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玉华的脚步很是轻缓,她慢慢走来,凝望着眼前的护城河。
江浔的脚步很是快捷,他快步走来,走到不远处,却停下了脚步,冷冷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姑娘,就跟看一个陌生人似的。
吴玉华转过头来,这就样平静地注视着他。
“不好,我感觉怎么象是特务接头。”江浔绷不住,一下笑了。
吴玉华也笑了,她是在山东长大的,随着父母工作变动,全家迁往杭州,她的身上有小鸟依人,甜言软语的时候,也有北方妹子的豪爽。
“你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吴玉华见江浔这幅模样,其实也想笑,一对恋人在护城河边见面,是美好的,这幅模样,总不是她心里想象的样子。
“那么重来。”江浔的腿脚还是不利索,就是他强忍着,可是走快了也是一颠一颠的,吴玉华就又想笑。
“姐,这戏没法拍了。”江浔就是一幅导演的口吻。
没法拍,他又不能走远,只能回医院。
可是经过这么一遭,两人也比在剧组时熟悉多了,说起山东,说起上学的经历,吴玉华的话就多起来。
“我也考过北电和中戏,在朗诵一关上就卡了下来,”下了车进了医院,吴玉华下意识地想扶江浔一把,“没办法后来就考了军艺。”
当时,评委们一致未通过吴玉华的表演,原因是她的声音过于轻微且含糊不清。
秋天的风扫过,地上的树叶飘飘扬扬,吴玉华看着不远处的树木,秋天还是来了,当时考北电的时候,她朗诵的就是郁达夫的故都的秋。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是有感而,那一年的北平虽不是秋天,可是也是悲凉的。
“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江浔马上接口道。
哦,吴玉华定定地看着他,“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你喜欢读书吗?”
美人在骨不在皮,吴玉华的美更在于她身上所流露出的气质,她其实就是这個时代的女文青,喜欢小提琴,也喜欢口琴,“在南京前线剧团,国内外的名著,我几乎都读过。”
她的风采更来源于她所读过的书,加上从小就学习艺术,她的身上更多了让人着迷的气息。
“喜欢诗歌吗?”两人似乎能聊到一块去了。
“喜欢,”江浔笑道,“这个年头,谁不喜欢诗歌啊。”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吴玉华缓缓在病床上坐下,眼中的江浔不是王沪生,他就是江浔,诗歌真好听,好象就是为她写的一样。
当年,她就是毅然辞掉了前线剧团的铁饭碗,揣着二百块钱独闯北平,北平就是她的远方,从那时起她只顾风雨兼程,篱笆女人狗,渴望……一步一步走到现在。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江浔继续朗诵着,吴玉华却轻轻站了起来,走到他的身边,拉住了他的手,江浔试探着想抽出来,却现只是徒劳。
“这男的可够幸福的,女朋友真漂亮……”
“我怎么看,这女的象电视明星,男的,嗯,没见过……”
“对了,那是枣花啊……”
……
一个病房里的病友,都在观看着,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碰到电视明星,立时病房门口都站满了人。
“同志,这诗是你自己作的吗?”
两人回过身来时,才现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围了一群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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