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拿着绣球,对陈幼澜的方向拱手行了一礼,道:“小生自认一时间做不出跟那位公子一样好的诗,就不丢人现眼徒增笑柄了,谨罚酒三杯,权做为这首好诗贺!”说完,他爽快地端起酒杯连饮三杯,动作很是洒脱。
李信看他酒杯不小,一开始还有些担心小孩子的肝脏能不能耐受得住这么多酒精。不过转念一想,对哦,这又不是二锅头,最多最多也就酒味饮料的程度而已,有什么好担心的。他默默摇摇头,喝了一杯茶水。
少年认输认得很干脆,话也说得很漂亮。所以在场没有人觉得他这么做有什么问题,反而纷纷点头,看样子甚至有些欣赏他。之后,少年就把手里的绣球交给相近的人。那人也有样学样,对陈幼澜的方向拱拱手,连饮三杯,将绣球交给别人。
认输本来是一件挺丢人的事情,但输给陈幼澜这首《乞巧》,说实话,也没那么丢人。至于罚酒什么的,只要美其名曰“为好诗贺”就行,还能变成风雅乐事。所以,每一个接到绣球的人最后都自觉地豪饮三杯,然后笑着把绣球交给别人。
秀秀姑娘见此情景,在阁楼上笑得更开心了。在她主持的诗会上出了一首好诗,并且还压得在场文人没有人敢再动笔,这样曲折的情节显然比单纯出了一首好诗更吸引人眼球,更容易被人们津津乐道地传播。她知道,自己离成功不远了。
大厅里,绣球被不断地传递着,很快就传到了秦怀玉的手里。他也不客气,咣咣咣连喝六杯酒,这才脸不红气不喘地说道:“陈兄大才,我拍马难及。你这首诗,值六杯酒。”
陈幼澜很是兴奋。事实上,当她看到一个接一个的文人在她面前拱手认输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兴奋起来了。她知道自己的诗很好,但完全没料到会有这样的情节发生,心脏砰砰跳着,像是有人在用力地敲鼓。
这种被认可的感觉真的很棒。但陈幼澜并没有高兴太久。事实上,她仅仅高兴了片刻罢了。因为她突然想到,她只是一个女子,哪怕再有才情,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要嫁给一个吊儿郎当的纨绔?
想到这里,陈幼澜看了李信一眼。李信正好接过秦怀玉递来的绣球,冲她露出一个微笑。
陈幼澜撇了撇嘴。
按道理来说,每有人接到绣球的时候,侍女们都应该带着纸笔来到这个人身边侍奉的。但是由于刚才绣球一路传递过来,都没有人要纸笔,全都光棍地选择了喝酒。她们也就乐得偷懒,站在一旁侍立了。
没想到,李信接过绣球以后竟然没有选择喝酒,而是对一旁的侍女伸出了手,豪气万丈地说道:“取纸笔来!”
此言一出,大厅里本来还有些嘈杂的气氛陡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了说出这句话的李信,目光中隐隐透出敌意和不屑——妈的,我们都认输了,你也老老实实地跟着认输,成全一段佳话不好吗?非得跳出来要纸笔,干嘛?作妖?就是觉得你比我们厉害呗?我倒要看看,你能写出什么烂诗!
心里抱着这等想法的绝非少数。恐怕在场文人之中十有八九都等着看李信的好戏呢。事实上,就连抱着纸笔来到李信身旁的侍女也是这么想的。
没办法,人性就是如此。做与众不同的那个人就是要去承受别人的目光——成功以后被人崇拜的是你,失败以后被人嘲笑的也是你。
李信很明白其他人的心态,但是他并不想理会,只是轻轻接过了侍女递来的纸和笔,微微点头当作致谢。
把纸在桌面上展平,李信提笔正要写,却突然停住了。因为他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陈幼澜在一旁奇怪地看着他,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不写?”
窃窃私语逐渐多了起来,不时能听到一两句阴阳怪气的“写呀!你倒是快写呀”。
李信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他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件事:他不会写字!
当然,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重点大学的工科生,李信绝对是会写字的,就算后来用电脑打字打多了,经常提笔忘字,但绝不至于到不会写字的地步。
原因很简单:他会写的全是简体字,根本不会写唐朝的字。
唐朝字其实跟后世的繁体字几乎一模一样,在后续一千多年的历史中几乎没有再发生大的变化,原原本本地流传了下去。这是专属于汉字的独特魅力。作为一个喜爱传统文化的人,李信虽然能够无压力地识读繁体字,但到了写这一关,却最多只能写三两个比较熟悉的字,而且有些笔划还不太确定,强行写的话,恐怕大概率要写错。
在众目睽睽之下写错字未免也太丢人了吧?
李信隐隐有了几分骑虎难下的感觉。
“怎么了?”陈幼澜见李信不答话,又问道。
李信看了她一眼,把笔交到她面前小声说道:“我的字实在太难看,写出来以后有些丢人,还是我口授,你写吧。”
陈幼澜没有拒绝,狐疑着接过笔,默默地把李信面前的纸移到自己面前,然后看了李信一眼,示意他可以赶紧开始了。
李信清了清嗓子,在众人非常不善的目光中缓缓开了口:“诗名,七夕。”
陈幼澜用她那一手漂亮的小楷在纸上写下了“七夕”二字。不时有旁人轻笑道:“这名字未免也太普通了一点,哪里比得上‘乞巧’?”
“七夕”和“乞巧”本来就是一个节日的两个称谓而已,这也能分出个高下来吗?
李信默默翻了个白眼,接着道出了诗的第一句:“烟霄微月澹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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