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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优比爱琴海更美更好。”他肉麻当有趣地说,一边小心地用嘴唇和牙齿在我脖颈上制造各种痕迹,百玩不厌。
他越来越熟练,也越来越放纵。与世隔绝是多美好的借口,仿佛我们是世界上最后一对恋人。我算是明白了他的用意。那样销魂蚀骨的欢爱,仿佛为了弥补四年来的忍耐。整整两个月我们缠绵在一起,不问世事,无思无虑,竭尽欢愉,这或许是他今生最后一个真正假日。他知道,我也知道。
离开那日我告诉他,“我会永远记得这个岛。”
他亲吻我,低低地说:“你的永远有多远。”
我哑然。
他大笑起来,对远处的琅玕点手示意,两个月不见,日光下他益发身影纤纤,有奇异的陌生美感。
饶是他那么说了,登上游艇时我仍忍不住留恋回望,轻轻重复,“我会永远记得这里。”
这一次兰蕤没有反驳,只默然拥我入怀。
才发现原来所有的昨日
都是一种不可少的安排
都只为了好在此刻
让你温柔怜惜地拥我入怀
第14章
回到伦敦之后我开始沉沦于一种作茧自缚的寂寞。然而那或许并不算真的。每日我在四华苑侧翼书库中游荡,随意挑拣,借以杀戮时光。兰蕤每日都会回来,或吩咐琅玕接我同他会合出席某个宴会抑或酒会,虽然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歌剧首演,但拂逆他的心意不是我该做的。如果说这是爱情,那就是吧。
萧未离搬去了后园的小楼,天涯海阁,从此几乎绝迹主宅,偶尔我们在书库或者花园中遇见,他照旧倨傲地仰着头,细嫩脸孔一瞬间绷紧,眼角眉梢充满那股华贵而动人的冷漠,看在某些人眼里几乎可以算作一种媚态。
他总是带着一只相对于他这个人而言太过普通的挎包,没有丝毫特征,亦很难判断里面装着什么。
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坦然同他打招呼,于是只能匆匆离开,把他要的平静留给他。
琅玕很少在后园出现,因为未离,或者其他的什么。
我会特别注意他们两个一点,原因无他,四华苑上下我能感觉到的妖魅生灵,也不过他们二人而已。也许还有其他存在,但此时不在,即使在,也不愿与我相干。女侯爵并不算在内,虽然她与真实年龄南辕北辙的倩丽容颜已可谓异数,但那似乎源于她本身固有的少女风情更多一些。
而比起萧未离,玉琅玕更不可捉摸。那不仅关于他的异能,一个人怎可以这般调戏人间玩世不恭,即使他并不能算个人,何况他还太过美丽,惊世骇俗的异色容颜,无论何时都是罪孽。虽然每一次我都无法确认,那究竟是不是他真正的脸。
自从带我去医院取回了项链,他似乎收敛了很多,不再漫不经心对我微笑。我并不敢对他存有好奇。瑽瑢是他兄弟,亦从不与他亲近,何况他人。我之世界,也只有兰蕤身边那一点大,他新拥有的房间,布满一种清淡而奇异的香气,仿佛数十年上百年光阴沉淀出迷人的优雅与略带忧伤的浪漫,自墙壁的缝隙,天花板转角石膏花朵的蕊瓣,抑或经年抚摸之下打磨得灿然如金的黄铜门柄上,一线一线蔓延。是历代准继承人专用的房间,精致小巧的卧室通过一间小客厅与书房相连,转角阳台让我爱上下午茶。
兰蕤并不在乎我在他的书房里停留,但我习惯了敬而远之,对他桌上的文件与来往信函,只偶尔在他的要求下替他把信件归档,换一个吻或一个拥抱。回到伦敦不久,他把一张请柬递给我看,笑着说:“这并不惊人,不是么。”
不惊人才怪,那是萧未澈的婚礼请柬。新娘有一个Porcelain名字,方澪,对我而言完全陌生。兰蕤用洁白指尖敲打了一会儿桌面,研究着我的表情,终于说:“这位方小姐的母亲是我的姨母,”他加重语气,“In-law。”
我默不作声。
婚礼在美国举行,兰蕤带我出席,新娘极其年轻——比我想象中年轻太多,她看上去似乎不满十八岁,而事实的确如此。近乎张狂的青春,令她在整个命运的注目下都可以炫目地闪烁着。我有那样的感觉。她长得似乎很像萧未澈,一样的深黯发丝与接近碧色的冰冷眸子,脸色苍白中带娇艳,或许来自胭脂的蔷薇色,珊瑚般的嘴唇有一种单薄锋利的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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