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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颜酡滟谈水月镜花之千帆尽
——也许发生也许不
当千帆过尽你翩然来临
斜晖中你的笑容那样真实
又那样地不可置信
第1章
我从未如此相信。所有的璀璨,与全部的遗憾。
初见时他只有十七岁,在名叫天上之风的超级游轮上。他称自己为奥琪德·萧。省略中名之后,听上去仍古怪别致得很。后来我知道他就是萧未央,英伦萧氏第二十二代主君,他们叫他兰花公子。
那时他甚至还没有我高。
然而他就是那样,安静美丽地站在我面前,嗓音清澈温暖,“你天生就是需要照料和陪伴的,让我来照顾你。”
甚至没有给我拒绝的机会。
想要拒绝时我看到他的眼睛,莹蓝瞳孔静静吸纳所有失望,所有绝望,面对一切,再主宰一切。他言出必行,那双眼仿佛在说,不需要浪费时间。所有的否定在他面前都宛若尘埃,风吹即散。我想我是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样的一个少年,这样一种力量。
有生以来,从未如此安然。
结束他的中学毕业旅行,他带我返回英伦,介绍给他的家人,他的父母与同胞妹妹,之后被安置在他身边,我以为那一切都不是真的。我像一枚被放置在冰层上的冰凌,水滴一刹那流淌,瞬间融入其中不分彼此——那当然不是我的力量,然而我能够见到的所有人,面对我的时候,他们的态度,仿佛我自出生始就没有离开这悠悠四百年的豪门世家。绝对的尊重与一丝掌握得恰到好处的冷淡——因格外稔熟亲切,故此擦近放肆然则又不可捉摸的那种冷淡疏落——令人加倍感觉自在。
兰蕤,我不知道他在背后对这一切下了多少功夫。
有时我在镜中端详自己的脸,像久已逝去的孤魂在凌晨青色雾气中投来明艳迷人一瞥。我清楚明白这并非我的美,或者勉强可以称作我的罪。我奢求一个放纵的理由,却连罪孽都需要乞求。这世界如此现实。夜风拂起窗帘,我走去关窗,撞到了窗边雕有莲花和鱼纹的曲脚圆桌,于是连忙扶住一樽险些倒落的青花瓷。我把沉重织花锦缎曳地窗幔踩在脚下,一点温暖一点恣意。床上的少年翻了个身,含混却坚定地说,优,为什么不回这边来。
我就来。兰蕤。
我叫他兰蕤,没有其他名字。
他有太多名字。但我只叫他兰蕤。是他的嘱咐。
于是我回到他身边,小心翼翼把身体滑进手工刺绣丝面盖被,一半温凉是床铺上空虚着我的位置,一半暖煦是他平静的体温。他合着眼伸手过来揽住我的肩,抱进怀里,鼻尖和嘴唇抵住我的头发呼出温暖光亮雾气。我能看见那淡淡水雾的色泽,明亮如艳阳之下东方佛像上的金箔。
他年轻如艳阳。
这是他十八岁的秋天。在他剑桥的别墅,后园有满满一园玫瑰,附近有公园,树叶已经开始飘落。房子不大,但美丽精致,像他这个人,恬静,不夸张,一望可知的雅丽高贵无懈可击——且实用。
这年他读大学二年级,圣三一学院的法学学生,也就是一个普通的法学学生,除了他只会为了绝对的珍本善本参考书去图书馆,极少参加各种社团聚会联谊玩乐,在剑桥有他自己的别墅……一个富可敌国的法学学生,未来或者还会权倾天下。然而落在我额上的吻,柔软纤细的嘴唇温存地停留,有时会让我忘记这些。爱恋会令人软弱令人盲,令人失去力量,他却借此生存并得心应手……那是他给我的感觉,谁知正误。
现在我有了一个Porcelain名字叫林未忧。护照上的名字是Eunyne·Lynn。林是他父亲的姓氏,他叫我优,他的母亲直呼我尤尼恩。我对她一无所知,但显然她对我的了解比我本人还多一些。她没有掩饰这一点,而我不想知道那是为什么。剑桥的天晴时阴时我尚且无暇在意,还顾得了多余是非。她不过是个母亲,一如我不过是个无来处无归处的生灵。兰蕤买给我一只珍珠米色视屏手机,时常在回家前打电话给我,有时刚出课堂,黑色短袍还没有换下,洁净笑容永远带着种不可冒渎的光彩,轻轻说,我很快到家。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不满足,自然我也不晓得何谓满足。他回来陪我喝最好的白酒,水晶盘子里鲜红草莓艳泽诱人,像天使的蔻丹,他有最好的厨子和管家,所以我们经常在家里用餐。两人一起挤在容易让人困意朦胧的丝绒沙发里,他喜欢枕在我腿上背书,大段法律条文,大串案例分析,他太适合这一科,我知道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是一种可怕的天赋。
而这生活平淡,似乎毫无内容。我无话可说亦无事可做。我用一年时间把头发留到及肩,和他相仿的长度。而那一年他长高了差不多十公分,衣服鞋子统统要重新置过,并肩时终于需要低下视线看我,这令他很开心。周末他教我开车,车房里有两辆车,都出我意料,完全不是年轻人口味。一辆黑色平治,一辆白色雪铁龙,后者车窗是那种千寻海水不见光深墨绿色。我不养宠物,兰蕤并不问原因。假日我们在看探索杂志节目,我躺在沙发上,他躺在我身上,仓鼠般暖暖偎成一团,他喝冰水,我喝菠萝奶昔。我随手指一指屏幕上的莎草纸卷说,他们大概弄错了。兰蕤一愣,问我,“怎么会知道?”
我摇摇头,“自然我知道。”
他端正坐起来想了一想,拿过我的奶昔喝了一口,露出似笑非笑神情。
我不知道他知道了什么。但我确实认得那些,象形文字,楔形文字,腓尼基文,再古老一点,东方的甲骨文或者梵文,语言和灵魂并不相干,再繁复文字也不过透露人类的存在与内心。生命如风来了又散,而我存在于这世间业已太过长久,我记得他们的存在,即使留下来的只是那些符号,对我而言,它们是稔熟久违的陌生人。
但它们还是它们,而我,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不是一个肉身、一个名字一个身份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固然蠢钝固然不解人情世故,这点事,我还是明白的。我活了那么久,这样的生命比煌煌正史更像个大笑话。我甚至不知自己究竟需要什么。这有多么可怕……当然如果意识不到,也无所谓。但兰蕤,他教会我这些。他令我学会思考更多,且在最初便提醒我这将喜忧参半。
“我会在你身边。”他温和地握着我的手,略微用一点力,直视我的眼睛。“我会倾听你,任何事,只要你愿意倾诉。”
那意味着他对我的影响不止在外部,更想要延入内心。
他说过他会照顾我,而他的确做得到。
我也并不相信他会忘记那一点:我是不老不死的,而他则是凡人。我并非人类,初见时他那绝色的贴身保镖想必就已提醒过他。琅玕,和我一样的怪物,以不老之身和超凡能力混迹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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