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家里吧,自从我搬了家,他们还没来过呢,也当是贺咱们乔迁之喜了。”
如果在家里办,那就不好再去酒楼叫席面了,显得女主人没本事不会张罗,也不够诚意。
“这周末就可以啊,如果定好了,那我明儿就得跟王妈到菜市去看菜做准备了,你同事都是哪的人哪,有什么忌口的没有?大概来多少人?”
胡竞之听她口气,有些惊讶:“难道你准备自己下厨?差不多有二十来个人呢,自己做恐怕会太累了,不如叫两桌席面吧,或者请个师傅家里来做也行。”
二十来个人的饭菜的确不好做,可也难不倒冬秀,她可是经过严格的三次婚前培训的,绣技没什么长进,厨艺倒是练得很不错。
当初胡家还没雇帮佣呢,凡事都得自己动手,吕氏觉得她嫁过去恐怕也得做那一大家子的饭食,专门请了有做席面经验的人来教她做大锅菜,这二十个人的饭菜她还真不放在心上。
“既然请到家里吃饭,当然还是自己做比较好啊,也就是活多了点,可能忙不过来,到时候还得靠你帮把手呢,你是上过洋学堂的,学的是男女平等,应该没有什么君子远庖厨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吧,那天可别光看着,过来给我打个下手,怎么样,我的大教授?”
冬秀可不想到时候他们在前厅谈笑风生,她却一个人在后厨烟熏火燎,既然是婚宴,那她也是主角之一,可不想把自己弄得跟老妈子一样,而且夫妇一起下厨款待朋友也是种情趣,即能无形中秀把恩爱,还能表明她在这个家里和在胡竞之心里的地位。
胡竞之自然是不介意的,他在美国留学时也会自己动手做些吃的,好解一解长期吃肉排的腻味,只可惜手艺不佳,不过打个下手是没问题的,便一口答应下来,又问道:“你说的大男子主义是指什么?”
“就是那些崇拜男尊女卑,看不起女人,喜欢通过侮辱自己的妻子来彰显自己力量和地位的男人,最是叫人看不起了。”冬秀抱住他,十分感慨,“幸亏我娘火眼金睛啊,于千万人中挑中了你,才有我今天的福气啊!”
胡竞之笑了:“我怎么了?”
“你孝顺、聪明、俊秀,为人亲和、大度、体贴,又会尊重人,还有大学问,还能赚钱,对我也大方,天哪,越说我就越喜欢你了,怎么办。”
冬秀话一秃噜出口就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时代男人和男人之间能说我爱你、想你甚,女人却万万说不得,哪怕是对自己丈夫,什么我喜欢你,我爱你,这简直就是轻浮浪荡的证明啊,何况她还是个没上过西学的旧派女子,这样未免显得作风太过狂野了,忙假装不好意思的把头埋到他怀里。
胡竞之心里却十分舒坦受用,以往都听说枕边风如何如何的厉害,这下他可尝试到了,果然吹得他飘飘然,从头到脚都熨帖不已,特别是冬秀姐那种不假思索的称赞,还有那句喜欢,都叫他心里涨涨的发烫。
“我也越来越喜欢你了,叫我都不知道怎么疼你了。”
他在她耳边轻声呢喃,手从脖颈处摸下去,那温热滑腻的触感、那起伏的曲线都叫他心醉神往。
第二天,不出意外的冬秀又起晚了。
王妈从一开始的撇嘴不屑,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太太自己当家做主,爱睡到几点起就几点起,她把早餐一直温着总是错不了的,好在太太为人大方,不要求她们一定要在主家吃过后才能去吃饭,也就随她了,大家都落得轻松。
冬秀吃完饭,便带着王妈和带弟出门了,要做菜,总得先去看看菜场里有什么菜卖,这时候交通不便,东西南北的各地特产往来运输不易,即便是北京城,有些东西也是有钱没地儿买去的。
到菜场转了一圈,冬秀心里有了数,回来便拟了个菜单子,晚上拿给胡竞之看,两人商量着改动了一番,尽可能照顾到每个人的口味。
胡竞之却是又发现了妻子的一个优点:一笔工整的钢笔字!
这可很难得了,相比起更加时髦方便的钢笔,其实除了做派极为西化的人,这时候绝大多数华人都更习惯用毛笔写字,冬秀姐这钢笔字一看就是练过的,银钩铁画很有几分章法,倒是难得一见的漂亮。
“你练过钢笔字?”
“对啊,这钢笔比咱们的毛笔用起来可省事多了。”
“练了不少时候吧,怎么会想到要买钢笔呢。”在他们那个还用蜡烛照明的乡下地方,这种高级的舶来品恐怕都没人听过才对。
“不是自己买的,我就是想买咱们那儿也处买去啊,是别人送给我哥哥的礼物。”
礼物?也对,她家里也有外地经商的亲戚,恐怕是他们送给舅哥,舅哥又转赠给了她,倒也是物尽其用了。
第60章请客
到了请客这一天,全家都起了个大早,王妈和崔有粮到菜市去买早就跟各菜饭、肉贩、鱼贩等预定好的肉蔬,带弟负责家里的洒扫、桌椅的安置,冬秀和胡竞之则一大早就去了花市,选了好些鲜花回来装扮点缀。
冬秀对自己的厨艺很有几分自信,估计是把这辈子刺绣的技能点全点到厨艺上去了,虽然拢共也没几点。
她有条不紊的指挥着众人烧火、切菜、装盘,胡竞之也果真在厨房给她打下手—专门负责尝味。
眼看时间快到了,估计一会儿客人就要上门了,冬秀忙打发他先去洗漱,自己把大菜做的差不多了就把剩下的活计交待给王妈和带弟,天气热得很,她炒了一上午的菜,连头发上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趁着人还没来,赶紧也到浴室洗漱了一番。
等她把头发擦的半干,换了衣裙,松松的挽了个髻子出来,客厅里已经聚集了四五个穿长衫的中年人,正与胡竞之交谈甚欢,发出阵阵惬意的笑声来。
胡竞之一眼看见冬秀姐从卧房出来,忙起身与同僚们介绍:“这便是我太太江氏冬秀。”又与冬秀介绍那几个中年人的名姓。
冬秀本来是抱着见历史名人的心态来的,无奈胡竞之介绍时都是称呼的对方表字,一律是某某兄、某某先生,这下冬秀就抓瞎了,她前世上语文课,都是重点背诵他们的大名和笔名,至于字什么,抱歉,这不是考点,她当然不记得。
假如现在胡竞之给她介绍一个人,说:“这是国文系教授豫亭兄。”,估计冬秀也是礼貌颔首致意而已,压根就不会知道这位豫亭兄就是她心心念念想要见的历史名人鲁迅大大,现实对她这种半桶水的人就是这么残酷。
一时又有男女宾客相携而来,胡竞之带着冬秀一一接待,索性都是他的至交好友,不需主人如何周旋其中,自己就能聊得热火朝天的。
冬秀见人已经到齐了,便请众人移步到饭厅,两个造型别致的大圆桌上早已摆满珍馐。
“咦,这上面一层圆板是可以转动的呀!”一个年轻女士试探着拨动转盘,发现里面的机关后很是新奇。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咱俩不熟(染指你是个意外) 两只前夫一台戏(出书版) 我的老公是军阀 悄悄 最强们的沙雕无限流[综恐] 雷奥尼克斯的命运抗争 伤心人和死鬼老婆 七零大杂院的娇软美人 真是,好茶! 穿越后被沉塘九次 家有萌妻·纯禽老公不靠谱 春夜困渡 表演科今天也想与侦探同归于尽 绝代风华之代黎篇 蜜色契约 钓系美人被邪神拽入梦境后 我一条蛇,教出一群魔头很合理吧 当高门找回我后 替身受觉醒了 明明动了心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投胎而来,成为被拐卖到山里的孩子,把养父母一家都克死之后,雪衣在村民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下,用全部身家换了一间瓦房,两三鸡鸭以及几亩薄田。作为异世界的魔祖,两次量劫过后,雪衣彻底厌倦了打打杀杀。她觉...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