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是不是徒剑山的,我也不能百分百确定,不过有一点我能肯定,这个拿剑的,身份很不一般。”董董小脸上面无表情地继续说道。
“这一点不用你说,我也看得出来,那么大一柄极品飞剑……”
谭书常伸出手,微微指了指。
“通体只用葵水精英和太乙精金来打造,可真是下了血本呢!”这个小丫头还是木着小脸,好似面瘫,只不过她这时候的语气,突然有了几分微不可查的变化。
“我怎么听你这话,感觉你好像知道他是谁?”谭书常很敏锐地听出来了。
虽然现在主修的功法,从《血炼莲花功》转换到了《渡厄仙经》,但前者的莲花印记特性,谭书常可还能保持几分。
毕竟《血炼莲花功》的极致功法境界,其代表就是自成大阵,炼杀生灵!
如果连周边地带都无法掌控自如,何以成阵?
就是因为无法在此地种下莲花印记,所以谭书常在四周围的感知上,会模糊不少。
比如像遭遇老者那一次,当时谭书常连这老者的模样,以及一身浑厚功力气机,都能一一感知清楚。而要是换做现在的感知,那么谭书常只能感知到附近有人潜藏。
此外关于对方更多的信息,就完全感知不到了。
不过此时用来感知这个小丫头的语气变化,却是完全足够了。
“我不知道呀!”
董董木着小脸,微微仰头,看向谭书常:“你别乱说。”
“嗯,你不知道……”
谭书常敷衍的应了一声,因为这摆明了就是她知道对方是谁,但是不方便直说。
而这天下间,有几个人能是让这位董家大小姐都不好直说的呢?
她可是连关于徒剑山正道大计的百年详细布局,都逐一写给他了。
“嗯?”
念及此,谭书常猛地心中一动。
莫非不是不好直说,而是不好对他直说呢?
“徒剑山那个正道大计的天命之子?”谭书常轻声问道。
董董闻言瞄了谭书常一眼,她还没说话。
但她这个动作,基本上可以视之为回答了。
();() 谭书常了然,心中在惊讶之余,也不免有些感叹。惊讶是因为,他没想到自己这块踏脚石,这么快就遇到这位天命之子了。而感叹这是因为——天命之子果真不愧是天命之子啊!看看这排场,带着法器来安心善会也就罢了,还直接动手!
敢这么不给珞珈山面子的,也只有天命之子了!
不愧是徒剑山百年筹划出来的人物!
看看这逼格,这排场,这威风,他这种小小散修可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啊!
“所以,我把这个天命之子弄死了,徒剑山应该会发发疯的吧?”谭书常不温不火的说道,他神情舒缓,不见丝毫恼怒,甚至还有几分温声细语的感觉。
不过,作为唯一听到这句话的听众,董董就有点神情不太自然了,因为她知道,别看这个魔修说话温柔,但真要到下手时,那可是比谁都狠。
当初在黑心山上,排在这个魔修前头还有一个二师兄,那可是出了名心狠手辣,杀父杀母杀亲杀友,弃情绝爱,只为修成一颗绝情绝性的魔心。
她和几个师姐在戬峡派听闻时,都以为要出第二个黑心老人了。结果在面对这个魔修时,很多时候,这个魔修的那位二师兄都只能自退一步。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投胎而来,成为被拐卖到山里的孩子,把养父母一家都克死之后,雪衣在村民们幸灾乐祸的表情下,用全部身家换了一间瓦房,两三鸡鸭以及几亩薄田。作为异世界的魔祖,两次量劫过后,雪衣彻底厌倦了打打杀杀。她觉...
这是大宇宙时代,众多文明在大宇宙中竞争共存。这一天,太空中漂流的逃生舱被发现,最后的战兵利昂带着神秘诅咒走进大宇宙时代,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现如今,英雄无觅,新魂持刃求生。PS已完本巫师亚伯超凡大卫等书,品质保证,敬请收藏。...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