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了五年了!”我自豪地说道,这时我已经回到了那个自信的我。
“五年?难怪你的英语这么好!”Y听我说这样背单词已经坚持了五年了,默默一算,一年是1500个单词,五年......都要7500个单词了,于是不由地赞叹道,说话时她那双大大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我这个人有个特点,那就是特别有毅力,凡是做事,都必须想清楚了才做,而一旦开始做,从不轻言放弃。
当初跟着我爷爷学英语,前三年主要学英语语法,但我渐渐地发现学英语语法容易,但要想学好英语的关键在于你掌握了多少单词,我在看英文原著时,语法一点问题都没有,但由于掌握的英语单词不够,因此不时地需要查阅中英文字典,这样一小时看不了几页。
于是我下决定要掌握7000-8000个英语单词,但背英语单词是一个细水长流的事情,你第一天可以背50个单词,第二天也许也可以,但慢慢地你就会发现很多单词是“前背后忘记”——因为在一个中文的环境中,你没有机会去使用这些学过的单词,因此很容易忘掉!
所以我想出了一个笨办法,那就是每天复习已经背过的单词,我把英语单词抄写在小本子上,每天利用上下班走路的时间,工作中休息的时间,以及任何零碎的空闲时间,都拿出来复习几个。
这时Y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看着我,这个眼神我曾见过,就是我们去“915”厂培训的第一天,我创造了当时“915”厂的培训记录,当时她就是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像看着一个另类似的凝视着我,不过这一次,她的眼神中又多了一丝的折服之情。
从这次以后,渐渐地,Y在上晚班休息的时候,如果我也加班,她也会单独主动来我这里了。
随着我和她单独接触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们俩之间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那么拘束了,我们会谈起我们的小学时代,我们的中学时代,以及中学毕业后在家“待分配”的那几年难熬的日子。
我们也会谈一些国家大事,包括我们的人生前途,但那时的我们看不到自己的前途在哪里,我们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我们所在的高泰电讯组每个月有足够的生产任务,让我们每个月都有工资可拿就心满意足了!
一句话,我们有很多共同的话题。
在我的一生中,可以说“艳遇”的机会很多(两只手都不够),但其中有四个最令我难忘:
一个是和我最有共同语言的;
一个是最能读懂我的;
一个是我的红颜知己;
一个是最体谅关心我的。
而Y就是那个和我最有共同语言的人。
可能是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Y非常正直,热爱祖国,非常崇拜老一辈的革命家和科学家。
这,与我非常相同。虽然我不是出生在一个革命家庭,但我的祖辈和父辈们也都非常爱国,并希望能为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做点什么并且他们也确实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情。
我们两人都富有使命感,感到人活着就是应当做点事——虽然,在那个年代我们都很迷茫,不知道究竟应该做点什么事,更不知道人生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凑巧的是,她居然和我还生了同一种病,支气管哮喘——这简直就是同病相怜!
在很多很多的事情上,她的观点往往和我的看法非常一致的,以至一次她打趣道:“看来我们是‘一条战线’的”。
我说:“我们才不是一条战线的!当时我想入个团,接连写了两个申请报告,但是你的那个前任团支书就是不理我。”
当时高泰居委会的团支部书记姓张,后来Y接替她做了团支部书记。
她听后爽朗地笑了起来,说:“这是她们不识货!”
我听Y这样说,就耸了耸肩,对她做了一个不以为然的表情。
Y见我这样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就笑着对我说道:“要不,现在你再写一张入团申请书交上来,我当你的入团介绍人怎样?”
我听Y这么说,就瞪大了眼睛侧过头去看着她。
Y见我这样看着她,就认真地对我点点头,似乎在说:“真的!”
我见Y一脸认真地看着我,似乎在等着我的回答,就摇摇头,说:“我才不要走‘后门’呢!”
我这么说是因为那个姓张团支部书记走了后,Y接替她做了团支部书记,现在她自愿来当我的入团介绍人,那我的入团问题就基本上可以说是成了板上钉钉的事。
但我这个人有个特点,那就是凡事喜欢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争取,我不喜欢这种当时很流行的“走后门”社会风气。
Y听我说不愿意通过这种“走后门”的方式去入团,就没有再说什么,因为此时她已经对我的性格和为人处世方式很了解了,于是她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说:“我很喜欢你的这种性格!”
我注意到Y在不知不觉中用了“喜欢”这个词,这让我欣喜不已,虽然她说的是喜欢我的性格,而不是说喜欢我的这个人,但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使用了“喜欢”这个词。
初恋的芬芳,在于它起始于热烈的友情,似一片一望无垠的雪域,洁白无瑕,让人充满了无尽的遐想。
初恋的纯真,构成了我们内心深处最美丽的风景,是我们心中永远拥有的一份最淳朴的感情,它埋藏在我们的灵魂深处,与我们相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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