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也去风业。”他伸出手,探下身体。
他是要抱我上马吗?
“别磨蹭。”他催促。
“我没钱雇你了。”我身上只有100多两银子了。
“我就知道回来拣你是个错误。”他愤愤地拍开我腰间的手,将我抱上了马。
“说真的,我没钱了。”上了马我赶紧解释。
“免费赠送。”他不耐烦地说着,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来包在我头上:“湿淋淋的,弄得大爷我难受。”说完再次开动他的环保干发机。
“你别老叫自己大爷,会老得很快的。”我太喜欢他帮我弄头发了,不过不喜欢他的口气,和我大差不多装什么啊。
“大爷喜欢。”他替我烘干了头发,将外衣扔到我手上:“披在身上,别弄让你的湿衣服碰到我。”
好象他每次替我烘头发我都能收获一件衣服呢,上次那件衣服扔干娘家了,恐怕会被做成侄儿的尿布,这点我可不敢告诉他。
“不冷。”我想把衣服还给他。
“马上风大,别罗嗦。”他拉马起程。
为了不让他叨咕那句“我就知道拣你回来是个错误”我乖乖地将衣服披好。
森林
马上了官道,一只雄鹰飞了下来,站在他的肩膀上:“这是信鹰吗?”我将身体斜成了180度,几乎贴在了马上。因为那鹰的嘴和爪子一点也没有《动物世界》上的可爱,锋利得发光,而且它还虎视耽耽地盯着我。看着他从鹰上摘下一个纸桶,我颤抖着问:“信鹰没危险吧?”。
他看完了信息,冲我诡异地一乐:“这不是信鹰,是专门吃小姑娘肉的鹰。”
我差点没从马上一下子栽下去,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沈冲啊,怎么忽然如此幼稚。
“好吧好吧,你快叫这吃小姑娘的鹰飞走吧。”我强忍住笑,总得要配合人家一些嘛。
他停止了诡异的笑,不甘地看了我一会,将鹰扔到天空。
“我们走官道吗?”我问。
“现在走官道,一会找路走森林。”他将纸揉得粉碎。
“为什么现在走官道?我听他们说翻过这片山进森林会更近。”我回忆着脑海里的地图。
他拍拍黑火“因为,我想让你看看,我黑火的实力。”说完策马狂奔。
“啊---,你这个马痴-----”我紧紧地抓住他搂在我腰间的手大声尖叫,笑话,在上下颠簸的100脉奔马上坐着,不会骑摩托车的我当然要叫。
在下午的时候,沈冲终于拉马进了森林。
西南的原始森林树木都很矮,树木之间到处都是枯枝,向阳的坡上树木长得高一点,可以供人骑马通行,背阳的坡我们就只好下马走了。两个人同骑一匹马倒是很浪漫,可惜我们同马异梦,并不多话。他考虑他的大事,我思考我的生计问题。他大多数时候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知道他那高速运转的大脑到底在想些什么?我一般不太敢主动招惹他,毕竟我在现代是有点守旧的守法公民,对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人,我还是有点害怕的,这人不好惹啊。至于其他我倒不担心,虽然我们的世界里没几个男人是好东西,但这个相识不久的男人却让我相信,男人也有极少数不好色的角色。原来信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至少我对他是,很奇怪的感觉。
“沈冲,我们去弄点食物好不好。”火堆边,我愁眉苦脸地拿着他给我的肉干哀求。这几天一直吃他的肉干,肉干味道真不错,可惜胃弱的我吃了不消化,肚子抽抽地疼。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九珠三曲 她重生后只想嫁糙汉 侯门医女 急速逃脱[穿书] 七零,炮灰记忆觉醒后 重生之娇女 定天缘 四时花开:还魂女儿国后年纪事 庶女国色 离玉传 废我皇位,我不要了怎的还急眼了 都市之仙家小店 云氏忆音 异型女王进化手册 怡诺千年 康熙重生良妃(互换) 摄政长公主/权谋天下 吃货皇后/吃货小郡主 怡情绝恋 重生巨星之宠翻天
我根本不关心这个世界的人活的怎么样,吃的饱不饱,能不能穿暖住好,有没有梦想希望。我不在乎他们的爱憎。只是如果想要前往高天之上,需要一个完整的高等工业体系,一整套相关研究所,最先进的材料学实验室和一个能统筹一切部门的大政府。它要无数衣食无忧的国民为此奉献财富,需要几百万个高等知识分子为此贡献自己的头脑,数万不同...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