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曜一惊。
真相居然是这样。他因为严重的脑外伤遗忘了一切,这七年来,虽然他总觉得内心似有缺口——但总的来说,日子过得还算快乐。
那么周楚澜呢。这么多年,他是怎么过来的?又是用怎样沉甸甸的心情,连带着他的那份记忆的重量一起,在艰难的岁月负重前行呢。
忘记的人,总比记得的那个人要幸运很多。
“其实我跟你爸都觉得,你这辈子都不会想起来他。但是不知怎么的,在整理东西的时候,我想来想去还是舍不得扔。本以为这一箱东西会永远不见天日,现在,妈把它们还给你。”
这些东西都被这样保留了。那几本书是李卓曜跟周楚澜曾经一起看过的,两人读同一本的时候,会在上面分别写上批注,甚至还会在书页的空白处画小人。李卓曜画技很烂,笔下的周楚澜都是简单的火柴人形象,头上再画几根朝天的头毛,就算完成。但周楚澜每次都认认真真地,在旁边为他描上小像,惟妙惟肖。其中磨损最厉害的是那本《聂鲁达诗选》,上面做了很多批注跟划线,尤其是第126页。
“你的肌肤是我用吻建立起来的共和国”,这句话已经模糊不清。周楚澜的声音很好听,所以李卓曜很喜欢在睡前,枕在他的腿上,听他念书。这首诗被翻来覆去的念了很多遍。
那些衣服,都是在照片里面出现过的,他跟周楚澜的情侣装,被梅萍收起来,清洗干净后放好。箱底里还铺上了樟脑丸、除湿剂,广州的回南天总是潮湿的可怕,但这些衣服却被保存的很完好。
那些照片,大部分是李卓曜用拍立得拍出来的,七年过后依然保存完好,因为被人仔细地镀上了一层塑封膜,这些原本很容易褪色的胶片纸,便像琥珀一样,可以在冗长的岁月里被保存很久,历久弥新。
梅萍从李卓曜手里拿过信封,翻找了一会儿,取出来一张拍立得,递给李卓曜。
“记得你放在钱包里的那张拍立得吗?你再看看这张。”
李卓曜的眼睫都被泪水浸湿,雾蒙蒙的,他颤抖着手接过这张拍立得,又从钱包里掏出自己的那张,放在一起比对。
是他跟周楚澜的合影,他亲昵地靠在周楚澜的肩膀上,对着镜头比着“v”。
他钱包里的那张拍立得,是有一次偶然在卫衣口袋的夹层里找到的。翻出来的时候已经折了,只剩下有他的那一半比较清楚,另外半张已经被多次水洗过后而沤烂,模糊不清。
幸好。这些东西还完好无损的保存在那里。
就像他的记忆。
虽然重见天日的时刻,迟到了很多年很多年,但最终还是安安静静地平铺在阳光下。
“谢谢妈。”
李卓曜哑着嗓子说。
作者有话说:
已获得父母的祝福加成buff
第九十三章“别不要我”
父母那边的问题终于解决,李卓曜心里的负担卸下不少,恨不得第二天就买机票立刻赶往贵州,去往周楚澜的身边。用自己温暖的、充满血气的臂膀拥住周楚澜的身体,吻过他倔强的眉骨、隐忍的眼睛、薄薄的干燥的嘴唇。他跟周楚澜之间已经错过了太久太久,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想再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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