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她用,其实是侍女们替她按摩全身。无怪乎她的姐妹们一当上贵妇就不肯回到过去。这样慵懒舒适的日子,谁都爱啊!
“公主,御医送来的去疤药膏是否——”
“不需要。等天下平定后再说吧。”霍去病曾说匈奴不灭何以家为,而她则是未夺天下不思容颜!呵呵哈!
穿妥衣服,提了心爱的宝剑来到庭院中。这把剑确实是柄宝剑,不仅镶嵌宝石,而且夺敌性命。
月光似流水。剑身上有着细密斜纹、锋利又韧性极佳,在月色中不会有刺目反光,但剑风扫过之处寒气迫人。
“公主——”是秦王派来的亲信,在院门处一揖到底。
“讲。”
“明日陛下将下旨,征郑。”
“好。”与王世充那个篡位者对上啊!呵呵,终于!最后一剑,横扫千军;一丛灌木虽然没有直接接触到剑刃,竟也断裂几株。
第七十二章
巳时光景,一队骑兵缓缓驰过京城东门。一路行过热闹的大街、进入宽敞却寂静的高门宅邸,最后在平阳公主府门口下马。
门内官道上已经等了位贵客。
“一起用膳吧。”梓风与二弟并肩步入正厅。他们俩好像经常这样并肩,不论走路或是作战。两人的心腹部署都在距离不远的偏殿一同吃喝、等待。
“今早旨意已下,进军洛地。”
“从西到东、一步步来,是吗?”
“正是。”
“人马比照西征?”
“呵呵,是。但不管要多少支援,能给的就定会给到。”
她二弟秦王还不到二十四岁,却已是李氏第一战将,天下无人不知李家二郎是罕有的帅才。“大哥有说什么吗?”
“没有单独对我说一句话。”
两人一时沉默,正好让仆役侍女们上几道热菜。算了,她不想思考过多,也不能去想。
“何、樊两位将军倒是从起兵前就跟着姐姐。”秦王另外找了个话题。
“称不上跟我。只是他们两个确实无心史上留名,宁愿当个自由自在的商人,甚至当我的管家也称意些。所以我一直留着他们,没有送给你。”
“姐姐,如果……呵,算了,还是先趁热吃吧,不久又要作战,这次姐姐与我一起走比较好。”
“行呀。老规矩,除了亲兵,你随意动用我和我的人马。但铁甲军出战时定要我亲自指挥的。”梓风心中一动,立刻补上句,“这样威风。”
又谈了会正经的或随性的事儿,颇满意的秦王告辞离开。
梓风换衣服进宫,这回穿的是可以佩带武器与骑马奔驰的胡服男装——宫里没有人敢反对平阳公主的服饰,因为她是唯一一个可以佩剑面君的……女子。
“父皇,这次我不打头阵,不亲上城墙——”
“好好,你与你二弟一起就行。”当老父亲的终于松口气。京里传说平阳公主亲自提剑跃上宋金刚部属盘踞的堡垒,把里头的敌人杀个精光……而事实是她都不晓得自己随口下达杀戮命令的那座小兵城,居然被自家军士们夷为平地。当然,连李氏的人也没胆子说她无女子娇媚之气,特别是平日里最爱说长道短的年轻李家子弟怕死了她六亲不认、挥鞭就揍的做派。
“但我亲手训练出的三千铁蹄,当然要我统领!父皇,我的这三千铁甲军可谓至强,每一个都善弓箭连发和长刀斩马,只要对手不超过一万,肯定是我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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