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明城说得理所应当,“他都有空陪那银行继承人来逛街,你没空来帮助兄弟解决一下终生幸福?”
短暂失神时耳边似有漫长尖锐的嗡鸣,脑海深处短暂地刺痛了下,等郑知夏回过神时电话已经挂断,因此只能无奈苦笑。
他说的是:“好,我过来。”
偶尔的偷懒摸鱼是合理且理应被允许的。
结果等到的时候偌大店里只坐着一桌人,邓明城托着下巴,很专心致志地注视着对面那个专心读书的女孩,只一瞬间,郑知夏便知道他完了。
“你不是看到林霁了么,”他敲了敲桌子,笑得玩味,“骗我呢?”
先是女孩先应声抬头,看清他是谁时怔愣了片刻,而后自然而然地点头,便是打过招呼了,郑知夏也对她点头,并不打扰那个书中的世界,邓明城则在另一边大喊冤枉:
“你进来前半分钟走的,这不能怪我啊!只能说明你们今天无缘相见是吧!”
一时间如灯灭鲸落,郑知夏连自己还站着都已经忘记,点点头,手掌轻轻扶上桌沿。
“你说的对。”
从前他认为自己和林霁是天赐的宿命,如今倒是觉得讽刺——什么缘分?这个词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失意和不甘心,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无数次偶然,但在数学里说的话,这只不过是概率问题。
什么相逢即有缘,什么有缘自会再相见,没有人欣赏花也依然会开,没有他路过也会有下一个人成为林霁的死生好友,一生挚交,若真的有缘分这种东西,他们怎么会这么多天都碰不到一面?
可见缘分不过从心,假如有心不愿再有交集,一墙便足够成为天谴。
从前种种,只是蓄意而为执念太过,其中一人太不甘心而已。
他在邓明城身边坐下,指腹无意般掠过眼角,若无其事地问:“所以是叫我来一起发呆的?”
“那肯定不是,”邓明城冲他讨好地笑,“就是有点事……想拜托你帮忙?”
磨磨唧唧弯弯绕绕,郑知夏忍住一声不耐烦的气音,心平气和道:“你直接说。”
邓明城从桌上摞得齐整的书堆里摸出了一本大学高数,嘿嘿一笑。
腼腆得让人恶心。
“……”
郑知夏无语凝噎,转头问施嬅:“是哪里不懂?”
一下午的时间就这么消磨过去,施嬅并不如传闻中的那么不近人情,时不时还能因为邓明城的插科打诨笑一笑,然后说:“好了,等正事做完我们再聊别的。”
礼貌到明显一点都不喜欢。
但这跟郑知夏也没多大关系,正事结束后他就识趣地告辞离开,黄昏迅速向着反光的高楼大厦后逃跑,钴蓝色天幕明净得像夏日最后发出的呐喊,远处月亮升起,红日已落,他漫步在余热中,依旧怅然得不明所以,某一瞬间他举起手机拍下无意义的天色,又对着消息列表发了会呆,最后将照片发送给宋白露。
——没有回复。
于是所有的怅然若失和微弱的坏心情便有了恰当的理由,他回到公司加班,将突发意外造成的计划延迟掰回正轨,又慢吞吞回了最近落脚的住所。
其实郑知夏有在认真考虑是不是该尽快搬走的问题,可原本和林霁说好的是开学也住这,要是突然搬走,为免突兀到容易被怀疑。
开门的瞬间灯火通明,漂亮的水晶灯从挑空的客厅顶晶莹垂下,比落地窗外繁华的市区和灯火通明的大厦还要明亮,连阴影都显得微弱,角落的黑胶唱片机放着舒缓的小提琴曲,Valina背对着他这边坐着,深绿长裙袒露着雪白纤细的后背,蝴蝶骨是恰到好处的弧度,不纤弱,漂亮得惹眼。
“嗯?”
她笑着,很自然而然地回头,“知夏回来了?”
郑知夏背着包,很浅淡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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