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特别的。
这是徐文祖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一句话。
人总是会随着环境而变成另一个物种,从哪里出身,就会带着那里的生活习惯。即使三十多岁的徐文祖起来斯文俊秀,事业有成,温文尔雅,骨子里却始终有着保育院留下的印记。
或许曾几何时他想过要离开,想过要脱离那里,想过要远离严福顺
但事情最终的结果是他接受了这样的自己。
享受杀戮,热血腥。
遇到事情的第一反应就是要不要把这个人杀掉,难道他还能重新回归普通社会,做一只崇尚与和平任人宰割的鸽子
别开玩笑了。
只是接受自己,并不代表他接受那样的一个环境。
严福顺院长是个不太合格的母亲,她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把所有美好的事情摧毁给他们。每个人生日的时候都收到过礼物,原本活泼可毛茸茸的小动物,第二天就被送到眼前。扒开那层漂亮的包装纸,露出里面血肉模糊的动物尸体,然后让他们睁大眼,用一种马戏团杂耍的语气说,,多可啊,今天可以加餐了呢。
周围的小朋友们要么哭的震天响,要么吓得天天做噩梦,晚上不敢睡觉。
能睡得着的只有少数几个人,比如徐文祖,比如卞德钟、卞德秀两兄弟,或许还有别人,但肯定都死在那场火灾里了。
既然死了,记不记得样貌或者名字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就像他们常常吃的牛蛙、兔子、狗肉谁会记得自己的早午晚餐长什么样子
有其母必有其子,有什么样的院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保育院里所有“小天使”都养成了一副前一刻跟你亲亲抱抱举高高,后一秒给你几巴掌再咬你几口,说翻脸就翻脸,犹豫都不犹豫的德行。
这其中以徐文祖为最。
他是全保育院里最像院长严福顺的一个,也是最漂亮的一个,更是最令严福顺喜欢的一个。
严福顺喜欢的方式就是在别人面前拼命对徐文祖好,拼命数落你们是个什么东西,都不如我们文祖,好吃的给狗吃也不给你们,结果导致徐文祖一个人遭受了大半个保育院的霸凌。
等到徐
文祖学会了反抗,自己一个人干翻全场,浑身是伤口,半死不活,就快挂了。
院长再来摸摸他的脑袋,温柔的对他说,文祖啊,你还有我,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的。
脑袋被按在水里差点憋死过几百回的徐文祖在那一瞬间懂得了很多的道理。
人生就像一个舞台,每个人的言行举止里都包含了表演的成分,他所有的绝望、痛苦、不堪重负,都是别人的快乐源泉。
这世界就是地狱,一眼望不到头,与其挣扎,不如沉溺。
于是他也从中感受到了快乐。
也许是童年的经历,他的身体总是很瘦削,体温很低。
鲜血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度,像是一下子钻进心里,冒着热气。
然而快乐始终是短暂的,重复动作很无聊,热气慢慢的消失,他又回到了自己记忆里的冰冷。
自认为很特别的徐文祖不再满足于单纯的杀人,但他又说不清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就像一个人每天都重复走一个路口,忽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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