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
“纳什,快给锅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虫。”
纳什一听,连忙掀开帐篷,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惊恐叫声中,直接按进炖锅里。
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
护食而已?
打一顿不就好,有必要丢锅里煮。
以后可不能护食了。
不过话说回来,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没入热水中,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热水在毛发间流动,温暖整个身体。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脑袋,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
逢山打个激灵,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巫术啊。
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皮毛里才不长虫。
想到这里,逢山连忙伸出手,对着小狼崽,口中念叨奴兽术咒文。
一道红芒从巫器骨戒飞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虫纷纷离开小狼崽脑袋,集体投入热水的怀抱。
过了一会。
逢山觉得差不多了,拨弄小狼崽的皮毛,看不到臭虫的踪迹后,把它从炖锅里提出来,用兽皮包裹,放在火炉边烘烤。
纳什把炖锅拿出帐篷外倒掉,重新烧一锅雪水。
等会还要给雷鸟烫毛炖汤。
至于泡过臭虫,那又怎么样。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臭虫也是一种蛋白质,没看动物园猴子整天抓臭虫吃。
很快。
小狼崽的毛发烘干,解开兽皮那一刻,即便木讷的纳什也不得不夸一声漂亮。
一身漂亮的白色皮毛展露无遗。
每一根毛发都整齐而柔软,微微卷曲着,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是苔原狼,只有苔原狼才有这种白色皮毛。”纳什说道。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今夜祈梦[无限] 硅谷1990 笔下炮灰太难救 被小叔子强取豪夺后 我在诸天修金丹大道 人在天灾,被迫种田! 老祖宗说的对,男人不能惯 热恋慢燎 斗罗:道友,请入人皇幡一叙! 将军,夫人又去给您的马接生了 人类污蔑光之巨人,当这是女频? 四合院里的人生导师 斗罗:在斗罗重建三一门 洪荒之吾乃人族老祖 战锤:这个盖伦出心之钢 霍格沃兹之野生巫师 枝繁叶茂的傍晚[校园] 污蔑我反派?给爷死 未来吃瓜群[无限] 成了吸血鬼的食粮
BOSS之友!主角公敌!女主克星!终极反派!古霄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着,反派逆袭,踩死主角,俘获女主芳心!VIP书友群521621432,全订的书友都可以加入进来,血月将在这里和书友们讨论剧情,发放里番。...
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但我依旧向往光明。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醒醒吧!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戚若以为等自己年岁到了会被后娘随便嫁给一个汉子,可她没想到她后娘如此之狠,竟将她嫁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傻子,还好还好,这傻子总算还晓得疼人...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