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吗?怎么还会反反复复梦见这件事?
而且今天还有方应琢在场……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又在习惯性地因为焦虑啃指甲,大拇指指尖已经被我咬出了血,我却一点没感到痛,也无暇顾及。
今早这场淋浴比以往的耗时都要久,等我走出盥洗室、回到卧室的时候,方应琢已经穿戴整齐,身上衣服和昨天的款式略有不同,今天变成了白T深灰工装裤和白色球鞋。
那时我还不懂版型对衣服的重要性,只觉得这样简单的款式在方应琢身上比其他人都好看,说不出来的干净熨贴。
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浅淡的、轻轻柔柔的香气。
那股香气大概来自方应琢昨晚使用过的洗护用品,分不清是红桔还是甜橙,后来我才知道这股香调是佛手柑。
方应琢又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是在确认我真的没什么事。于是他放心下来,拉开窗帘,从包里取出一个气垫梳。
他这时还没有束起头发,黑亮柔顺的发丝在肩膀散开。
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头发呵护得十分仔细,单是梳头就耗费了不少时间。
我第一次见这种从头发丝精致到脚尖的人,还是个男的。
一时间,一颗心脏也被一种不可名状的烦躁感填满。烦躁感的源头正是我旁边这个人。
没有人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尤其是在对方无论怎么看都是你的反义词的时候。
他脚上的白色球鞋一尘不染,我唯一一双白胶鞋来自中学时的一次募捐,鞋底早已脱胶裂开;他就读于名头响亮知名学府,也许根本不知道象牙塔之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连高考的机会都要被秦志勇惹出的事毁掉;他来自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到粟水不过是为了散心、拍毕设,我却困在这里,过日复一日的生活,从未走出过眼前一座又一座连绵的群山。
我想,我应该是讨厌他的,讨厌里掺杂了嫉妒和不甘心,像压在心口的一块巨石,让人喘不过气来。
不过,眼前的人对此一无所知。
也幸亏他一无所知。
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做。红姐说过她今天出院,我准备去诊所看看她。一想到方应琢原本应该是七月旅馆的顾客,我又叫上了方应琢。
方应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往往从互相知道彼此的姓名开始。虽然我和方应琢在此之前就像两条平行线,但我们现在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我回答他:“秦理。秦朝的秦,理性的理。”
我给余红菱拿上了几样水果,临出门前,方应琢忽然叫住我:“秦理,这个给你。”
他摊开的手掌里,有两颗糖果。深棕色包装的海盐太妃糖,看起来十分精致。
“我不爱吃糖。”
这话倒是真的。从小到大物质匮乏,没有吃零食的条件,后来则是真的对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感兴趣了。
方应琢的脸上始终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既不过分热情,也不会让人感到疏离,就像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永远温和、不紧不慢,有种恰到好处的得体:“你是不是没有吃早饭的习惯?我以前有一阵顾不上吃早饭,总是低血糖,后来就习惯了随身带着几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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