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呐,双炽君,你还记得那次在游乐园的摩天路里的事吗?”我直视双炽君的脸,也许是此时此景才显得很突兀的话让他怔住,我笑笑,“我现在想问问,处于好奇,那是你的初吻吗?”
“……嗯,确实如此。”他垂下眼帘。
“我应该也还保留着吧。”我若有所思地说,趁着双炽君还有些恍惚的时候,走一步踮起脚尖,轻轻地在他的唇上亲密接触了一下,“以后可能没有机会了,我还是想为自己争取一下,不能做恋人的话注定未来只能是路人了,所以,也许是最后一次这样叫你,双炽,要是未来有了喜欢的人,同时又有别的女人以亲密接触,包括我刚才对你做的那样,作为不再缠着你的要求,你就直接拒绝她吧,否则,会让你喜欢的人伤心的。”
“每次都抢在你前面说话,这次也不要例外吧。有可能的话,请帮忙转告白鬼院凛凛蝶,告诉她我很好,但是暂时没办法联系她,十分抱歉。那么,再见。”我点头示意,朝着双炽君的背面狂奔。
希望他不要转身看我逃跑,感觉会承担很沉重的压力。青鬼院蜻蛉说什么,我是隐藏很深的S?S做成我这个样子,也太凄凉了一点吧。
大小姐平常也是缺乏运动的,我当然也把这个身体发扬光大了,暂别与双炽君有关的狗血故事,我沉浸于可以随便拐弯的乐趣之中,绝对不怕迷路,因为本来就是在毫无目的的前进,过了一段时间路过一家服装店,买了件小一号的吊带衫束胸,再在一堆雪纺蕾丝中间找到了一小部分颜色黯淡款式简单的外套裤子还有一顶棒球帽,大一码换上后果断感觉安全很多,头发收在衣服里,外套的帽子套在棒球帽上,基本就是个柔弱的汉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想完结了啊想完结了啊就这样让原配爱上算了==
第12章标题在隔壁→
据说,清音柔体易推倒的妹子叫软妹子,那么清音柔体易推倒的假装汉子的妹子就该叫软汉子!
于是软汉子我走在人群之中,终于有机会发挥了一次女性的本能,逛街的精力是开了金手指,虽然不能随便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但也享受了逛的乐趣,然后夕阳西下,摸摸空空的肚子,我一抬头就看见一家拉面馆,穿越之前总看着各路美少年在此定情(?!),现在终于见到真的了当然不能错过。
抱着说不定能遇到小海带的想法,我轻飘飘地走进店里。
“欢迎光临!”一声中气十足的问好让我一下子模糊了动画和现实的分界。
我看了看菜单,觉得日本的物价真是好神奇,也不清楚这个价钱在一碗拉面看算不算便宜的,就随便点了个有肉的面,看着老板在我面前煮面弄酱料,有种很新奇的感觉。
“老板,麻烦快一点,我要饿死了……”某男子懒懒地喊着,随意的态度听上去一点也不像很饿的样子。
老板嗓音嘹亮地应了一声,我无聊就瞥过去一眼,顿时就有种“啊,我果然是女主角”的感叹。
坐在我两个位子之外的那位,穿着很像农民工、皮肤黑黑、脸上还有刺青的家伙,除了印象里那位名字都记不清只记得他变身妖怪时叫一反木棉的家伙还有谁!
啊……这家伙和凛凛蝶是青梅竹马呢,而且是一群返祖里面看上去最穷的,我一直怀疑他家是不是就是普通的三口之家还很温馨什么的。要不去打个招呼?还是干脆去求助?虽然我认识凛凛蝶,但从任何科学的角度我都不应该知道两个人是朋友吧?何况眼前这家伙到底叫什么名字……
顺着我视线看过来的一反木棉君显然没想到看他的是个包得这么严实的少年,然后也不知道他自己脑补了什么,抖了抖又默默收回了视线。
喂喂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可不是奇怪的跟踪狂一类的变态啊!就算是起码也要是西索那种吧!
不过反正今晚也没有去处,不如跟着熟人,至于一反木棉君的人品,嘛,应该比双炽君要热心很多吧?
我的面在他之后才上,男生吃拉面好像都很快,所以我也勉强克服棒球帽的阻碍,几乎是不咀嚼直接吞咽,一边还要使劲瞄一反木棉那边,就怕他先走了我丢了目标。
我这样热切的关注貌似给了一反木棉君更大的压力,看他哗啦啦地吸着面条,一会一碗面就见了底,他熟稔地和老板道别,我也抹抹嘴跳下椅子跟上,可惜了我的好拉面,肉都还没吃完。走出门回头望了望拉面店的招牌,准备下次再来吃,然后回过来要找一反木棉君的时候,他奇迹般地消失了。
怎么跑那么快?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阁主今天又打脸了 彗星美人[星际] 尤物诱情 成精的幼崽请来收容所报到 小神仙 花瓶 水手服和白球鞋 如琢如磨 有个精神病暗恋我 全星际唯一的人鱼 重生末世 这个凶手我抓过 柯学培育幼驯染的方式 穿越平行时空之流年似水 日蚀/海中日蚀 吊车尾她不装了[星际] 深空密码 鬼僧谈之青城 一触即燃 经久
我根本不关心这个世界的人活的怎么样,吃的饱不饱,能不能穿暖住好,有没有梦想希望。我不在乎他们的爱憎。只是如果想要前往高天之上,需要一个完整的高等工业体系,一整套相关研究所,最先进的材料学实验室和一个能统筹一切部门的大政府。它要无数衣食无忧的国民为此奉献财富,需要几百万个高等知识分子为此贡献自己的头脑,数万不同...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