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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拿着退伍金回家的士兵也是天然的受众,他们有纪律,而且勤劳肯干,无论是几个人合伙分红,还是一个人建立自己的事业,生产出来的产品都会供不应求,让他们在后半生过的十分富足。
但这些都需要人,受过教育、有见识、有纪律的人!
等到学校的孩子长大已经来不及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退伍军人都会变成行政管理和创业的主力军,如果维兰瑟有能力,她都想马上扩军一百万,然后带人去开垦农田、兴修水利、建立工厂,封建时代只有士兵才有最好的执行性,可是她却没有这么多的军官去带新入伍的菜鸟们,如果不顾条件地扩军,里面的地痞流氓带坏了正直年轻人,形成军队中的恶习,想要纠正会十分困难。
所以受过教育的军官就像是人体中的骨髓,源源不断造出新血,如同学校中的老师教育学生一样,把大男孩们塑造成真正的男子汉。
“所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我现在非常需要能够带新兵的军官,军校招收的都是半大的孩子,很快他们就可以派上用场,现在也只有你是最适合去当校长的,其他勉强声望够的上格的,海丁去培养警察,因为领地的扩张,那边也是个大缺口,斯库利申请驻守银木森林附近,我总不至于把他调回来,近卫军你又任性地丢给了雷纳管理……现在的闲人也只有你自己,大家现在都知道你精神恢复了正常,再用疗养当借口就太过分了。”
最心爱的女人坐在自己腿上,貌似毫无心机地玩弄自己胸前垂落的长发,希泽尔忍受着灵魂的拷问,勉强抗争着:“可是那样会减少见到您的时间……您知道银木森林那边很安全,斯库利只是想和那位日精灵公主在一起,为什么就那么偏心,选择让我离开您……”
“啧……”维兰瑟幽幽叹气,“还是以前的希泽尔听话,总是毫无保留地按照我的要求执行,果然男性就是这样薄情的生物,一旦得到了女性的身体,对她的爱就会大打折扣了。”
“我会去的!您知道我对您的恋慕只会越来越强烈……我只是舍不得离开你……”希泽尔连忙应承下来,然后委屈地辩解。不过当他看到维兰瑟得逞的笑意,立刻明白自己又被公主殿下玩弄了。
“您又骗我……”
“那就拜托希泽尔了,请一定要提供尽可能多的像你一样优秀的年轻人给我。”维兰瑟抽出头发中的手指,从他腿上利落地站起来。
但几乎在下一秒,她就被横抱着摆在了桌上,本来堆积在那的书本和文件落了一地。
希泽尔低头吻下去:“我会经常来看公主殿下,准备好喂饱我……没有您在太寂寞了,我需要更多的犒劳。”
维兰瑟笑了笑,挺身与拥抱过无数次的精悍躯体纠缠在了一起。
……
十二年足以改变许多东西,如果体现在小小的费利克斯的家里,属于他父母格兰特夫妇的广袤牧场已经绵延了很远,从一头看向另一头,湛蓝的晴空下,蓝紫色的苜宿花和金色的麦田方方正正,直到消失在远方,验证了课堂上老师说“脚下的土地是一个圆球”的真实性,因为如果它不是圆的,那就不会有远方的地平线。
费利克斯是十三年前降生在格兰特家的,他上面已经有了疼爱他的哥哥和姐姐,尽管孩子众多,但富足的农场主格兰特先生再也不像他的父辈一样,每多出一张嘴都要为家庭的温饱而发愁。
尤其是在怀着费利克斯的时候,格兰特太太曾经梦见过一位洁白的天使,虽然现在民众早已不像以前那样敬畏神祗,但那美丽祥和的姿态仍然让母亲格兰特太太把他当做一位受到祝福的幸运儿,认为费利克斯会为家族带来好运。
而费利克斯不负家人的厚望,成长为一位善良活泼的孩子。他有着美丽俏皮的金色卷发,明亮开朗的湛蓝大眼睛如同蓝宝石一样,在尖尖的心形小脸上忽闪忽闪,柔美如花瓣般的嘴唇呈现优美的弧度。他像是一位年幼的天使,或是古代神话中让神祗恋慕的美少年。
从小时候起,想为自己女儿定娃娃亲的人就络绎不绝地找上格兰特夫妇,但他们看了看还没有自己儿子长的漂亮的小丫头,只能委婉拒绝了这个提议。
随着越来越多的邻居搬到城镇里,卖掉的土地也越来越多,最后格兰特家拥有了小镇乡下几乎所有的肥沃田地,大家都开玩笑说,如果是旧时代,格兰特家的土地就算比起一位子爵也不逊色。只不过现在格兰特家的农场也不像旧时代那样,用佃农和奴隶做事,而是像工厂聘请工人一样,用金钱雇佣挤奶工、割麦工什么的。
费利克斯从小就很聪明,他六岁时就能骑在自己的小马上,挥舞着长鞭,带着牧羊犬带领羊群从圈栏走出来,来到既定的牧草草场吃草,然后又全部一只不少地带回去。现在他的马术越加精湛,就连镇上见识最多的老人都说从未有任何一位年轻人能与他相比;后来进入小镇的学校,他也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无论数学还是文法,那些还拖着鼻涕的小鬼没有一个考试有他的得分高,于是现在费利克斯也是小镇唯一考上皇家军事学院的孩子,那可是现在八所军校里最好的一所,由希泽尔亲王亲自担任校长。
虽然小镇上没有任何人知道,就算费利克斯交了白卷,他也一样会收到皇家军事学院的录取函,因为他从小就想成为一名英勇的近卫军,保卫英明睿智的女王陛下。
这是他的梦想,所以女王陛下会帮他实现。
第171章
现在,费利克斯骑在他那匹伴随他成长的安达卢西亚马上,他的伙伴叫灰鬃,除了灰色的鬃毛和四蹄外,全身都是漂亮的雪白色。镇上最有学识那位老爷爷以前还在乡下时,说过这种马以前叫“国王之马”,它兼具高傲勇敢和温和,而且仪表非凡,外型相当漂亮,只有显赫的贵族或者王室才能拥有,可是现在却能被一位略有资产的农场主儿子骑在胯(和谐)下。
这也多亏了女王陛下和她率领的德鲁伊动物学者们,原本配种是十分消耗种马体力的工作,即便是再健壮的公马,也无法让太多母马产下它的后代,这让以前良种马的培育非常困难。
但女王陛下教会了人们人工繁育马驹的方式,只要收集种马的精子,用附带了简单降温魔法的玻璃瓶保存起来,然后以工具放进母马的肚子,这样一份名马的“种子”就能分给尽可能多的母马。
但费利克斯想起来却不禁有些脸红,女王陛下那样美丽的女士研究这样的方法,作为她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费利克斯也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不不不,我怎么可以那么去想女王陛下?她一定纯洁的就像无暇的白百合花,只是本着学术研究的角度才去接触马、马的……目的也是为了造福所有子民!
他羞耻地低下头,为了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那些亵渎的事,他视线盯着马鞍上搭着一包钱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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