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锦自嘲的扯了扯嘴角,艰难的迈着步子走向了KTV。
KTV里灯红酒绿,顾锦中午忙的没吃午饭,此时有点低血糖,看着不停变换的灯光只觉得头晕目眩。
预料到不好,顾锦慌忙从口袋里掏出颗巧克力咬了口,手撑在一张空桌子上,喘着气,眼睛还一直盯着台上最最吸睛的那个人看。怎么就移不开眼呢,心里默默地笑骂着自己。
“下首歌唱什么啊。”
张翼弄着自己手中的电吉他,头都没抬,语气略显疲惫的问。
“唱个能热场子的吧,情绪高涨一点的。”
杨初厌抬起眼,眼神在台下扫视一圈,慢悠悠开口:“可以,大家都蔫吧吧的热热场子,来首最近很火的摇滚乐吧。”
其余几人点了点头,开始调整音箱。
他们这个乐队是临时组建的,当时老板对架子鼓这个位置的人选愁了蛮久的,杨初厌毛遂自荐了一番,才上岗的。乐队只有休息日的时候才出现在大众视野里,整个乐队只有架子鼓选手这一个女生,有时候一唱就是三四点,直到KTV什么时候关门,他们才能下班。
杨初厌一开始被这下班点差点劝退,但转念一想,那个时候的她在攒钱买房,老板给的工资也高,辛苦点咬咬牙就过去了。
就是她的脚穿一天高跟鞋有点遭殃,后脚跟被硬邦邦的高跟鞋磨破了,贴了创可贴走路时还是会阵阵的疼。
杨初厌手里捏着槌棒,低着头想着什么,突然就笑了。
她来KTV打了两个月的架子鼓,那个时候的他们乐队很受欢迎,或许是因为新鲜,也或许是因为能带动气氛。一天下了班老板说请他们乐队的吃饭,当时已经快四点了,天都快亮了,杨初厌想拒绝的,可实在受不了其他人的软磨硬泡,她还是答应了。
吃完饭喝了酒已经七点了,当时是周一,她还要上班,一个人穿着裙子走在街上找了个垃圾桶,吐的昏天暗地分不清东南西北,强撑着回了家快速冲凉,醒酒后接着上了班。
结果就是第二天就发烧了。
杨初厌扯扯嘴角,那时候自己还真是为了挣钱不要命。业余时间还在送外卖,每天忙的不可开交,大学舍友一学期都见不到她几回面。
顾锦站在台下眼神穿过人群注视着坐在架子鼓面前的女人。一束微弱的的灯光打在她脸上,金色的发丝随着动作轻轻的飘着,红色裙子被照的闪闪发亮,那个人就像是一枝高冷孤傲的红玫瑰,自带荆棘,不让任何人触碰。
八年前,她亲手摘下过这枝红玫瑰。
视线有些模糊,顾锦盯着台上的那个无比璀璨夺目的人,恍惚间透过二十六岁杨初厌的影子,看到了那个十六七岁少女在舞台上唱歌的身影。
白驹过隙,每个夜晚顾锦还是能梦到那天的情景,那天少女对自己的告白,以及那首歌歌的歌名。仿佛当着所有人的面向她告了一个无声且盛大的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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