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法处理啊,处理的重了,王嫱于心不忍,但轻了,一旁的樊婵都不答应。
();() 就不要说大哭的沈静茹了。
“静茹,我们不哭了。”樊婵在哄沈静茹。
沈静茹虽然是婢女的身份,但樊婵把她当妹妹看待,对沈静茹很好。
这次沈静茹被打的很重,樊婵都心疼了,她拿出手帕给沈静茹擦血。
同时也擦眼泪。
手帕很快就湿了,上面沾满了血泪!
“我……还是李大哥处理吧。”王嫱还我我的,她终究是下不了手,她神色复杂的看李宇。
李宇也不行啊,李宇看樊婵:“要不交给郑梅处理吧。”
“什么交给郑梅处理,不用了,我处理好了。”樊婵一声娇呼:“陈芳、沈静茹互骂,影响恶劣,各罚一月的月钱。陈芳打人罪无可赦,打陈芳十木棍。”
樊婵的处理意见,李宇没有异议,她看向了王嫱。
王嫱微微点头,她也无法袒护陈芳了,打十下就打十下吧。
“我亲自行刑。”怕别人徇私枉法,樊婵亲自找了一根棍子,不是很长,也没有太粗。
但陈芳望着棍子,她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脱裤子吧,陈芳。”樊婵十分的严格,陈芳的厚裤子,樊婵必须让她脱掉。
“我还有事,我走了。”陈芳要脱裤子,李宇不能在一旁看了,李宇也不想待了,他干脆走人了。
李宇走了之后,陈芳才把裤子脱下,她委屈的趴在条凳上。
樊婵举起棍子,一下一下,打的很重,几乎是用了全力。
让一旁的沈静茹很解恨。
就应该打陈芳,陈芳太嚣张了,都敢打人了,这还能得了!再让陈芳嚣张下去,她不得欺主啊!
陈芳被打了十下,她的屁股疼的要命,一条条的红杠子,陈芳站起来,她走路都屁股痛,她提起了裤子,她十分的羞愧。
“昭君妹妹,我们走了。”打了王昭君的婢女,打狗还要看主人,王昭君自然不愿意。
樊婵也不能再待了,她说了几句话,她带着沈静茹走了。
沈静茹还在哭,樊婵拍了拍沈静茹的后背,温言安慰:“静茹,你别哭了,你的月钱我给。”
“真的?”沈静茹马上不哭了。
“当然是真的了。”
();() “可,我不能要的。”沈静茹摇头。
“傻丫头,你想多了,我不缺钱的,你才缺钱呢。”樊婵说的是实话,樊婵背后有李宇呢。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退婚当天,疯批九皇叔抢我入洞房 语之爱恋 穿越仙界,被如来神掌拍死 人在港综,开局就成了线人 有词条谁正经御兽啊 大玩家:从海岛求生100天开始 离婚后,总裁把我宠上了天 闪婚亿万总裁后,太太她成了白富美 大明小伙夫 我在亮剑杀敌爆装备 逃荒路上,我挺孕肚怀揣无限物资 武侠世界的长生道士 乱世:开局加入六扇门,横推天下 贵妃日日沉迷吃瓜 林阳苏颜 我,八阿哥胤禩,大义灭清! 三卦生死 嫡长女怎么了 琉璃美人煞 盗墓之我是胡八一的表弟
接档文绝命法医在预收求收藏完结同类文刑侦档案一起残肢案的侦破陷入僵局,重案组组长陆俊迟去华警求教。陆队长原本以为会得到一位德高望重老教授的指点,没想到遇到了一位体弱多病又事多的冰美人苏回给他...
顶级女医穿成了被亲姐姐陷害,又被退婚的弃女。没想到珠胎暗结,一跃成为了两个萌宝的娘,连成亲这一步都直接跳过去了,孩子的爹是谁她才没兴趣知道呢!两个萌宝乖巧软萌,一心护母,有一个响亮亮的口号娘说什么都是对的,谁也不能欺负娘!一不小心和冷面王纠缠不清,冷面王说她人面兽心阴险狠毒,不如她姐姐人美心善。她怒了有多远滚多远!没多久冷面王又追了过来,不仅要抢她,还要抢她儿子。你不是说我是冒牌货吗?我儿子和你没关系!小轩说我能一卦晓祸福,你能吗?娘有我们就够了,哼,别想追回我娘。小城说我也会武功,我能保护娘,娘不需要其他男人保护!除非你有金山银矿,要不然你配不上我娘!冷面王我有。两个臭小子,没有他,能有他们?...
看看孩子的预收吧一个倒霉蛋决定在网游文养老文案见最下嘉慈平平无奇女装三坑种草姬,天天姐姐妹妹挂在嘴边,但最想做的事却是给每个流浪在外的野生帅哥一个温暖港湾。所谓闷到极致就是骚,说的就是他这样...
穿越斗罗大陆成为宁荣荣的亲哥,还早生了四年!武魂七宝琉璃塔,没有系统,怎么办?宁小天表示,只能靠抱大腿来维持生活的样子!宁风致我是你亲爸,超有钱!尘心骨榕我们是超级斗罗!胡列娜我是武魂殿圣女!千仞雪我是未来的天使神!独孤雁我爷爷有仙草!比比东我是你丈母娘大人!宁小天武魂殿万岁!玉小刚到底是谁在整我?戴沐白我未婚妻都没了!还要被打?唐三小舞不见了?仙草呢?蓝银王呢?说好的机缘呢?PS不跟唐三,不拜大师,非无敌文,原创剧情较多,想看主角跟史莱克七怪的慎入。PS跟武魂殿合作,一统大陆!书友群854045954...
上辈子听信谣言,将真心待自己的继母和弟弟逼走,更被白莲花和渣男一起欺骗利用,最终落得一个凄惨无比的下场。重生之后的陶小雅脚踢渣男,拳打白莲花,然后哄回继母和弟弟,只是哄回继母和弟弟之后,陶小雅发现除...
晴彦穿越到游戏里的妖魔东京,开始了他的第二人生。身世不明,被妈妈的朋友稻荷神社巫女领养。但他意外发现她不是人类,而是妖怪。没关系,长得漂亮,也不是不行。不过他又察觉到妈妈的朋友其实是另有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