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树挪死,人挪活!
萧晗在现代时,可是知道在小山村里挣钱的艰难,以及在沿海大城市里的工作机遇之多。
而福源城这样的小仙城,就和她的那个小山村家乡一样,在这里生活的人,也就是勉强温饱而已。想要有什么大的成就,那就是个笑话。
萧晗也不认为离开小山村,去外面打工就能有大成就,但所赚的钱,一定比在家里挣的多好多倍。最重要的是,挣钱的机会多啊。
所以,离开福源城,去别的更繁华的大仙城里生活,至少接触到的修炼资源更多更丰富。那么对于修为的提升,肯定帮助更大。
作为一个小小年纪就被迫离家外出打工的打工妹,萧晗根本就不怕去陌生的大城市里闯荡。在这陌生的异时空里,她更不会有背井离乡,故土难离的情绪。
当然,现在的萧晗,也不会莽撞的就离开福源城。
练气二层的她,修为实在是太低了些。而且口袋里不仅没有到异地落脚生存的灵石,反而还有欠账未清。因此就算她心动修炼资源更丰富的大仙城,也不会冒冒失失的就瞎闯。
萧晗自然也不会来劝江瑶华师徒离开福源城,人各有志,作为一个本地土着,江瑶华的阅历见识,判断能力,绝对比她强。
江瑶华也没和萧晗闲聊多久,就离开了。离去时,两人互留了对方的传讯符。
江婉也要和萧晗互留传讯符,萧晗有点舍不得浪费太多的传讯符,毕竟一枚灵石也才十张传讯符呢,小姑娘找她,绝对不会是为了正经事儿。
江婉看出了萧晗的小心思,取出一张传讯符,瞪了她一眼,“你写话本都赚了那么多灵石了,怎的还这么抠门小气?算了,你把这张传讯符打上你的灵息印记。”
等拿到了有萧晗灵息印记的传讯符,她又将有自己印记的传讯符塞了一张给萧晗,叮嘱道:“我要你回信息时,你可一定要回啊。”
正如萧晗所猜想的那般,江婉要互留传讯符,还真不是为了干正事。她是为了想早点知道新话本的进度,催更而已。
大头的欠账去掉了,萧晗感觉生活的压力一下子减轻了许多,她的生活档次,也终于提高了一点,每个月的生活费,提高到了十枚灵石,至少不用再经常过咸菜稀粥的日子了。
来到福源城的第三年。这一年,她依然是按照两个月一本书的进度,一共写了六本书。虽然她在别的仙城,女修书粉不少,但利润的大头,毕竟都被那边仙城的书商赚了,钱万山卖版权赚的也不算多,能分给她的奖励,自然就更少了。
平均下来,每本书的稿费加利润提成,也就有个三百灵石左右。
再平均下来,每天也就赚五枚灵石。看起来每天赚的并不多,不过是胜在天长日久,积少成多。
只不过她觉得有意思的桥段都写的差不多了,卡文的时间多,有点江郎才尽的感觉,越来越厌烦继续写书了。
好在有灵力的加持,她一旦有灵感时,可以笔走龙蛇,半天能干出刚开始一天的字数。这样一来,她就可以空出一点时间去外面干点零工活。
因此这一年下来,她除了还掉剩下的五百灵石欠账外,还积攒了一千六百灵石。
作为一个练气二层的修士,一年下来能积攒这么多灵石,看似很多,其实这灵石,也完全是省出来的。毕竟一年下来,她除了吃饭的开销。基本没添置过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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