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过,灯火剧烈地摇晃了几下,然后墙角的那道影子便消失不见了。
“赤色的月,黑色的月,哪个好些呢?”朱老板望着烛火,自语道,“果然还是红色比较好看些。”
夜幕当空,重云漫天,今夜无月。
翌日,秋雨客栈。
经营了一个月的客栈,生意明显地比刚开始那几天好了不止一点点。之所以如此,虽然白墨大厨的手艺功不可没,从凤羽楼运来的杏花酿也算锦上添花,但最重要的,是因为有两位美女镇着。
这世上的男人都是有病的,那就是看见美女,就会失去些许的思考能力。而秋雨客栈的跑堂和账房都是两位绝世美女,光这一点,就足够吸引不少男性的光顾了。白云就不用说了,那张小清新的脸庞加上略显冰冷的眸子,一身素白的衣衫宛若人间仙子。而月华奏在容貌上显然更胜一筹,独有的气质能让人为之窒息。
不少光顾的还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们,有时候喝上一些酒,吃上一些菜,心情好了就会给上一些小费。当然,为了博得美人一笑,一些小费自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些小费。
立华奏每每将这些小费记录在账本上,而她每弹拨一次算盘,那纤细的手指就像精灵一般勾去客人的魂。
吴悯在一旁偷偷地笑着,不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每次光收小费就抵得上那些人饭前的好几倍了。
“愚蠢的人类,看来我把小奏留下来是无比正确的。”吴悯心中暗暗想到,客栈有规定,收下的小费必须要充公。
白云和月华奏自然不会有什么异议。白云本就是吴悯从白墨那里抢来的仆人,月华奏则是感谢吴悯的收留之恩。而打杂的别子剑更没有问题,因为他从来没有收到过小费。而唯一火大的就是白墨了,他大师级的手艺时常被人赞赏,因此也收到过不少小费,而每次看着它被吴悯无情地掠夺,白墨很有一种把身边的菜刀往吴悯头上砍去的冲动。
“好了好了,打烊了!一天又过去了,真是快啊!”在经历了一天愉快的生活之后,吴悯打着哈欠道。
“什么都不干的人不要说话。”白墨忙了一整天,见吴悯在一旁嘚瑟,气呼呼地叫道。
“别这么大声嘛,吵到楼上的客人就不好了。”吴悯嘻嘻一笑道。
“有毛客人啊,来这里的都是吃饭的,什么时候还有住店的呀?”
不错,秋雨客栈虽然凭着两位美女生意兴隆,但始终没有人过来住店。
“诶,这位先生,本店已经打烊!”别子剑正打算去关门,却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这个人无声无息,恍如融入黑夜之中。整个身体也被宽大的斗篷笼罩,连脸都看不清楚。
吴悯和白墨的瞳孔同时收缩,因为他们竟然没有发现什么时候门外多了一个人。
“子剑,怎么可以赶客人走呢?这位先生一看就知道夜路走过头了,现在想来休息的对吧。楼上还有空房呢,这就去准备。”吴悯笑着迎了上去。
而门口的人却不声不响,锐利的眼睛从斗篷中看着客栈中的某人。
“找到了!”
话音一落,只见斗篷人左右摇晃了两下,然后一下子消失在门口。
“这位客人,想吃些什么吗?本人的手艺可是十分不错的。”
消失的斗篷男竟然直接掠到客栈之中,出现在了月华奏面前,而在这之前,白墨挡在了他的身前。
白墨,有个别名叫做夜芒。
夜芒是神偷,在身法上,很少输给其他人。
斗篷人却没有理会白墨的问题,而是死死的盯着月华奏,然后用颤抖的声音说道:“终于找到你了,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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