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霁一走,室友便凑到陶景妍耳边:“妍姐,你老公这宣誓主权的行为也太帅了吧!”
陶景妍扫她一眼,无奈笑笑:“有吗?”
室友兴奋上头:“有啊!又帅又温柔还只围着你,难怪你对那谁的追求无动于衷。”
陶景妍没纠正她的脑补,老神在在地点头:“你说得对,赶紧去干活儿吧,早点拍完早点收工。”
江知予发了烧,一整天都昏昏沉沉的,沈霁离开后,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迷迷糊糊在车上睡过去。
他做了几个囫囵的梦,梦的具体内容记不清,但梦中的紧张,惊恐和失重感却真实得不像话。
他好像无数次梦见自己要去牵陶景妍的手,但每次他奋力跑过去,那个人就会对他说:江知予,你也配吗?
然后明明离他很近很近的人,陡地又很远很远。
等他跑不动了,一阵天旋地转,他出现在她的婚礼上,看着她和人宣誓,交换戒指,接吻。
那一刻的濒死感和窒息感,真实到让他以为自己会就此死掉。
从梦中醒来时,他吓得大口大口喘气,全身止不住地发抖,脸色惨白,额角全是冷汗。
抬起手腕,看一眼时间,也才睡了不到一小时。
开了窗,冷风透进来,混沌的脑子清明了一些。
不能睡也不敢睡了,他安静地等着剧组拍完今天的内容,然后收工,回酒店。
他的车远远地跟在剧组最后一辆车后,直到看见她进入酒店才从车里下来,回自己房间。
发烧好像更严重了,他叫了医生过来打点滴。
一整个晚上,在噩梦和惊醒中度过。
沈霁走的那天,陶景妍提前离组去送他,之后正常拍摄。
剧组如期完成在漠河的拍摄任务,在这期间,陶景妍一次都没见过江知予。
但偶尔会听剧组工作人员说,他总是远远地待在某个地方,不靠近,也不远离。
只要不被发现,就可以当没有他这个人。
陶景妍就是完全当他不存在的那个人。
拍摄结束那天,气象局说晚上十点至凌晨两点之间,可能会出现极光。
剧组里大多数是没出过国,没追过极光的打工人。
就算是陶景妍,也只是和江知予提过想去追,只是还没有付诸行动。
去北欧的时候,还不到极光季,只体会到了极昼。
大家在群里这么一说,顿时跃跃欲试,都想在最后一晚撒个欢,去追一次极光,哪怕只是很微小的一点,也足够浪漫。
于是林林总总凑了三个车队,吃完晚饭后,一起出发,找个没有城市光,完全黑透的地方去等极光出现。
江知予是在晚餐时间听到这个消息的,为了不讨人嫌,他没有和剧组的人一起在餐厅用餐。
是经理知道他一直在关注这个剧组,或者剧组里的某个人,上楼送晚餐的时候和他说的。
江知予得知这个消息后,短暂愣了一瞬,和经理道了谢。
他不知道陶景妍会不会去,但还是快速吃完晚餐,让厨房准备好热牛奶,热可可装在保温瓶里,又让人准备了一些暖宝宝,换上保暖的衣服,吃了药,去车上等着。
?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我为祖原之主,镇压诸天亿万古 荒野建造之理想乡 重生后,渣男宠夫无度 再让我睡一会[电竞] 我到大唐做咸鱼 冥王宠妻 末日倒爷 世界,去死 焚天魔帝 被偏执家主独宠,全帝都城都跪了 恋人的头颅 霸道墨少请轻宠 流放后,我带家族走上了人生巅峰 史上最强通缉犯 高手笔记 我凡尘问道的那些年 头狼,谁与争锋 超品特卫 快穿:病弱白月光成修罗场万人迷 想生娃?找他吧,他的后代皆大帝
我根本不关心这个世界的人活的怎么样,吃的饱不饱,能不能穿暖住好,有没有梦想希望。我不在乎他们的爱憎。只是如果想要前往高天之上,需要一个完整的高等工业体系,一整套相关研究所,最先进的材料学实验室和一个能统筹一切部门的大政府。它要无数衣食无忧的国民为此奉献财富,需要几百万个高等知识分子为此贡献自己的头脑,数万不同...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