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屠留白。
当然,看到这里的人,应该也都知道我的名字。
不过你们肯定不知道,写下前面长达九十几万字日记的时候,我其实已经九十一岁了。
往前的种种,不过是我这个暮暮垂老之人临终前回光返照时,终于记起一些我前半生的东西,写下的胡言乱语。
我与公输忌,当然没有找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隐居山林。
甚至,我们都没有去往昆仑,而是半途就下了车。
不远处是绝美的神山。
而在我说出‘试一试’后,便着急把我从列车上带下去的公输忌。
他背靠着分明已经目之所及的巍峨神山,对我说出了我这辈子听过最残忍的话语。
他说:
“小白,对不起.......”
“我们不能再这么错下去了。”
“其实,是我杀了你的二叔。”
听起来很好笑。
对不对?
可公输忌接下来真的对我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他说,纸人替死的纸法,我会,我二叔也会。
当年,公输仇将二叔割喉,将二叔放在了棺材里,连夜运送回望城......
但,二叔却没有死。
二叔在棺材里呼救,而他,害怕父亲因此而受到惩罚,彻底钉死了棺材。
这才是他万般愧疚的由来。
重逢时他手上带着的念珠,以及面对我时滔天的悔意都来源于此。
是我想差了。
公输忌再怎么说,也是公输家的孩子。
名家之后,从小到大不可能没有见过血腥。
我原先以为他愧疚,他确实是愧疚,但愧疚的不是自己为帮凶,而是......自己是真凶。
而他的父亲,公输仇,之所以在我威胁对方要回二叔骸骨时,会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也是如我所想,想要以新的血,覆盖旧的血。
这才更对,也比原先我想的‘杀一个人,来掩盖做另一个人帮凶的愧疚’要更合理。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如果只是帮凶,赎罪则要更加简单一些,而不是想着‘掩盖’还有‘习惯血腥’。
而公输忌在我面前的万般愧疚,则还有一个更加可笑的理由。
那就是,他可能,还真的对我有了几分真心。
太可笑了。
太可笑了。
光是想想,就要让我呕血三升,失忆许久的程度.......
哦对,失忆。
我现在会失忆。
或者说,我压根就没有停止过失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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