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老婆讨厌的是我马甲又不是我正文卷第162章:计划的第一步是先涨粉秦风站定,与那少年隔着栅栏相望。
如果不是身上穿的衣服很现代化,秦风都要觉得他是那些古代进京赶考的书生在雨夜寺庙里挑灯夜读了。
不论是神态还是专注程度,都太像了,秦风很久没见过读书这么认真的人。
在天朝的社会,读书和学习是两码事。
论起学习认真来,高中生是整个人类的巅峰。
但学习是为了考试,读书却有着各种各样的理由,小到消遣时间,大到为中华之崛起,每个读书人都能在这个区间内找到属于自己的理由。
少年看书的速度很快,不一会的功夫便翻了十几页。
或许是看的有些久了,他抬起头来,合上书,将书本放在双腿上,揉了揉眼睛。
很标准的眼保健操,让秦风想起了自己的小学,那会还有老师监督谁不做、谁偷偷睁着眼睛。
闭目片刻再睁开,少年正好跟秦风对上眼。
秦风便笑道:“这么巧,姑苏见过,没想到在首都还能再见面。”
那少年微怔,而后惊讶:“秦无相。”
“那是笔名,我本名叫秦风。”
少年从石头上下来,拍了拍裤子,秦风有注意到他的屁股后面被石头上的青苔弄脏,但少年却很随意,丝毫不在乎。
虽然不在乎裤子脏了,但他却很珍视手里的书,将书夹在腋下之后就不在用脏了的手去碰了,所以翻越栏杆的时候因为夹着书有些笨拙,秦风还搭了把手。
少年站稳身形,看向秦风:“我认识那些作家最早也是笔名,与人谈论起来,都是鲁迅先生如何如何,可不会说周树人怎样怎样。”
似乎这件事在他看来很重要,因为他真的很认真:“所以我也会叫你秦无相。”
秦风觉得这人有趣,便笑着回答:“随你吧。”
虽然只见过一面,但缘分的奇妙让秦风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新奇,能在首都遇上熟人的概率本就很小,何况是这种萍水相逢的人。
“《流浪地球》?”
秦风本想问一问他在看什么书,结果瞥了眼书脊上的字,直接愣住了。
原本以为是什么国外知名作家的名著,比如大仲马、高尔基谁的作品,自己读的也不少,还能以书会友。
好家伙,怎么是自己的书?
少年顺着秦风的视线看向自己腋下夹着的书,微微一笑:“上次在姑苏茶园里你说的那番话对我启发很大,盛名之下无虚士,从姑苏回来我便开始读伱的书了……以前是不喜欢这些科幻的,读几十页便看不下去了,但你的书例外,我很喜欢看。”
“对你有帮助就好。”
秦风两只手插在裤兜里,冲着少年儒雅一笑,然后看向人工池塘里的锦鲤,“抛开文学性,我认为故事有趣便是一本好书。”
少年问道:“你是来吃饭的吗?”
秦风点了点头,算算时间,电视台的那个李主任应该已经回去了。
“我也该回去了,”他冲着少年说道:“谢谢你愿意看我的书,这么有缘分,应该还会再见吧?”
少年没有说什么,秦风便笑了笑,转身离开。
目送着秦风的背影走进了竹苑的房间,少年也转头看向池中的锦鲤。
有几条还是他放进去养的。
人的相遇要靠缘分,而深入认识,从来都需要有人主动。
“少东家,我到处找您呢!”大堂经理气喘吁吁找到了少年,“刚才学校来电话,说让您别忘了待会跟招生办老师的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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