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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魔女!”
“呀?我听到天雷的声音了,要来劈某鸡了!”
“哼,魔女主人!臭丫头主人!”
尽管万事知有一百个不甘心,到头来还是要顺应天命。它怒瞪着眼前这个一脸贼笑的姑娘,心里的绝望无比形容。它等了三千年,就是这个结果吗?有心想反抗,可却怕真的会召来天劫。这就是灵物的悲哀啊,是物就是要有主人的,可是眼前这一只,明显差了点吧。
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把这丫头扔到这里受罚,这几天吵得它不得安宁,没想到最后自己还“失身”于她,成了属于她的灵物了。怎么办?难道它的命运是这样悲惨的?!
“呵呵,你承认就好。”虫虫不介意那句“主人”前面有什么定语,重要的主语正确就行,“既然你属于我了,我现在发布主人令第一号——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你不许隐身,因为我没有天眼通,会看不到你。”
“你出恭的时候我也要在场吗?”
虫虫的脸瞬间涨红了,“死鸡,你居然偷看我嘘嘘!”
“呸呸呸!谁偷看,那会折损道行的!何况你还是个女人!”
“呀,你还歧视女性,是一只封建鸡。现在我对你很不满意,给我移开换位一个看看,马上到两界石的顶端去,否则我把你做成鸡仔粥、炸仔鸡、烤鸡仔、把你泡了药酒当伟哥卖!”
“伟哥是什么东西?”
“以你一只鸡的智慧是永远不会明白人类医学的伟大的!少管,我以主人之名命令你,马上给我表演!”
“那是我的法术,不是杂耍!”
“我管你是什么,这是主人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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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三个时辰、一人一鸡就这么吵来吵去,直到后来都累得说不出话了。虫虫倚坐在一块石头边,感觉虽然很累,但内心又无比畅快,吵得格外开心。她喝了一口兰花露,看万事知气鼓鼓地站在一边,鸡毛全戗了,忽然哈哈大笑,心想斗败的公鸡就是这样子吧,虽然它还小,只是个三千多岁的小鸡。
“过来喝一点儿,和自己别扭可不划算。”她把竹筒倾斜,递到万事知面前。
虫虫是它的命定主人,这对万事知来讲是个绝对意外的噩耗。不过它经过了否认、愤怒、压抑,接受四个心理阶段,现在已经平静了一点。抬着看虫虫的脸蛋红扑扑的鲜嫩可爱,好像很快乐,一双眼睛清澈明亮,不染一丝杂质,虽然古灵精怪、诡计多端,流露出算计的模样,但可以确定不是凶恶残忍之辈。
唉,要不——就将就了吧!鸡不能和命争啊!
它凑过去喝了几口兰花露,近距离感觉了一下虫虫的气息,绝望地发现自己主人的法力低微到可以忽略不计,不由得哀叹自己是这样高级的灵物,居然会有这样的主人。可又一想,在这个多事之秋,法力低意味着死得快。嗯,这样不错,这丫头一死,它就又是自由身了,并且再不会有其他主人。
想到这儿,它仿佛看到了自己光明的、并且很快会到来的前途,高兴地连喝了几口兰花露。虫虫见它的态度突然转变,有点奇怪,但她一向马马虎虎,得过且过,因此也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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