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臻被祁崇抱了进去,她一贯的懒,小时候太监和丫鬟们成天抱着她或者背着去各种地方,也常常赖在祁崇身边,让祁崇抱着她。
祁崇早就习惯了。
明臻轻飘飘的没有太多重量,祁崇抱她并不费力,单手就能抬起来。
房间内的灯光更亮一些,因为初夏,下人们忘记将窗户打开,现在免不了有些闷热。
明臻被放在了榻上,李福赶紧过来,帮祁崇脱去身上沉重的铠甲。
祁崇是从军营到宫里的,所以身上穿着戎装。方才抱明臻时,明臻也觉得被衣服硌得慌。
明臻揉了揉被硌到的地方,一时无聊,觉得烛光耀眼,所以将帕子盖在自己脸上:“殿下今天又要忙到深夜?”
祁崇“嗯”了一声,让李福给他换上常服。
李福将祁崇的紫金冠取了,墨发散下,祁崇五官本就俊美,除去这多余的装饰,更显金玉质相。
等更换了衣物,祁崇才看明臻一眼,将明臻蒙在脸上的丝帕拿了下来:“天色不早了,回去睡觉。”
明臻也知道天色不早了,几个月没有见到祁崇,她只想多留一会儿。
晕黄灯光下,明臻肤色却莹白依旧,如冰雪凝成,在这闷热初夏里,有着冰凉的质感。唇瓣却十分红润,饱满且鲜艳,犹如凌晨曦光下初绽的玫瑰。
祁崇指腹在她唇瓣上略过:“擦了胭脂?”
他常年手握刀剑,这些年处理过的叛乱不计其数,哪怕双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起来十分优美,指腹却也有些粗粝,带着薄薄刀茧,远远不及明臻的唇瓣娇嫩。
明臻蹙眉,轻嘶了一声,撒娇道:“疼。”
她自己柔软的指腹轻轻按了被触碰过的地方,黑白分明的双眸看向祁崇:“没有擦。”
平时瞧见是很浅淡的樱粉,像是气血不足,今天晚上多走了几步路,所以显得唇色鲜艳一些。
祁崇收手,他也知道明臻娇贵,不能轻易碰得。
这些年祁崇在明臻身上的心血和耗资,足以造出一个新的憬山行宫了。
“回去吧,早点歇息。”
祁崇道,“明天早上孤亲自去叫你起床。”
明臻靠着软枕,一手撑着起来:“阿臻睡到天亮,不用殿下费心。”
她清楚得很,祁崇天不亮就醒了,精力旺盛得很,明臻走两步路就累,祁崇却能在园中练剑一个时辰。
两人的住处间隔不远,明臻走两步路就到了。
等明臻离开,李福才道:“眨眼之间,明姑娘来秦王府有十年了。”
祁崇刚刚坐下,手中朱笔还未蘸墨水,就听到李福讲这句话。
细细一算,确实如此,已经十年了。
时间过得实在太快。
李福看了祁崇一眼,又道:“当年明姑娘才这么高一点点,转眼间,身高就快到您肩膀处,已经成了大姑娘。与明姑娘同岁的公主,都要许配人家了。”
祁崇道:“她心性较小,还是个孩子。”
李福倒希望祁崇永远将明臻当成孩子。这些年来,李福也算是看着明臻长大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对于明臻,李福是当成幼小不懂事的晚辈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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