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儿,那以你之见,这个韩循可能够杀掉?”
刘备原先想直接一刀砍了韩循,可发现刘封并没有赞同的意思,话到嘴边,就改成了疑问句。
“可以杀,但不能现在就杀。”
刘封心里也来气了,他想看看究竟是这个韩循自己谋划的,还是有高人指点。
“父亲可答应他,只是拖着不办,以观其变,另外暗中派人监视韩循,看他同谁往来密切。”
刘备明白过来,知道刘封的计划是引蛇出洞,顿时大为心动。
“好!就依封儿之言。”
商定完这事,刘备得知刘封午饭都只吃了一半,便让他留下陪自己一起用膳。
“正好孩儿也有事想要来找父亲。”
“哦?”
刘备一边吩咐近侍把饭食端上来,一边问道:“是有何事?”
刘封答道:“孩儿知道父亲身边缺少人才,求贤若渴。于是这几日一直在苦思冥想,想要替父亲解忧。
所幸还真让孩儿想起了几人,才能卓著,刚正不阿。
父亲此时正缺才俊,当可征辟他们以补不足。”
“哦?”
一提到人才,大耳哥总是特别兴奋,面露喜色:“封儿快快道来,为父无有不准。”
刘封从怀中取出几封信件:“这为首一人,父亲也曾经见过。”
“哦?”
刘备思索了了起来:“不知是哪位高士?”
“东莱太史慈!”
刘封第一个说的就是太史慈,眼下是他的最后窗口期,今年下半年,孙策破刘繇部将樊能、于麋于横江津,突破江防,进逼东阿的时候,太史慈就正好到了。
算算时间,太史慈应该就在年中的时候自东莱出发,倘若现在还不征辟他的话,等他去了江东,就再不会有机会了。
太史慈虽然只是过去访友刘繇,可连他自己也想不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返回过北地,从此以后,终老江东了。
“太史子义身长七尺七寸,美须髯,猿臂善射,弦不虚发,宛如由基再世。更喜此人性格豪雄,忠肝义胆,谦恭孝顺,文武双全,将来必能为父亲独当一面。”
();() 太史慈的名声,在后世曾经经过一个巨大的起伏。
最早的时候,太史慈可是与赵云一样的赤胆忠臣,喜欢他的人也很多,也都认可他的忠心。
尤其是和孙策的那一段化敌为友,以及如期而返的信誉,更是被抬高到了一个极高的程度。
只是后来,很多人翻阅到了吴书里记载的一句话。
“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
这句话的问题看起来很大,尤其是七尺之剑,更被人当做了铁证,用以证明太史慈何等狂悖,居然想当皇帝。
这些人最根本的逻辑,就是七尺之剑,非人臣所能佩戴的,这是帝王之礼。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甲鱼修仙记 我向神明祈求你 追击半岛 叶观纳兰迦 财团的诞生 叶辰秦飞雪 林声顾斐 进错房,我怀上首富大佬的双胎 和亲爹穿成锦鲤文炮灰,逃荒暴富了 给暴君解毒后,他非缠着我做皇后 都市:修仙十年,入世即无敌! 身价百亿了,才来系统? 重生了也还是大佬 杨辰林慕影 红豆喻相思 一见钟情:小撩精被偏执大佬强制爱 海贼:夏洛特家族的白金之星 陈归龙女帝 都市之超神萌娃 什么?潜规则我的老婆成真了?
我根本不关心这个世界的人活的怎么样,吃的饱不饱,能不能穿暖住好,有没有梦想希望。我不在乎他们的爱憎。只是如果想要前往高天之上,需要一个完整的高等工业体系,一整套相关研究所,最先进的材料学实验室和一个能统筹一切部门的大政府。它要无数衣食无忧的国民为此奉献财富,需要几百万个高等知识分子为此贡献自己的头脑,数万不同...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一夜过后,她躺在了大总裁的身边,一小时后,全世界都知道她是总裁的娇妻总裁不仅变成了她的金主,还成了她的老公婚后,总裁更是宠她宠得昏天黑地乱七八糟假期我是不是可以解放了照宠不误传闻...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