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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现在在上海?”淮闵终于有机会问。
淮阆贼忒兮兮地笑,朝淮闵勾手指。
淮闵微微倾过身去。
淮阆张开嘴,却极小声说:“我且不告诉你。”
淮闵听仔细了,失笑,伸手在妹妹额角上弹了一弹,“精怪。”
淮阆吐舌头,一把抱住哥哥的手臂,“我们吃饭去!”
四哥又在身边了,这感觉真好!倘使一定要有什么才能使哥哥永远留在身边——淮阆的眼里精光一闪而逝——那么她不择手段,也要教哥哥留下来,再不离开。
第四十三章恍然如梦(2)
勖柳两家的订婚宴席摆设在曾有远东第一高楼之称的沙逊大厦里。①
虽然此时此刻沙逊大厦已经将“远东第一高楼”的称号拱手让与了一九三四年才方建成的,坐落在南京路上的国际饭店。可是,这座由英籍犹太商人,瘸腿大亨、地产大王、军火商,被人称做“跷脚沙逊”的维克多·沙逊兴资建造的大厦,在外滩仍是独一无二的老大。临着沙逊大厦正在建造的一座大厦,据说背后老板是宋子文先生,本打算建得比沙逊大厦还高,凌驾于沙逊大厦之上的,奈何沙逊以纳税大户的身份向租界施压,所以大厦的开工执照被一拖再拖,看起来终是不能超越沙逊了。
走进沙逊大厦,大堂地面铺设的乳白色意大利大理石,使得人客不自觉便放轻了脚步,走廊昏黄的廊灯的浓郁英格兰风情,则教人不由自主地放缓了来去匆匆的步伐,稍做停留,观看那些流光溢彩,闪烁着靡丽风情的拉利克水晶玻璃工艺品。
明珍坐在化妆间里,任由女性长辈在她脸上涂脂抹粉。
今日明珍没有发言权,一切皆操之在他人之手,明珍只管做乖囡便好。
过了年,家里便以准备结婚为由,将明珍送到上海,住在二房购置的大宅子里。二房的承冼更是极疼爱明珍,毕竟家里只得明珍同明珠两个女孩子。承冼与明珍的关系有格外近些,自是一力担下了带领堂妹熟悉上海的任务。
柳承冼这时已二十岁,高大英俊,同父亲一起主持着柳家在上海的两爿厂子,在外头人面已经十分广。走到哪里,总会碰见熟人,拍肩捶背,随后眼神一转,看见明珍,总会暧昧地笑,说原来承冼兄喜欢这样水一般温柔秀气的女子。承冼闻言总是笑,将明珍护在身侧,介绍给朋友,喏喏喏,这是我徽州家里的堂妹妹,来,明珍,这是我的朋友。
明珍便温润地微笑,点头为礼。
社交圈里渐渐已有了明珍的名字。
上海社交圈里的女子,多半明丽,带一点点上流女子特有的矜持同娇贵,仿佛珍稀却易碎的水晶,须得男士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稍不留神,便大发娇嗔。并不是人人都吃得消的。
反之明珍,秀丽温雅,如同一颗顶好的东珠,温润而华光内敛,即使不得男士殷殷照料,伊也懂得如何自处,并不露出一星半点的不快,十分惹人好感。
偶有承冼被人拉住大谈生意时,明珍只静静坐在一旁,有时是一盏冰淇淋,有时是一本画报,并不催促。倒是拉着承冼的人看见面孔雪白,一头长发梳在耳后,小小耳垂上戴着米粒大小青碧如水色宝石耳环的少女,心神微微一荡,再不好意思拖住承冼不放。
承冼笑谑,明珍是他的福星。
明珍听了,也笑了起来,“是冼哥自己有本事。”
“这样体贴,都不舍得让你嫁出去了。”承冼望着自己的堂妹,这少女总是温润沉静,不知道什么事才会教伊如痴如狂。
可是,如痴如狂,到底也不是什么好事,过犹不及不是么?所以,这样温润平和,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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