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今天特别配合,穿戴地也特别快,比平时早了一炷香的时间迈出寝殿。
门口,楚云城和海将离如两尊门神一样,左右而立。
楚云城双手揣在袖中,左手的拇指搭在右手的虎口上,那日被沈醉咬过的地方,已经结了痂,又落了痂,如今留下了浅淡的疤痕。
见她出来地早,他的脸色也好看了许多。
“陛下今日气色不错。”果然是欠收拾,连起床都比平时早。
沈醉白了他一眼,抬手挽起海将离的手臂,美滋滋道:“这都是离离伺候地爽。”
海将离哪里敢在这个时候背这个桃花锅,当即跪下,“臣侍只是彻夜守着陛下,以防陛下夜间惊梦而已,不敢居功。”
楚云城对着他头顶瞪了一眼,谅你也不敢!
他转身行在前面,沈醉快走了几步跟上,“城城,早上好啊!”
“没事就叫楚云城,有事就叫城城,陛下,今天又是什么事?”他虽然声色沉沉,却心情莫名的好。
沈醉一身皇袍本就沉甸甸的,加上头顶上的皇冕,晃晃荡荡,连忙用手扶着,跟在他身后一溜小跑,“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最近你抓九方弦,抓得怎么样了?”
“陛下倒是对他惦记得很。”
“哪儿有,朕躲他都来不及呢。当初我被他祸害地有多惨,就算我不知道,你也是知道的。”
“嗯。”楚云城拉长了声音,应了一声,算你识相。
沈醉眼珠子滴溜溜转,“但是吧,我已经不记得他长什么模样了,最近总是提心吊胆地,吃不好,睡不好,还总做噩梦,生怕他人已经到了身边,却认不出来。”
楚云城鼻息间又哼了一声,“放心吧,他若是来了,你必能一眼就认出。”
“为什么啊?”
“一身白毛,尾巴藏在袍下的狼人,难道陛下会看不出来?”
“狼人?他真的是大尾巴狼啊?”沈醉又紧走了几步追上,继续装傻。
“是啊,当年本王曾亲手摘下他面上的黄金面具,此人从头到脚,生满白毛,獠牙利爪,力大无比,发狂时可将战马一分为二,是个彻头彻尾的妖魔。”楚云城停了脚步,微笑回头,“陛下怕吗?”
“不……,不怕!有城城在,怕什么!真是的!”
沈醉慢下步子,掌印太监高仁贵弯着腰上前,扶了她的手。
白毛利爪,楚云城见到的九方弦,生了一身白毛,所以他认不出他的脸。
可是,为什么他见到的,跟她看见的不太一样呢?
“城城啊,那还有旁人见过那大尾巴狼吗?”
“有啊,当年猫儿庐合围,龙雀四国,千余高手精锐,都曾亲眼所见,不过如今已经死了大半。天妩山一万守军,也是见过,如今,一夕之间,全死了。既是妖魔,便羞于见人,大概见过他恐怖模样之人,多数都被灭口了吧。”
“啧啧,真是太残忍了。”
楚云城行至御撵前,回身笑道:“不过本王倒是一直很好奇,陛下为何会出现在猫儿庐,九方弦与你到底是何关系,当初他那样重兵合围之下,自身难保,却还舍命护着你,而如今,为何已经现了身,却一直没来找你?”
“是啊,朕也好想知道。嘿嘿。”沈醉也陪着笑,却笑得艰难,踩着小太监的背,上了撵子。
重兵合围之下,他舍命护着她?
到底为什么?
为什么她什么都不知道?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疯了吧,你管他叫男神? 喜漫 当正人君子误以为我喜欢野的 请勿观赏[无限] 寂夜孤行 让你开挖土机,你挖出核弹基地? 仗剑皇子闯天涯 只是一个普通Beta 种田养崽:恶毒女配被全家争着宠 太子表哥 修不成仙的我只好考科举 重生:我的80年代 小梦与‘女’凤梨头[家教] 假千金逢凶化吉[穿书] 余温 十代目的招财弟弟 穿成帝王的心腹大患 我修合欢后他们都疯了 乔姝陆北城 逃婚后,病美人偏执了
方舟穿越到一个男卑女尊的修仙界。这个世界,流氓是女的,色魔是女的,修仙是女的,连开天辟地的创世神都是女的。作为一个走到哪都被觊觎的靓仔,方舟压力很大。女孩们都想跟他一起玩,还想抓他回去玩。为了小命着想,方舟不得不化身钢铁猛男,抵抗到底。滚开你们这些臭女人,不要打扰我修仙!...
嫡长子的日常有权衡有取舍活着,不仅仅为自己活着该承担的责任必须要去承担家族,不止是荣耀的延续在其位做其事只求无愧于心贾家,依旧是煊赫的贾家来自贾赦大老爷的自言自语一句话的简介贾赦的生活日常。拒绝扒榜...
...
我的室友很不对劲。她每天总是晚出早归,偶尔还夜不归宿,每次出门手里都提着一个箱子。我怀疑她在干违法勾当。...
乱世开始,被迫成为黄巾杂兵。几番绝境挣扎求生,刘争相信,只要不死,总会出头。名将,美女,地盘,我统统要...
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到梦想中的大学,却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再多的风雨也击不垮自己心中的小太阳,虞以晴不忘初心,用自己的真诚温暖着身边的人,最终收获了友情和爱情。各位友友,快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