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霍朝和霍闲风能够接触到的知识,都是一样的,经历的时间也是一样的,甚至后者还身陷囹圄,并且日渐虚弱。
但最后,霍闲风的强大依旧是只能让霍朝仰望的,甚至无论如何,鞭长莫及。
或许开始是因为那类似于虫族与王之间的联系,让霍朝天生就对霍闲风产生了莫大的亲近和崇拜。
但是随着时间过去,霍朝越是了解霍闲风,就越是开始从人类的角度理解,为什么会有一个生命,被整个种族所狂热地尊崇和热爱,并不惜为之奉献生命。
因为霍闲风的存在,就是虫族最最完美的基因个体,并且拥有统御一个种族的能力。
王虫之所以生来就是王,是因为他们的基因里就写着作为王,该有的一切。
就算失去了强大的战力,他的头脑,他的谋略,他的眼光,依旧可以碾压无数人。包括幻神教倾尽所有培养出来的,所谓人类最强的神子。
也不过是霍闲风的仿制品。
也不过是,靠着窃夺王虫的力量变得强大。
霍朝清晰地知道这一点。得知真相的那一天开始,他原本对王虫无端的亲近和喜欢并没有消失,而是增添了更多的的愧疚和羞惭。
他终于知道王虫第一天见到他时,那股恨意和厌恶到底从何而来,知道对方口中所谓的卑劣者,窃夺者,恶心的寄生物等等,所有的侮辱性贬低词汇,一个都没有错。
所以他哭着道歉,所以默认了霍闲风对自己的利用,所以努力努力地想要倾其所有去弥补。
最终凭借着真诚和不懈的努力,霍朝得到了对方一丝软化的目光。
他们最终会成为朋友的。
霍朝始终坚定地这样认为。
——只要自己能够救出朋友的话。
只是被执政官偷亲的那天,霍朝觉得还是得先让朋友救救他!
快!小风快!救救这个笨蛋朝朝吧!
[你不喜欢裴长云?]
霍闲风很诧异。
虽然霍朝在外人面前学着他装冷酷,但对亲近的人都会不自觉露出本来的样子。而且这家伙是真的坚持不懈地追了裴长云大半年。
除了霍闲风之外,那是霍朝头一次追在谁屁股后面那么久。毕竟霍朝哪怕再好脾气,他也是被幻神教当做神子养的,骨子里的傲气还是在。教会里几乎所有人见到他都是恭恭敬敬,莫敢不从。
不过,那段时间,霍朝在霍闲风面前,张口闭口都是我的执政官,烦都烦死了!
[喜……喜欢????]
单细胞生物的霍朝完全没往这方面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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