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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李维特都是带着微笑的,看谁都一副春风得意的样子。又把众人吓了一回之后,胆子大的跑来问他:“这是,走出失恋的阴影了?”——这些人的猜测倒是有些撞在点子上。
李维特挑起一边嘴角,哼了一声:
“之前是我眼瞎了,看上了个龟儿子。”
问话人无声地啧啧两下,兜着手走了。
……看来经过这么一遭李维特总算进化成了一个真正的爷们儿,这真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爷们儿起来的李维特想,去他妈的吧,老子还半辈子没过呢,就这么吊死在一棵树上?
回了家他把屋子里的一堆破烂收拾了,买了新家具新衣服放着,之前和龟儿子同住时的物什都堆在储藏室,眼不见为净。折腾完了他那抹布挨个地抹灰,还哼着歌。
打扫到浴室的时候,他拉开洗手池下面的那个橱门,想把买回来的卫生纸堆进去。结果那橱柜里是有放东西的地方,却还有些别的。
一只牙刷。
——不,那不是傅珅的东西,他不会把东西不小心掉在这种地方。
是李维特自己的。
李维特“弄丢”的东西太多了。很多东西被他随手一放就不知道去了哪,只能一遍遍的问他曾经的同居人,哎,你看到我的这个了吗,你看到我的那个了吗。
傅珅都要懒得和他讲话,一只手随便指指,大概就是失物所在的方向了。
但是那时傅珅没能给他找到这把牙刷。他并没有怎么在意,第二天他回家的时候,便看见漱口杯里插着一把未开封的新货。
……现在李维特把他曾经的失物捡起来,一步一步的走到储藏室门前,拉开门,将那把牙刷扔进去,再慢慢地,慢慢地合上那扇窄门。
他的手抖得那么厉害。所以他把手背在身后,转身靠在墙上,用后背压着那双手。
然后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看着天花板,静静地等自己缓过劲来。
☆、第十章
哪本书上曾经写到过,说忘掉一个人的时间,等于和他在一起时间的三分之一。
傅珅陪了李维特整整十二年,按这个方法推算过来,李维特忘掉他也需要整整四年,将近一千五百天。
今天是傅珅消失后的第一千零七十三天——这个人离开了近三年,但是李维特看上去已经好得完全了。他的眼泪在这一千多天的前半年里用得一干二净,自此治好了他泪腺的毛病;失眠的症状在第九个月也悄然消失,他开始在气候转暖时打盹犯困,在晚上睡得像个幼儿园大班的孩子。想起某个人便觉得胸闷的问题持续得比较久,足足花了一年四个月才彻底治愈。再过了一年四个月的现在,三十四岁的李维特坐在办公室里,脸上看不出半点忧愁的痕迹。
三年前的李维特看上去仍有种和年龄格格不入的天真,是到了今时今日,他的年龄才终于和神情同步。但这张脸上依旧没有中年人特有的疲惫和悲苦——他没有家人更没有子女,背上的重量轻得几乎让人不安。还好还好,他对于这个状况安之若素;三年前他被迫从过往的泥潭踏了出去,还和旧时的熟人全断了联系。又过了半年,他干脆换了居住的城市,一路北上,横着心住在了全国雾霾灾区的最中心。但这一切都是他主动选择的——他选择像个婴儿一样重新出生一遍,把半辈子的记忆都扔在了那座上学,工作,恋爱的旧城,再不主动提及。
能够把过去的他和现在的他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他的名字。
有的时候他甚至想,要不要把名字也改了?他拿着古今中外世界名著翻了几遍,一直翻到了歌德的全集上去,最后还是作罢。
……
“……总监,今天晚上你有约吗?行政那边说是中秋要到了,问我们想不想提前聚一聚,庆祝一下。”
助理从办公室的门外探出头来,冲李维特微微扬了扬手里的笔记本。
李维特坐在办公桌前,对着那人笑了笑:“今天不行。而且既然是中秋,最好还是和家人一起过吧。”
“这样啊……那我去和他们说一下。”助理点点头,转身走了。
李维特往他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眼神落回到桌上的手机上。
屏幕上显示着一条未读短信:“今天晚上出来吧。”
他的回复只有简短的一个字:“嗯。”
……
李维特到搬到新城的第二年,就被破格提拔到了总监的位置。究其缘由,是因为他替新公司接了一笔价值九位数的项目,正好等于这公司过去三年的全部收入的总额。
给他项目的那个人,就是今天晚上和他见面的对象。
李维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靠睡觉上位的。因为他不觉得这是什么交易——和人睡觉他没受半点委屈,当初上床的时候他也真没想过能得到什么好处;谈项目的时候,李维特单纯是觉得负责交涉的那经理带了个挺顺眼的跟班来。两个人互相看对了眼,跟班晚上直接到李维特的公寓跟他打滚去了。
事实是跟班是人家公司的老总,年龄比李维特还大上三岁。想想看当时李维特对着那张比自己还显小的脸,一边抽烟一边问的是“你什么时候大学毕业的?”
当时那跟班笑笑不说话,李维特也就没再问。再过几周项目谈成了,李维特这才知道实情。别人或许会惶恐会得意,毕竟这看上去像是抱到了一条金大腿——但是李维特毫无感觉。他只是依从着自己的喜好,继续和实为大老板的“跟班”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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