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丁志诚吓了一跳,他能想象到这里的价格,但价格还是脱离了他可以接受的范围。
他不敢想象把两个月工资穿在两只脚上是什么感觉,一只脚一个月的工资,不过,那肯定很惬意。
“我要了……”江浔看一眼丁志诚脚上的运动鞋,都开胶裂帮了,“丁哥,换上吧。”
丁志诚嘴里说着不要,可是他的脚还是出卖了他,晕晕乎乎就穿上了这双耐克,走路都感觉轻飘飘的。
“丁哥,你说,你穿着美国的耐克演一中国的神棍,是什么感觉?”江浔笑着打趣他。
丁志诚犹在云里雾里,直到看到服务员掩嘴偷笑,这才反应过来,“什么神棍?我抽你……”
可是他真不舍得下这个手,他自己个就能花钱,现在遇到了一个比他还能花的,难不成他真的是穿越来的!
花钱不要命!
……
();() 两人回到申江饭店已是下午了,今晚没有演出任务,难得大家都在。
“万宝路,美国烟?”看着江浔挨个发烟,吴刚的眼睛都直了,“嘿,耐克。”他一眼就瞅见了丁志诚脚上的蓝勾,“借我穿穿……”
“人家的脚是四十四码的脚,你四十三。”吴刚媳妇不乐意了,不就是一双鞋吗,至于吗?
“那是耐克,”吴刚马上笑了,“垫上鞋垫不就行了,我垫两双鞋垫我。”
丁志诚穿着正在兴头上,哪肯脱了给他穿,他自已个哼唱着,玫瑰玫瑰我爱你,穿着耐克就得意地跳起来。
那感觉真的是太爽!
一个人跳不过瘾,他就拉着江浔跳起来。
可是,跟一个男同志跳舞有什么意思,江浔就笑着拉起岳秀清。
一看跟自已女朋友跳开了,吴刚脸都黑了,可是又得表现出大度,还得笑着鼓掌……
“这象什么样子,年轻人要知道学习,跳这个干嘛……”进来的修宗迪有些不满。
“唉,让他们跳吧,年轻,正有发泄不完的精力……”蓝天野知道江浔签合同了,也知道他给大家买了糖和烟,可是就是不知道他脚上的鞋!
眼瞅着大家抽烟吃糖,杨立新不作声地把江浔拉到了一边,当得知这个傻孩子把一百五十块钱都花完了,最后还是丁志诚又补贴上二十多块钱,他就长叹一口气。
在人艺的历史上,恐怕还没有一位一天花出一百多块钱,就为买两双鞋的演员!
这几个月,他为了给孩子买钢琴,整天价吃泡面,都忘了肉是什么滋味了。
“浔子,这鞋就这么好穿?”杨立新问道。
“一天花一百二多,这又成穷光蛋了。”丁志诚笑着把鞋脱给吴刚,江浔又吹起了口琴,“没事,你回BJ,一天三顿饭,你哥我全给你包了。”
“谁说的,”江浔扔掉口琴,认真地看着丁志诚,“咱们大清国有的是金山银山,永远也花不完……您坐着,我去办点小事……”
嘿——
丁志诚一时搭不上话去。
江浔说的是《茶馆》里刘麻子的台词,别说,这词从江浔口里说出来还真应景。
可是,这钱这不是花完了吗,他到哪里去找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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