点的放下心中的戒备。有很多,在不知不觉间就会出现。

知心的话,放弃的话,混账的话。吃饭喝酒聊天,说着说着,一不小心就会说出真心话来。

和萧凡做朋友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都觉得他是一个忧郁、固执且专注的人。

时常会看到他独自一个人坐在窗边望着远方发呆、出神。好几次我顺着目光到达的远方去看,却发现除了高楼以外还是高楼,并没有什么值得欣赏的风景。

我曾经问过他,你在看什么,看的那样专注,那里又没有什么好看的景,我说你到底在看个什么劲。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最后,什么也没说,就那样径直的离开,留下莫名其妙的我在原地思索。

对于过往,萧凡说,他不在乎,那些没什么了不起的。只是和他工作的时间越长我就越发现,他其实是一个特别恋旧的人。

一支笔,不过是有人做宣传给公司的每个人的福利。当我们大家差不多都已经把这件“推销品”给放到角落开始用新的笔书写文案的时候,他却还是固执的一直在用。

曾劝说过,让他换一支更好的笔,毕竟那样才符合一个知名编辑的身份。

“人靠衣裳,马靠鞍。”一直都觉得这句话是没有错的。一见面,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无非就是你的仪表。如果你穿戴不整齐,别人一定会觉得你是一个生活不够规律的人,就有可能回轻视你。

虽说这不过都是些繁文礼节,很多时候并不需要过多的去重视。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时刻,还是应该注重一下的。

他没有,萧凡虽说嘴上讲:自己会注意的,会换一支笔的。可是,他却一直都没有,直到我离开走的时候。我离开后,他是不是还留着那只笔,我并不知道。只是,一支笔能够被一个人用两三年,也已经算的上是很久了。

他给出不换的理由是,我习惯了,不想换了,就这么着吧。别人爱怎么看怎么看去,我眼不见心不烦的,想那么多做什么。

是的,看不到,何必庸人自扰给自己添那么多的烦恼。

恋旧,恋旧的人是不可能轻易的哥和过去说再见的,不是吗?

这不,有一次在他俩吃饭的时候,喝了一点酒,他就说开了。

萧凡说:顾欣雨是他喜欢过的女生里面时间最长的一位,是给他记忆最深刻的一位女孩。

既然喜欢的时间最长,记忆最深刻,那么这个女孩一定很漂亮吧,我问他。

没有,其实,也一般般了。

萧凡给她的定位是清秀可人。

听到这里,我明白,一般清秀可人都是礼貌性的夸奖。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这姑娘不漂亮,一般人,很一般的那种。

当然,我觉得他这样说一定是因为她已经是记忆中的人了,时间也已经过去了好久,漫漫红尘路上他已经见过不少的女性了,现在自然就会变得很理性了。

时间能让很多事情变得清晰起来,也会让很多情感沉淀下来。洗尽铅华,大浪淘沙,最后的最后,剩下的不就是那几分的理性。

我有理由相信,顾欣雨长得一定不错,我更可以肯定,她很温柔,是他向往的类型。因为,当他说起这个女生的时候,虽然嘴上风轻云淡,不过眼睛里缺闪着光,仿佛看到了什么。

有很多东西越是得不到,记忆也才会越深刻。看着他的这个样子,突然间觉得他真的好傻。

真正的交集,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文理分科之后。

那时,他看到顾欣雨也就只是匆匆一瞥,还没来得及细细去看,就已经来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后来萧凡说:她学习真的好认真,就算是分科分班也丝毫没有影响到她。或许,优秀的学生,可能就是那个样子。那时的他在心底里暗暗想着。

其实,也不尽然,学习好,有时候和认真也没多大关系。就像许默那个家伙,他的学习和认真好像也没多大的关系。

分班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他俩都没有任何的交集。用萧凡自己的话说就是,云泥之别,天上地下,平行线而已,怎么可能会有所交集。

只是,有些事情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换的。经过了差不多一年的努力,萧凡从后排成功的来到了前排,成绩也开始处于中上的水平。虽说依旧比不上她的成绩,至少差距在慢慢缩小。

前排的生活枯燥且乏味,老师在讲台上认真的讲,时不时还点个名回答个问题。对于他擅长的文科类,自然而然是任他洪水滔滔,我自岿然不动;只是遇到了“他不认识人人认识他”的英语,用兢兢战战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萧凡自己也说那个时候的他总觉得头上的那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会落下来。

用这则源自古希腊神话的故事来说明他那时的心情可能并不是十分的恰当。不过那种令人感觉处于一种危机状态是不会错的。

幸运的是在英语老师也知道他有几斤几两,并没有刻意的去捉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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