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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写完还早着呢!”她这本小说非得连载个三两年的不能完呢,想想三年后,她手指上的老茧估计也得有个三两毫米、跟个小包似的了吧,真是叫人绝望。
“怎么,写得不顺利,被退稿了?”
被退稿也正常,有宝先生的未来文珠玉在前,报社的眼光可不就高了么,这也是她运气不好,偏与宝先生的文冲撞了,还都是一个题材的,可不就被碾压了么。
想想这些年,每逢宝先生新文发布,读者们自然是奔走相告、喜笑颜开,其他的小说作者们却只能门庭冷落、暗自饮泪了,他的小说总能在第一时间夺去所有人的目光和注意力,大杀四方,所向披靡。
偏他每次的小说题材还都那般新颖别致,一般人便是想要模仿也很是不易,以至于小说即便完结了,也依然能笑傲群雄、引领风骚好几年。
冬秀姐若想在这个未来文的题材里出彩,只怕很是不易了。
胡竞之这边想着要如何安慰和帮助他的冬秀姐突出重围,从宝先生的高压下杀出一条血路,冬秀却瞥他一眼,漫不经心道:“没有啊,已经发表了,现在正在连载呢!”
要说早前冬秀因为一些顾虑,还有遮着隐着的心思,现在则大可不必了,胡竞之实在是个极有素质的人,完全不会反对自己的太太“舞文弄墨”,反而极为支持她,便是把她就是支付宝的事告诉他也没什么。
这下胡竞之便惊奇了:“你是说你写的小说已经在报纸上进行连载了,你现在是在写连载小说?”
他一面惊奇于她的小说能被报社顺利的接收,另一方面却更加惊奇于她的写作方式,连载小说可不是随便什么人说写便能写的,没有一定的掌控能力和作文水平,是很难进行的,纵观现今小说界,作连载小说的倒很不少,可能作出水平、作出成绩的却真没几个。
不想冬秀姐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一鸣惊人哪!
胡竞之忙追问:“发在哪份报纸上啦,怎么不与我说一声,我也好多买几份支持一下嘛!”
冬秀心想,你要是能给我写一篇长评那才算是支持我呢,以胡竞之如今在学术界的崇高地位,他的长评足以叫冬秀的小说封神好不好,运气好的话,还可能史上留名呢!
其实,以冬秀现今的地位和影响力来说,她已经算是个大大的名人了,便是不蹭胡竞之的热度,今后也必定会留名后世,只是她在现代就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市民,早已养成屌丝心态,又因为不读读者来信,没机会感受过热烈的吹捧和彩虹屁,压根也没意识到自己如今是有多大的名气,只觉得自己算是个略受欢迎的小说写手,这个时代又遍地是牛人,她更加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了,压根得瑟不起来,不过有时候虚荣一会儿而已。
冬秀也不再跟他绕来绕去的,决定自曝马甲,便直接把报纸取来给他看。
胡竞之拿着这份自己每日必看的报纸,假装漫不经心的往后翻看,他从来只看宝先生在上面的连载小说,其他的便没有细看了,所以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冬秀姐居然也有小说在上面连载。
要说胡竞之,那的确是一等一的聪明人,只要他稍微想一下便会明白,这宝先生的连载小说根本就是自己太太写的,要不然,有宝先生这本连载小说,报社干嘛还要再收一本同类型的呢,可他压根就没朝那个方向上想,谁会想到自己来自乡村、没上过新学堂的妻子竟然会是隐藏的大家呢,脑洞开得太大了呀!
冬秀姐能书会写已经足够叫他惊喜了,再不敢想她居然会是自己都尊崇不已的大名人的。
胡竞之直接翻过前两页—这两页最显目的版面里全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然后仔细扫视,企图找出冬秀姐的连载小说。
冬秀在边上看出他的企图,不由哭笑不得,直接上手把报纸再给翻回来,指着连载小说道:“快别翻来找去的了,就是这篇啊。”
胡竞之眨眨眼,再三确认她手指指着的的确是宝先生的连载小说,一时有些不知作何反应,过了好一会儿才揶揄的说道:“哦,你开玩笑呢吧,是不是见这宝先生与你写了同类型的小说,结果人家的大火特火,你的被退稿了,心里不是滋味啊!”
冬秀傲娇的翻翻白眼:“不过一篇小说而已,我至于嘛!”
然后干脆的拉着他到她的小书房里去。
胡竞之和她两人各有一个书房,她的书房便是两人卧室里带的一间耳房,不过十来平,比起胡竞之的书房自然逼仄逊色不少,却被冬秀收拾的极为温馨雅致,素净的窗帘和桌布,怒放的鲜花,墙面上挂着她淘回来的各色手工艺制品,还有那码放整齐的书架子,文雅中却透着生活的气息,叫人感觉十分舒适和放松。
胡竞之还是第一次到这个房间来,不想这真是一个小书房,他一直以为这是冬秀姐绣花缝纫的地方呢。
“那,这是书稿!”
冬秀把自己手写的稿件给他看,她所有手写的书稿都有要求报社给她寄回来,最开始是有哥哥替她誊抄,她的书稿便自己收集了,后来便养成了习惯,而且也觉得那是自己一笔一划写出来的,费了不少心血,给报社用过就扔倒是可惜了,便特地找报社回收了收藏起来。
胡竞之因为经常与她一起写日记、写家信,对她的笔迹很是熟悉,何况冬秀姐那笔娟秀中透着刚劲的钢笔字也实在独特,十分的赏心悦目,他绝不会认错:这的确就是她的手稿无疑!
这么说来,她的的确确就是宝先生了!
“那你一定有未来世界的存稿吧,快拿来叫我先睹为快!”
嗯?
你这平静的反应是怎么回事,知道自己媳妇的隐藏身份了,不该大惊小怪一下以示尊重嘛,就算她只是个通俗小说作者,那也应该对她走出家庭,成了有追求的新女性表示一下祝贺啊,好歹满足一下她的虚荣心嘛。
胡竞之这样的平淡反应,叫冬秀又是失望又是不满,按说,胡竞之这样的绅士暖男,现在最少也该给她送束花好伐,毕竟她给家庭创收了啊,好吧,胡竞之本人赚钱能力一流,他们家一直就不缺钱,而且还能跟散财童子一般,不断的资助别人,很久之前起,冬秀就再也没把胡竞之上交的钱拿去银行存起来了,他们过着十分潇洒摩登的月光生活。
其实胡竞之只是表面平静而已,他是震惊太过,反而不知道做出什么反应了,毕竟也是有历练的人,总不至于激动得大叫大跳吧,而且冬秀姐自己也一幅没什么了不起的样子,仿佛不知道这个消息会给人带来多大的刺激似的,他就更没法把心中那股激荡之情表现出来了。
况且他现在真是蒙圈得很,倘若冬秀姐现在告诉他自己也跟小说里的林与文一样是从别的时代穿越来的他也不能更加惊奇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胡竞之在这一刻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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