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志选择去雨市,雨市是大龙国排名前十的大城市,比起刀市,大了好几倍。
而雨市也是整个大龙国的旅游胜地,常住人口高达上千万,仅仅次于大龙国的帝都和大龙国第一繁华的城市静夜市。
人口越多,丧尸的数量也就越多,而产生的高阶丧尸也就更多。
幸好雨市与刀市相距不是很远,凌云志连续赶了三天的路,终于到了雨市。
很多年前,凌云志曾经和一些朋友来过雨市旅游。
凌云志记忆犹新,还记得,那时第一次来到这繁华的雨市,凌云志就发下过誓,总有一天他会在雨市买下一栋别墅,在雨市打下一片天地。
想起昔日的豪言壮语,凌云志不由觉得好笑,又有些怀念。
雨市的地震损害比刀市还要大的多,刀市最起码还有一些地方保存的比较完好,而雨市几乎没有一处保存较好的地方。
凌云志有些嘘息,又有谁能想到,昔日的旅游胜地,此时竟然变成了一座废墟之城。
街道炎凉,偶尔会有几只一级丧尸出来寻觅食物,只要被凌云志看见,就注定从这这个世界消失。
“如果没记错,这里应该就是光华广场吧!”
凌云志的面前有一座巨大的雕像,传说是救国英雄柳如风的雕像,只不过此时雕像只剩下了一只脚。
看着这一片废墟,凌云志眼神恍惚,仿佛想起当年,自己为了和眼前的雕像拍照,排了足足四个小时的队。
现在想想,竟然有些伤感。
凌云志不由的掉了几滴眼泪。
“救命,救命!”
凌云志眉头一皱,听这声音是个女子。
闻声望去,果然看见的是一个女子,女子长相很美,即使灰头土脸的,身上穿着也很朴素,但依旧掩盖不住女子的美。
女子的美绝对是凌云志此生见过最美的,就连凌雪也要差上几分,大有几分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容颜。
不过此时凌云志可没有时间去欣赏女子的美,因为女子的身后竟然跟着数十只丧尸。
女子似乎看见了凌云志,所以是往凌云志的方向跑来,一边跑着,还一边向凌云志求救。
凌云志看的出来,女子已经被吓得惊魂失魄了,完全是靠着本能在逃跑。
女子抱着一个很大书包,书包鼓鼓的,像是装满了很多东西,包里东西好像对女子极其重要,哪怕她摔倒了,抓住书包的手也死死抓着。
女子眼神中很是绝望,虽然这一跤,书包没有丟,但是丧尸却追了上来。
吼!
一只丧尸全身溃烂,嘴里还留着哈喇子,追了上来,没有任何的停顿,张开血盆大口,就向女子扑了过去。
女子绝望的放弃了反抗,“对不起,妹妹,姐姐救不了你了!请原谅姐姐。”说完便闭上了眼睛。
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超级娱乐王朝 上古神皇 撩遍全世界[快穿] 八十年代好种田 就这样恋着你 六道共主 娱乐圈美食担当 重生之主宰江山 股神【股票】三千元进股市 三国大发明家 听说我会青史留名 致命追妻:傅少的甜宠恋人 我毒士圣体,女帝劝我冷静 现代奇人 高冷总裁的抵债新娘 穿越古代之江湖逃亡日常 NBA:满级封盖的我只想训练 独行魔剑士 快穿替死炮灰变白月光 重生之傻子是宝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是非谁来判定,功过谁予置评?此生不想规矩,只求随心所欲。天机握在手中,看我飞扬跋扈。我是左小多,我不走寻常路。...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道,独创修炼功法究因果,探命源,思索生命奥秘克万难,重亲情,砥砺前行。道成飞升,进入天界,并最终成为天界巨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