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子不愿意呢?”凌霄皱眉问道。
“他们会让她‘愿意’的。”天珩叹了口气说,“这世间万事,本就难以如愿。对凡人来说,活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便没有更多的心思去想自己的心是否愿意,是否欢喜。两情相悦,是世间最难求的欢喜之一。”
“我见过北荒的婚仪,年少的男女在昏时拜了天地,他们看起来很快乐。”凌霄眼中荡开涟漪,“那就是让人贪恋人世畏惧死亡的零星快乐吧。刚才他们抢亲的时候,也是很快活,不过我不愿意,他们便也快活不起来了。”她轻笑了一声,清澈的眼跃动细碎的光,偏过脸看向天珩,黑白分明的眼睛静静凝视着他俊秀的脸庞。
“但如果是你的话,我愿意。”她认真地说。
天珩惊愕地偏过头看向她的双眸,她向他靠近了一步,轻浅的呼吸像一根羽毛拂过他的唇畔。
“你愿意吗?”她好奇又专注地看着他的眼睛。
这人间三年,她已经越来越像个凡人了,她有了七情六欲,有了喜怒哀乐,不再如初见之时那样孤高冷漠,她像映在湖中的月色,会被轻风吹起涟漪。
天珩的心猛地一颤,许久之后,他才听到自己低哑的声音说:“我愿意。”
那一日,她拉着他的手回了部落,霸道地占据了旁人准备好的场地,与他拜了天地行了礼,当了夫妻。
红烛落泪,暖室熏香,她被他压倒在柔软的寝具上。
“夫妻之礼,不只是拜天地。”天珩抵着她浅樱色的唇,压低了嗓音说。
她恍惚明白了他的想法,懵懂却又认真地说道:“我是神族,是不会生孩子的。”
他怔了一下,埋首在她散发着莲香的肩窝,低低笑了起来。
“这种事,不必如此功利,只需愉悦便好。更何况……你已经给过我一个孩子了。”
在蛮荒部落救下的那个孩子,他取名为天弈,是他和凌霄的孩子。
胸腔的震动让她莫名心慌,颈间潮热的气息让她心口泛起了痒意。
细碎的吻便从颈侧开始,濡湿的唇舌舔舐她细嫩的肌肤,在她身上燃起火苗。他灵巧的十指解开衣扣,掌心的薄茧摩挲过她每一寸肌肤。
虽是长生藕幻化的肉身,却有着和凡人一样的知觉,甚至更加敏感。她的喘息急促起来,被噬吻过的肌肤仿佛在细雪上开了梅蕊,艳得惊心。
他吻上她潮红的眼角,那双清冷凌厉的眼氤氲着薄薄的水雾,摇晃着波光。唇舌勾颤,炙热的气息侵入口中,她昏沉地睁着眼,在他幽深的眼中看到了欲色,还有一丝并不分明的悲哀。
她来不及捕捉那一丝哀色,便被侵入体内的灼烫撞碎了心神。
她眉头一皱,下意识地咬住了唇,却在他唇上留下了齿痕,和淡淡的血腥气。
他的手安抚着摩挲她柔韧的腰,抵着她的唇用沉哑的声音一遍遍唤她的名字。
“凌霄……”
“凌霄……”
她攀着他的肩,在摇晃的视线里看到烛泪滴落。
“天珩……”
她恍惚间明白了这三年来他做的一切,他引导她爱上了他,也爱上了这个人间。
第七十一章
那一年,她收到了神族宣召,离开天珩回到神界,生平第一次抗拒了神族的指令,拒绝代行天罚。
那一刻,羲和神殿一片死寂。
“凌霄,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威严的声音自上方响起,“你乃杀神,胆敢违抗天命,不怕被抽去神骨,褫夺神位吗?”
“神意,并不是天意。”凌霄仰起头,直视羲和神殿深处的那一团清光,“因畏惧而建立的信仰,不能长久,神族是因为相信而存在,不是因为畏惧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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