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香是疤痕体,她脸上极容易出痘,一出痘就会留下痘印,要两三个月才能消下去,好在不是满脸的那种,而是零星的几颗,所以每次出门都会涂点遮瑕的粉底。
李拾光也给自己涂了隔离和口红,又觉得眉色有些淡,描了眉。
恋爱中的女人嘛,总想在自己对象面前展现最好的一面。
重点是孔嫣,孔嫣从下床开始,就洗头、化妆、换衣服,衣服换了一套又一套,最后还穿了一双十二公分的高跟鞋,搞得比约会还隆重。
几个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我们只是去吃饭,你穿这么高的鞋干嘛?不累啊?”
孔嫣现在已经练出来了,穿上恨天高已经走得很稳。
她挽着李拾光的胳膊,娇娇软软地撒娇道:“你们都长那么高,每次和你们走在一起,我都是最矮的那个,我当然要穿的高一点。”
她净身高一五八,穿上十二公分的高跟鞋也才一七零公分,还是没有李拾光高。
身高只有一六零的燕子笑道:“你是不是把我给忘了?现在你们三个大高个走一起,我才是最矮的!”
孔嫣皱着鼻子娇嗔:“我才不要像你那么矮!”
李拾光和陈香默契地对视一眼:孔嫣,有猫腻!
第104章
两人的目光不自觉的就投到孔嫣身上,笑着逼近她。
孔嫣眼底有些恐慌,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你们干嘛?”
四个人里面,孔嫣是最小的,生活中……一些缺点她们不去评价,但她的专业课成绩非常出色,可能是从小跟着她爷爷耳濡目染吧。
自从听说李拾光要自己研发护肤品之后,孔嫣最近的兴趣又落到护肤上,两人的研究方向虽然一致,但过程却不尽相同。
“小嫣嫣,你最近很不对劲哦~”陈香特别男友力的手撑墙壁作壁咚状,将孔嫣困在自己的臂弯内。
“说吧,是不是谈恋爱了?”李拾光也笑着问她。
陈香和孔嫣都在外联部,自从孔嫣很少去外联部后,她们就默认她和翟季颂分手了。
翟季颂本人是个非常会钻营的人,目光根本不会在对他没有多大用处的女孩身上停留太久,或许他会暂时的因为她们的美丽而停留,但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最终还会飞走。
对于孔嫣的及时回头,三人都是赞成的。
她们始终认为孔嫣太过单纯,而翟季颂心思太过复杂,不会是翟季颂的对手,怕她不会保护自己而受到伤害。
好在,最终她还是和他分开。
追求她的人很多,她本身也不是个为谁守身如玉,或没有谁就要死要活的,加上她和她们又不是同一专业,所以她经常出去有什么事,她们也不曾问过。
就好像突然有一天,孔嫣就开始在意自己身高了。
但女孩子嘛,突然有一天开窍了,喜欢穿高跟鞋了,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寝室中四个人,李拾光和陈香个子太高,不适合穿高跟鞋,燕月金之前太胖,穿高跟鞋也不合适,只有孔嫣,她是四个人当中个子最矮,脸长的无可挑剔,身材比例却不好,腿短且粗,会突然想到穿高跟鞋也不是不能理解。
故而几个人也没太放在心上。
陈香还拿了孔嫣的鞋子试了试。
孔嫣穿三十五码的鞋,陈香个子高穿三十九码的鞋,赤着脚都穿不进去,站在高跟鞋上面感受了一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人小’的感受。
燕月金见陈香去试那恨天高,也兴致勃勃的踩上去感受了一下那个高度。
她和陈香一样,也是个运动废,最擅长的运动应该只有跑步了,站上面还没走,就东倒西歪差点把自己给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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