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人都有点傻眼,队长以前救人都是最后一个,今天咋这么积极?
“念念!”
沈枭叫了声,哪怕戴了头盔,从头到脚都包得严严实实,他也一眼认出了是自家媳妇。
唐念念回过头,从空间拿出那把大刀,扔了过去:“抓紧把他们灭了!”
说着的功夫,她反手一斧头,劈了一只丧尸的脑壳。
“好!”
沈枭接了大刀,如虎添翼,一刀砍死一个,等其他士兵赶过来,丧尸都灭了一半。
不到一刻钟,所有丧尸都倒下了,大部分是沈枭和唐念念弄死的,他们一个用斧头,一个用大刀,都是一招砍了脑壳。
士兵们都在心里吐槽,不愧是队长的对象,两口子砍丧尸都一模一样,就是他们嫂子长得也不人高马大啊!
虽然看不清脸,可这身材绝对是个大美人,他们队长福气可真好!
地上倒下一大片丧尸,腥臭扑鼻,沈枭手心出现一团蓝色火焰,他觉醒了火系和雷电异能,但他更喜欢用大刀砍丧尸,然后用火烧了丧尸清理现场。
“别烧!”
唐念念阻止了他,走到领头的丧尸面前,斧头将断了的脑壳劈成两半,脑浆四溅,她拿了根棍子,在脑浆里掏了半天,掏出一颗淡蓝色的晶核,用水冲洗干净,漂亮得像宝石。
“把它们脑子里的晶核掏出来,有大用!”
唐念念不喜欢掏丧尸脑子,太臭了。
士兵们都兴奋了,打了这么久丧尸,他们竟不知道丧尸脑子里有这么好的东西,想到以前浪费掉的丧尸,他们都心疼坏了。
“只有变异丧尸脑子里才有晶核,普通丧尸没有!”唐念念说道。
大家立刻安心了,他们以前消灭的都是普通丧尸,今天才遇到第一批变异丧尸。
所有丧尸脑子里的晶核都被挖了出来,士兵里有个水系异能者,指尖涌出清澈的水,将晶核冲洗干净,有四十多颗。
大部分都是白色晶核,有几根粉色,还有一颗是蓝色,就是领头那个丧尸的。
“丧尸变异越厉害,晶核颜色越深。”
沈枭看出了规律,唐念念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就是这么回事,她记得上一世的末世丧尸王,举全基地之力,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消灭,脑子里的晶核是非常美丽的紫色,能净化一座城市。
而每个城市都会有一只丧尸王。
第516章番外完结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于是麦麦决定离家出走 明末封疆 抢个公主做夫婿 拥吻蝶 室友校草老在撩人 义勇今天也很困惑 只对你甜 一心一奕 月亮港 拒绝过我的白月光他后悔了 让位 开局捡到狐狸精 我是女主的猫 二周目后无cp女主跪求我原谅[快穿] 攻略我那缺根筋的御姐A 他造孽娶了我 终极蛀虫 今日咖啡买一送一 鬼王:玄学大佬捉鬼,我惹他干嘛 缱绻为局
BOSS之友!主角公敌!女主克星!终极反派!古霄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着,反派逆袭,踩死主角,俘获女主芳心!VIP书友群521621432,全订的书友都可以加入进来,血月将在这里和书友们讨论剧情,发放里番。...
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但我依旧向往光明。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醒醒吧!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戚若以为等自己年岁到了会被后娘随便嫁给一个汉子,可她没想到她后娘如此之狠,竟将她嫁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傻子,还好还好,这傻子总算还晓得疼人...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