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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分明是在不耐烦你啊,只有你一个人在兴起吧。”玉桃觉得他单方面投入得好笑,她看看慕容锦店门敞开的店,“我们去里面坐坐,跟我走。”
洛伦咬牙,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眼睁睁看着自己乖乖跟着玉桃走进了古玩店里。
“虽然我的能力大不如前,不过,控制住一个人的行动还是绰绰有余,所以,别妄想走开。”玉桃坐进躺椅里,阳光懒懒洒在她肩头,满室的薰香更是在这阳光的照射下显出薄纱的姿态,缠绕在她的身上。洛伦背靠墙站着,中规中矩的,脸上的表情却泄露出他心里的愤怒。
“她要带他去哪里??”
“还不是为了你带来的那个男人的委托。”玉桃撇嘴。
“你们不是说那本书很危险吗?他不会有事吧?”洛伦眉心紧皱,“为什么要把他牵扯进来。”
“喂,你是在说笑吗?什么叫把他牵扯进来,我记得对那本书了解最多的应该就是慕容锦了吧,他可是保存过这本书,并且,没有受到它的影响啊。而且也是他把《沉月录》卖出去的,怎么想都应该找他去解决才对啊。”玉桃说道。
“什么影响?”洛伦问道。
“很坏的影响,其实不让你跟着去,也是为你好,要是现在让易墨微看到你,你大概会没命吧。”玉桃打量洛伦,眼神颇为玩味,“你很关心慕容锦啊。”
洛伦一顿,“你想说什么?”
“他可不会长生不死。”玉桃抿嘴,慢悠悠地说,“他会老,会病,你不一样,你会永远是这么好看的人,有力量。你对他的新鲜感很快会消失。”
洛伦不开腔了,眼神滞着,玉桃又说,“唔?你的脑袋里有个很残忍的想法啊。你真的愿意这么做?”
“愿意。”洛伦咬着嘴唇,“我从来没遇到过像他这样的人。”
“他是特别的么。”玉桃笑了笑,闭上眼,作势睡去。洛伦见她合眼,动了动手指,整个人也都放松了,他走出古玩店的时候,听到玉桃说,“他们在地下王国,你的想法我会转达给易墨微的。”
“不用,我会自己和他说。”洛伦轻关上门,向着地下王国的入口行去。
洛伦到达时,从电梯里走出来,便看到了已是一片狼藉的公园,一辆洒水车在向地面上喷洒清水,许多拿着长刷的流浪汉在就着这水清洗地面上的血迹。他沿着这条从公园入口一路通到酒吧门口的血迹走,他嗅嗅鼻子,血的味道还很新鲜,而且还是许多个人的血,可是尸体呢?流了这么多血,肯定已经死了不少人了。洛伦四下张望,眼神最终落在了酒吧附近一个垃圾堆上,他朝那里走过去,这时,听到有几个流浪汉在议论,“又是一个西方人,真他妈晦气。”
“妈的,这分明是来砸场子的。”
“听说没有,刚才那个金发的,是吸血鬼啊!”
“你是白痴吗?世上怎么可能有吸血鬼这种东西!”
“可是他的身手,一个正常人可能吗??”
洛伦盯着几大包垃圾定神看了会儿,眉毛扬起,来回踱了两步,还是动手去解了。垃圾袋里的果然是成堆的尸块。人的躯体,被撕裂成一块一块,洛伦用手指拨了拨,要有怎样的力气才能做到把人的身体撕开,他虽然也知道几个身来力大的吸血鬼,可是从没听说过有能将人身撕得这么碎,骨头都被扯开,内脏之类的也已经不完整,甚至有一个人的脸都是破碎的,皮肉耷拉着。洛伦又去解另几只,有几个垃圾袋里装的尸块边缘有明显的被刀锋切开的痕迹,整齐,美丽的伤口,下刀的人出手既痕又准,一刀甚至可以劈开一个人的头颅。洛伦眼神一闪,这就是兰德做的吗?这就是他的能力?这就是玉桃所说的,《沉月录》所带来的坏的影响?那,慕容锦呢??
洛伦这么想着,心里急切,赶紧折回酒吧门口。铁门敞开,他往里走,过分的安静让他难受,他朝酒吧里唯一有亮光的方向行去,走到了才发现又是一架电梯,他犹豫着走进去,一眼扫到电梯按钮上那个最显眼的,被血染红的按钮。那上面的数字已经看不清,也已经不用看清。他按下这个按钮,金属门缓缓合上,一声钝响之后,疾速向下而去。
电梯的门开启时,他看到慕容锦了,他背朝他站在离电梯不远的一间房间门口,洛伦正要松出一口气,却看到有一道人影倏地从那房间中窜出,到了慕容锦的身后,那人背对着洛伦,举刀就要砍向慕容锦,那满是鲜血的长刀在洛伦眼前一闪而过,他心里一惊,大喊着慕容锦的名字快步跑去,那金发的人听到动静,收住刀势,回身看他。
那是兰德,金发,金瞳,长刀染血,衣衫也已被鲜血湿透,血珠顺着他的额头淌下,他现在的模样早已没了之前所见时的温和,他昂起下巴,蔑视般的看洛伦,不说一字,抬脚向他走来。
洛伦愣在原地,无措地睁大眼睛,他终于看到了那双传说中的金色眼睛了。
眩目的金色,犹如太阳的光彩。
“兰德!”一声呵斥从别处传来,越过兰德的肩,洛伦看到易墨微走了过来,他挥手,决绝地,“洛伦,闪开!”
慕容锦也喊,“白痴,快走!”
洛伦看着兰德,确切的说,他是被那双金色的眼睛所看着,与玉桃的控制力不同,他是被这双金色的眸子所震慑,他畏惧着不敢移动半步,然而除了恐惧,还有一丝仰慕浮现在心里。他甚至想跪下,跪在这个金眼睛男人的脚下,他愿意吻他的脚背,告诉他,他对他血统的崇拜。
这一刻,他的眼前出现了这样的幻觉:红色的血衣成了国王的红袍,金发成就了他的王冠,他手上的利刃是象征权力的权杖。他看到了力量,至高无上的力量。
这才是真正的兰德。
等洛伦回过神来时,已被慕容锦拉到了房间一角,狠狠的挨了他一拳,“你来干什么,还嫌不够麻烦??”
洛伦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却被慕容锦推着看向了一边,“你是想被撕开身体还是想被切成一块一块?你以为你被分尸之后,还能复活?”
“抱歉。”洛伦尴尬地看向出现在他原先所站位置上的易墨微,兰德握着长刀,泛着冰冷光泽的利刃就这么贯穿了易墨微的身体。有血,从刀尖滴下,兰德撇嘴笑,将刀锋又向里推。洛伦垂下头,“我被他的眼神折服了,慕容,那是我们的王。”
“闭嘴!”慕容锦火气颇大,翻了个白眼。
“他不应该是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猫,他可以成为…………”洛伦的话却被慕容锦粗暴地打断,“别说了。他被《沉月录》里的恶魔附身了。”
“什么意思?”
“易墨微说他们来过这里一次,那一次,那个恶魔就盯上了他,可惜它被封印在书里,没办法自由行动,但是他依旧有能力干扰人的思想。今天早上兰德失踪。我们到这里来的时候,已经死了不少人,据说都是因为阻拦他被杀掉的,我们到放书的房间时,玻璃柜子已经被他劈开,树上也被狠狠劈了一刀,我想,他原本是想要杀死那本书吧,可惜,这么以来正好中了恶魔的下怀,他劈坏了那封印,魔鬼,被放了出来。”慕容锦靠在墙上,渐渐平静下来,他看着兰德猛地抽出刀身,又很快再次刺向了易墨微,将他抵到墙边,用长刀将他固定在了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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