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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花白胡子愣了一下就明白了,阴笑道,“你还是个会说谎的女巫,我送你去地狱里和魔鬼说吧!”
孤儿看着他举着匕首冲过来,还是站着不动,显得即高贵又骄傲,但天知道她吓得两腿打颤,根本挪不动脚步了。
她瞪大眼睛,但是视线早就因恐惧而模糊,只感觉匕首的寒光掠向她的喉咙,锋利的刀刃擦过她的皮肤,居然有一种微凉的颤栗感,眼前黑乎乎的一片。
惨叫声在大厅内回荡,恍然间,她觉得那不是自己,因为她的声音没有那么粗,也没有那么足的底气,叫得好像要掀了屋顶似的。
“伯爵小姐,您真镇静,请允许我崇拜您。”有个声音温柔的说,但也带几分嘲笑。
“明明就是吓坏了,硬撑嘛。”另一个声音说,很年轻。
孤儿本能的抬起下巴,倔强高傲的盯着声音的方向。哼,说我硬撑,我就撑到底!不过她的眼睛里全是远景,是那些灰色的石墙,墙上巨大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骨,还有一柄铁斧,上面还残留着红褐色的污迹,也许是砍头时留下的血痕。
“我就说她吓坏了,一个女人能有多大本事?”年轻的声音又说,“看,她眼珠不会动。”
我会!孤儿眨了一下眼睛,很意外的,再一次撞进了那双蓝眼睛里――那样纯粹的蓝色,却又那么深邃,冷得像玄冰,却又燃烧得像火。
是什么人,能有冰与火的双重物质?
一瞬间,她有些迷惑,不知此刻身在何地,要干什么,满脑子都是飘着细雪的黑暗树林。她再眨了一眼眼睛,非常用力,然后――终于――聚焦到了眼前的景物,还有――人。
花白胡子还在惨叫,涕泪横流,凶劲完全被恐惧所取代。他粗壮的狗爪子被捏在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里,手掌呈现着不符合常规的角度,显然已经被捏碎了。
“大人,求您放过我,我只是想杀死这个女巫。大人,求您。诸神在上,我对您忠诚无二。”他一边惨叫一边哀求。
捏碎他手骨的人冷哼一声,扬手把他甩了出去,就如同丢掉一块烂掉的皮毛。
阿德斯!孤儿呆望着眼前人。他的高大使她沐浴在他的阴影里,他的黑暗里,无法呼吸,不过她拼尽全力也呼出一口气。
她是来雇佣他的!在某种程度上,她应该更有心理优势,虽然她现在的模样像活鬼一样丑,虽然这是在他的宫殿里,可是她有钱给她壮胆。
她打量了他一下,失望的发现他虽然只穿着朴素的白色羊毛衣和粗糙的棕色马裤,并没有穿盔甲,但脸上却戴着个青铜面具,整张脸的上半部全部笼罩在狰狞的狮吼形象下。
他的脸很丑吗?还是什么原因使他不肯将脸示于他人?孤儿凝望着阿德斯。
他露在面具外的的嘴唇紧抿着,嘴角坚毅,显得有些严酷,左唇边的腮上有两道疤痕竖立着,像是被利爪抓的。不过孤儿不觉得难看,伤疤是英雄的勋章,比起那些面白如玉,纤细文雅的漂亮人儿,她倒觉得这种粗旷非常性感,显得沧桑而寂寞。
“伯爵小姐确实吓坏了,不过我猜是大人的面具吓着了她。”那个温柔的声音又响起来。
孤儿回过神,看着阿德斯迈动长腿,大步走向他的王座,另有两个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跟在他身后。
这两个人好像是阿德斯的左右侍从,不过那天在树林见到时,他们都戴着头盔,孤儿没看清他们的脸,而且之前他们的声音也没那么友好,现在虽有熟悉感,却也无法确定。
但今天他们都露出了脸,不像阿德斯一样神神秘秘的,身上穿着便服,都是金发碧眼,模样之英俊和路易公爵完全有的比。而且他们长得一模一样,显然是双胞胎。
“我没有吓坏,我是愤怒,因为我受到了冒犯!”孤儿见那个石头王座离自己有些远,奋力向前走了几步,嘴虽然硬,但她被吓软的腿,还是有些使不上力。
“詹姆,去看看。”阿德斯根本不理孤儿的控诉,向厅内略抬了下下巴。
年轻侍从应了一声,快步走过去检查领路兵的伤情。
“大人,他没事,脖子没断,脑袋也没碎,不过――妈的,流了好多血,脑后有一个大口子。”詹姆说,
“把他弄醒。”阿德斯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端坐在王座上,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轻抚王座把手的狮头,“汉姆,去把那三个人吊死,尸体挂在城门上喂乌鸦。”
第一卷 变身,月圆之夜!第四十二章骄阳玫瑰
那三个混蛋一直窝在一边不敢动,此刻听到自己要被处死,立即哀求和哭号起来,但却没敢反抗。汉姆是双胞胎中的另一个,领命后立即出了大厅,招来一小队士兵,把那三个人滚在地上的人拖走。
“死得像个男人,尊严点!”汉姆猛踢了一脚还在挣扎哀求的花白胡子,“你该知道,大人最不喜欢女人进城堡,难道你要把这里变成妓院吗?喜欢女人?大人给你们的钱不够去外面找吗?”
这话听了真刺耳,她可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献身的,也不是谁买了她,而是她要买下他们这一群男人,必要的话还有幻灵。搞清楚好不好,她才是买家。
早知道塔撒大陆的女人地位低下,贵族小姐也难免如此,只有不破之城是唯一的颠倒乾坤之地。不过听人这样说她,孤儿还是有些气。但是阿德斯在无视她,所以她不管多气也不会主动说话,现在开口是愚蠢的,她倒要看看,他会忽略她到什么时候,如果要和她说话,又会用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没碰到她!”三名大胡子一起辩解。
“是啊,你们想碰,可是没碰成。”领了修士来救治伤员的詹姆接口道,“盈禄伯爵小姐可是真正的‘骄阳玫瑰’,带着刺哪!”他语带双关,然后对孤儿一笑。
骄阳玫瑰是塔撒大陆上最美丽、最高贵的花,像阳光一般娇艳,但到处是刺,花瓣、花茎、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除非剪掉,否则谁也碰不得。
“带刺的不一定是玫瑰,刺儿球也是啊。”汉姆看来是两兄弟中比较臭嘴巴的一个,本来孤儿听到“骄阳玫瑰”的比喻,心中还自得了一番,但汉姆一废话,她的心情马上恶劣到极点。
刺儿球?哼,真是没见过世面的滴滴(弟弟的台湾腔叫法)!她怎么会像那个圆圆丑丑,生满铁锈般倒刺的街边植物?在塔撒在陆上,还能找出她这样优雅动人的腰身吗?没错,在地球上她算不上瘦,顶多算体重正常,可是有比较才有鉴别,和白种女人、黑种女人比起来,她的身姿纤柔得无与伦比。
不过,她的特殊魔法看来是被阿德斯的人看到了,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流传出去。这三个混帐王八蛋死了固然好,其他人会不会对外说呢?难道还要给封口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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