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非常正式且不敷衍的表达一下我对屠悲欢童鞋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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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号内是无尽的留白,可以洒满阳光,可以透过微风,可以放映那些年我们走过的小路,可以看出我留给你最朝气朦胧的爱。
最大的主人公:陆瑶
(都是我自己写的!作文水平是不是有进步!屠悲欢你得告诉别人我以前还不如现在呢……)
屠悲欣曰:
这篇文章,是陆瑶在0:05发来的,我记得,她以前是个每晚十一点之前一定要睡美容觉的大自恋。
当时,我蜷着身子正躺在床上翻手机动态,收到她的文章,我大半夜的又哭又笑。
她的文笔确实是进步了,想当初我教了她好久的言辞优美感情到位,原来终是得靠她自己揣摩,我教不会她的,时光可以。
可是……这位祖宗为什么到最后竟然连我的名字也能搞错?我怀着非常复杂的心情,我眼睁睁看着起初的“悲欣”变成了后来的“悲欢”。
而后,我暂时放下这小小的恩怨,也撇下白天里沉重繁复的思绪,拉紧时间线,飞越时光轴,极快地回到了我们的高中生活,那白鸽盘旋的窗后……
凛冬,寒风呼啦呼啦地刮,冷得要命,我带了条丑丑的大披肩到学校,每逢上课,“哗”一下展开,美滋滋铺到我和陆瑶的老寒腿上。
陆瑶:“还冷!”
我:“缩手!”
而后咱俩把笔一甩,齐齐把手缩进披肩。
初春,某次音乐课讲到文革,讲到那时候的舞蹈,我和陆瑶就天天下课跑到某个小角落,边唱着“向前进、向前进”边瞎蹦跶,说有朝一日,咱俩一定要在晚饭期间站在食堂中央的桌子上,好好地跳一场。
某天,永远是配色灾难的陆瑶穿了件白色的、紧紧的羽绒服,下搭一条天蓝色的、肥肥的运动裤,并自以为美。
我差点闪瞎。
然而过了一个早上,我竟然习惯了。
所以说,习惯真是一样可怕的东西,我以前习惯在上课的时候把手放在陆瑶腿上,时不时掐她一下或者挠她痒痒,陆瑶就拼了命地抖腿,想把我的咸猪手甩下去,并暗戳戳拿眼睛死命地瞪我,我……就继续掐。
而后来,我们把位置调开,我这个习惯便也不知不觉戒了。
说起来,这个习惯竟因她而生,因她而灭。
回到文章,起初我是真没想到陆瑶会写这样多,说实话,据我对她的了解,我倒是真的很担心她随随便便给我个两百字的文就嗝屁了。
没想到关键时候她还挺在线。
这样长长的一篇文章看下来,我最喜欢的,是她那句“我和屠悲欣的相处回过头来看,没有遗憾。”
不论是起初搭讪与尬聊,熟识后的欢乐与悲伤,我们都不曾遗憾。
王安石说,尽吾志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而我,随着年龄的增长,愈来愈觉得,“没有遗憾”这个词,真的是太美太美了。
我突然很庆幸,在高一开学的第一天,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夏日早晨,我在小小的教学楼里迷了半小时的路,而陆同学碰巧……也到迟了。
高一23班的班门后,满满当当教室的第一排,我们初次见面,那时候,梳着刘海的瓜子脸姑娘故作文静,我故作热情,开开心心地凑过去:
“啊!你叫陆瑶,和《平凡的世界》作者名字谐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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