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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氏倒不是着意吹捧自家小姑子,实在是这小姑子的行事让人没话说,都说姑嫂难相处,她却觉得小姑子比自家亲妹子还贴心,不仅不刁难她,还时时帮衬她,对盼儿也没得说,按小姑自己的说法,那就是人美心善还能干,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这样的媳妇还有挑理的地方?
“听说胡家少爷读书也是极厉害的,读书人肯定也更喜欢会读书的人,将来两人夫唱妇随,肯定恩爱美满!”
吕氏听了心下宽慰,况且女儿还能松快多长时间呢,以后成婚了就再没有这样清闲的好日子了,因此只嘴上说说,其实心里也舍不得过分拘束了她。
理清思路后,冬秀行文越发顺畅,以往删删改改,每日能写两千字就了不起了,现在也不知是笔力练好了,还是每日抱着盼儿遛弯把臂力增强了,抑或两者皆有,反正状态好时日更四五千是洒洒水啦。
冬秀不是第一次写文,她前世也算个半红不紫的网络写手,对发表文章不算陌生,可在这异世发表的第一篇创作小说,依然给了她莫大的激励和感动,真有点像自己怀胎十月孕育了个孩子一般,千般小心万般呵护。
第32章守寡
大姐惠秀的婚礼如期而至,作为新娘的妹妹,她和二姐也是被分配了任务的,既要做伴嫁娘,在屋里陪伴大姐,支应事情,又要负责接待前来做客的小姐妹们,使她们人人欢心,任务还是很繁重的。
一大早起来,冬秀破天荒的好好捯饬打扮了一番,穿上新做得的西瓜红收腰广袖的上衣,配一条天蓝色的百褶裙,衣裳的颜色素净淡雅,上面的花纹刺绣却繁复绚烂,还有精致的滚边和系带,恰到好处的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清新中透着活泼喜庆,正合她这样碧玉之年的女孩子穿。
双红给她梳好发髻后,在乌黑的发辫上插上两枚亮晃晃的银质围绺花,脖子和手腕上戴着一式的梅花链和素空镯,显得别样娇俏可人。
冬秀看着镜中婀娜多姿的身影,突然有些陌生,这个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女孩子就是自己么?
她还记得第一次照镜子时看到的那个脸色蜡黄干瘦、头发稀疏枯黄的小女孩,实话说,连普通人的颜值水准都赶不上,甚至有些丑,很有点火云邪神的味道!可把她打击的不轻,又恰巧碰上吕氏要给她裹脚,当时是真觉得还不如死了,死了可能就回去了呢,所以才能有那么大的毅力坚持闹绝食。
当时真的差点就死了,当然,最后不仅没有死成,还成功躲过了裹脚的厄运,死过一次的人总会更加胆小惜命的,既然无法回去,只能过好当下,她便花了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来养护这具身体,索性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么些年下来效果居然也十分显著,绝对算是丑小鸭变天鹅的蜕变级别,美容真是女人一生的事业啊。
吕氏看着亭亭玉立的女儿,也是欣喜非常:“这打扮一下果然就不一样了,这县城里裁缝的手艺就是好,衣裳的确是比咱们这里做得好看。”
“娘,那下次咱们就都去县城里做吧,你和嫂子也做几套新衣裳穿穿,还有大哥和盼儿,就连王妈、春柳、带弟和张叔他们也可一人做一件!”冬秀心里美滋滋的。
吕氏戳一下她的额头,恨铁不成钢道:“前儿才跟你说了不要乱花钱,要学会节俭,今儿就又要败家了,你当咱家是有金山银库呢,你要有钱你只管给每个人做去,我反正是没那么多闲钱给你糟蹋的。”
今天到底是大姐儿的好日子,吕氏也就轻轻揭过,放她出去了,她自己不是个全福人,青年守寡,是不能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免得冲撞了喜气,破坏了好兆头。
冬秀当初听闻这条规矩时真是气得跳脚,她娘可是大姐的四伯母,这全家喜庆的日子里,人人喜笑颜开。处处热闹非凡,却只剩下她娘一个人在房里,听着外面的鞭炮唢呐声,默默的念佛祈祷,这是多么的凄凉和不公,寡妇本来就够不幸够可怜了,活着的人不仅不怜惜他们,还要把她们当做霉运和晦气,亦或者拿她们去换贞节牌坊,榨干她们剩余的所有价值,获得家族荣光,简直是岂有此理。
幸亏她娘的娘家够给力,要不然还真说不准江氏族里会上报县衙,为她娘申报个贞洁牌坊啥的,强迫她娘守寡,这种守寡和自愿守寡可完全是两回事,听她嫂子说她们村以前便有个小寡妇被迫守牌坊的,那是要整日被婆家人关锁在房内不准出来,也不准与人交谈的,跟关小黑屋一样,那个小寡妇不出两年便疯掉了,又过一年便悄无声息的死了,然后婆家便欢天喜地的给她办了隆重的丧事,来庆祝家里出了个人人都要称羡的节妇,就连小寡妇娘家人也是与有荣焉,大为荣光……
冬秀很是不忿,吕氏却反而劝她说:“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规矩,你气个什么劲,你娘我都不放在心上,寡妇是不详人,人家结婚欢欢喜喜的,除非两家有仇,否则谁会去触这个眉头哇,你快别作妖了,赶紧过去!”
从来如此,便是对的么,便要一直遵从下去么。
冬秀知道这不对,可她却毫无办法,最后生场闷气,还是在吕氏的催促下强打精神去了新房。
婚礼比冬秀想象中的逊色不少,可能是因为她只能呆在内院的缘故吧,唯一的印象就是大姐那一脸与纸扎小人同款的抽象派新娘妆,简直有些惊悚,冬秀暗暗发誓,将来若是她嫁人一定要自己化妆,对互不相识的夫妻来说,第一印象多重要啊,她可不想顶着这样的妆容去见未来的丈夫。
婚事一完,全家人都累趴了,唯有大太太兴致盎然,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准备三天后的回门宴,力求能叫她金尊玉贵的女婿吃得满意开怀。
然而三朝回门之时,却只有大姐惠秀一个人回来了,家里人见她神情萎靡,颜色委顿,便都知趣的打个哈哈离开了,好把时间留给她们母女俩诉心事。
惠秀一开始只是支吾,后来便说陶少爷突然身体不适无法同来,大太太见她神情不对,一再逼问,这才知道,原来这陶少爷不是突然患病,而是早就已经病得起不了床了,而且还是得了个治不好的怪病,浑身骨瘦如柴,偏腹大如鼓,看着吓人得很,家里下人都传说这陶少爷是怀了鬼胎了,把个初来乍到不知缘由的惠秀吓得精神都恍惚起来,不过三天便瘦了一圈了。
不管大太太这个做娘的是如何考量的,也不知她是怎么劝的女儿,总之最后,惠秀还是满眼通红,一脸绝望麻木的乖乖回陶家去了。
等冬秀知道这件事时,她第一反应便是怀疑这陶少爷应该是得了血吸虫病了。
血吸虫病在华国可以说是历史悠久了,从有记载开始,至今已经两千多年了,但是从来没有被根治过,每隔一段时间总是会大面积爆发,又因为是虫子所引起的,所以一直以来被视为瘟病、疫病,等同于绝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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