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这么厉害,不愧是小最哥。见覃最不说话了,江初笑着想逗他一句,覃最不知道在想什么,冲着窗外没理他。
江初心里又一阵不舒服。
本来留覃最一个人在家吃午饭他就一直惦记着,结果覃最惦记的是他的生日。
大年三十专门一个人跑出去给他买礼物,却被他来了句昨天的小火苗就挺好的了。
江初也从这个年龄过来过,他知道满心想为别人做一件事,结果被泼一头冷水是什么滋味儿。
就算明白对方是善意的,是真诚的,被说出其实没必要的一瞬间,多少都会有种怀疑自己在自作多情的尴尬。
尤其在回到家,看到覃最已经把春联贴上,连饺子馅儿都剁好,面团也已经发上了,他真是后悔多了那么一嘴。
覃最过完年都十九了,就算比他小几岁,在同龄人里也绝对属于稳重成熟的那一挂。
野狗一样扑腾着长大的男孩儿,在花钱这方面,有时候比他还靠谱。
不过他倒是突然理解了江连天每次说我是为你好时的理所当然。
可能一旦有了当家长这个意识,我是为你好就跟开业大酬宾的买一赠一一样,直接成为了附属的意识本能。
关系越亲密瓷实,越容易在想当然的角度让人扫兴。
覃最,江初反省了会儿自己,搅了搅小盆里的饺子馅儿,喊了他一声,这都什么时候弄的?
什么?覃最换了身衣服从房间出来。
这些。江初敲敲盆沿。
睡醒了弄的。覃最去开冰箱拿了听啤酒,咔地扣开。
江初跟着进厨房,从电饭锅到炒锅一个个拎开看一圈,没看见做过饭的痕迹。
你饭呢?江初把锅盖扣回去看着他,弄完馅儿和完面,你直接就出去买围巾了?
还没做。覃最三两口把一听啤酒灌完,直接攥扁易拉罐掫进垃圾桶,从厨房出去,本来想直接在外面吃点儿,正好你电话打来了。
怎么不跟我说啊。江初立马去把老妈给的保温盒拎桌上拧开,又扎回厨房给他拿筷子,来吃,全吃完。
覃最咬上根烟正要点,看着江初里里外外地给他弄饭,刚压回心底的焦灼缓缓变成了另一种蓬松发软的情绪,顶得喉管发胀,让他忍不住从身后抱住了江初的肩。
哥。他埋头在江初肩膀上抵了抵脑门儿。
在呢。江初真的不能听覃最哑着嗓子轻声喊他哥,每次听耳朵里都牵电,心窝里跟被倒了一整瓶大蚂蚁一样,老想搂着覃最拍拍,再揉揉他的背。
这会儿后背拍不着,他拍了拍覃最胳膊:别哥了,先吃饭。
覃最没撒手,额头继续抵着他。
江初是个彻头彻尾的吃软不吃硬份子,覃最这种用拥抱和沉默变相示弱的态度,在他心里直接就等于在撒娇,让他根本舍不得把覃最扒拉开。
他只好挺在餐桌前任覃最抱了会儿,手上还攥着双筷子,顺便把老妈都倒在一块儿的菜往几个盘子里分一分。
过了会儿,他才又听见覃最说:我刚不是冲你。
没冲他那就只能是冲自己。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从抽到一座警察局开始无法无天 上司他有厌男症 白日鬼谈 这题超纲了 穿成炮灰公主的雄虫靠脸上位[穿书] 和影帝前男友参加恋综后 该角色涉嫌开挂![无限] 不小心把剧情线演歪了怎么办(穿书) 荆棘狂热[无限] 创生多元宇宙星河逍遥游 人在玄幻,塑造华夏传说 穿越古代考科举 我把大佬化敌为妻了[快穿] (综漫同人)和透子结婚前我有五个崽 雌虫每天都在拱火[虫族] 我的金橘 奇门诡秘 一粒 罗刹哥 命不久矣后我成了万人迷
我根本不关心这个世界的人活的怎么样,吃的饱不饱,能不能穿暖住好,有没有梦想希望。我不在乎他们的爱憎。只是如果想要前往高天之上,需要一个完整的高等工业体系,一整套相关研究所,最先进的材料学实验室和一个能统筹一切部门的大政府。它要无数衣食无忧的国民为此奉献财富,需要几百万个高等知识分子为此贡献自己的头脑,数万不同...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