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的正前方,隔了两排的位置,靠右坐的,是个个子中等,穿着粉红色羽绒服的女孩。
女孩有着一头乌黑浓密,又长又亮的头发,不过,此时的这头及腰长发却被女孩梳成了一条长长的麻花辫,自然而然地垂落在脊背的正中央。
此时的女孩儿,正昂首端坐,聚精会神地听着讲台上班主任虽然“声情并茂”,但却是照本宣科,催眠寡味的讲课。
这位穿着红衣服,留着麻花辫的女孩儿,不是别人,正是兰回镇兰回第二初级中学初三一班的班长兼英语课代表,吴烟,一个范晓华上辈子从学暗恋到初中,一直到他考上了县里的省重点高中“雍县一中”,见识了一大票吃得好,穿得好,更肤白貌美,更婀娜多姿,无论吃穿用度,无不“养尊处优”,“高人一等”,和他们这群穷哈哈,农村娃完全不在一个世界的城里女同学后,他对“俏村姑”吴烟吴同学持续了八九年的暗恋,才一下子终结,很快“移情别恋”。
当然,即便移情别恋,那个时候的他,对班上和年级上的那些每天都想多看两眼的漂亮女同学,他也只敢暗恋,不敢明恋,只能远观,不敢“亵玩”。
不过,话又回来,对那些九十年代,矢志以“考大学,脱农皮,当城里人”为最大奋斗目标,情窦初开的农村娃们而言,对面学校那些一个个让人心动的县城女同学,谁又不是“只能远观,偷偷喜欢”呢?
范晓华让自己温柔的,同时又带着几分欣喜的目光在吴烟挺直的后背上停留了起码一分钟,这才越过对方的身影,来到教室右边第一排,一个穿花色袄子,梳着齐肩个马尾,身材娇的女孩身上。
这个不像吴烟吴同学那样昂首端坐,认真学习,反而趁班主任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开差,和同桌时不时讲着话,名叫林庆的女孩儿,是范晓华多年后回忆自己班上同学,尤其是初中女同学时第二个让他记忆深刻,难以忘怀的同窗。
林庆长得漂亮,尤其是五官,极其的端正——眉如青山;鼻子挺拔,秀气;嘴唇不大不,嘴皮不厚不薄,甜甜一笑,就露出一嘴整齐,耀眼的白牙;最出彩的是对方的一双眼睛,睫毛长长,褐色的眸子又大又亮,看起来灵动而又狡黠,仿佛会话一般,尤其是当它们跟你四目相对的时候。
除了五官端正,精致,林庆的皮肤也极好,呈现出农村女孩儿少有的奶白色。
()(e) 白皙,细腻的皮肤配合对方那张精美秀气的五官,让林庆的这张桃形脸,在很多年后,尤其是在范晓华大学毕业,出了社会,历经社会一遍又一遍的毒打,夜深人静,身后睡着爱慕虚荣,性格乖张,和他同床异梦的城里老婆时,林庆的那张精致漂亮,单论五官,比很多所谓女明星都要好看的脸便会一次又一次的浮现在自己的眼前:
总是宜嗔宜喜,笑嘻嘻;
总是趁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打量自己;
而一旦被自己发现,便会面红耳赤,飞速移开自己的目光,犹如一只受惊逃跑的鹿。
“那时,我怎么就没发现林庆真的很漂亮呢?而且那妮子似乎还对自己有意思如果自己当初不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全部心思系在吴烟身上,而是广泛撒,重点盯防,‘弱水三千,多舀几飘’,哪怕最后和林庆没结什么果,但人生就是经历,只要经历了,自己上辈子的感情世界,也不至于高不成低不就,最后一地鸡毛,得过且过了吧”
这是上辈子的范晓华午夜梦回时无数次在心头反问自己的话。
不过,林庆虽然长得漂亮,但是成绩不好,中等偏下,可以很一般,而且个子也不高,初三的时候也只有一米五几,再加上当时的范晓华“心有所属”,迷成绩又好,人又漂亮的吴烟迷得不行,所以,哪怕实际上林庆比吴烟其实要好看不少,当时的范晓华对林庆也是毫无感觉,完全不来电。
坐在教室中间偏后的范晓华远远地凝视着那个上课期间动来动去,一直不老实的林庆,让对方那张即使二三十年后,在他的脑海中也依然清晰,靓丽的面容和现实中的样子重合,分离,再重合,最后合二为一,犹如金属蚀刻一般牢牢地刻在他的脑海中后,范晓华嘴角一勾,便将目光再次挪动,移动到了教室左边,偏后,靠窗的位置。
那里,依然坐着一个女孩儿,一个让上辈子人到中年的他回忆起青葱韶华时,很难被他忘却的一个人:
陈萍萍。
陈萍萍的成绩比林庆要好一点,但好得也有限,一般也就中等,在班上二三十名的样子。
所以,这种“差生”,在上一世心高气傲,只以成绩论英雄的少年范晓华的心目中,也是难以入他法眼的。
()(e) 和林庆一样,陈萍萍在范晓华眼中形象的个改观,也是需要七八年后,等他进入社会,被残酷的社会现实一顿毒打,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得到重塑后,他对陈萍萍的评价,才会正常和客观起来。
当评价标准改变后,当他再回忆起自己这位昔日的女同学时,便赫然发现对方除了成绩“差强人意”外,在其他方面,真的是很不错,很优秀。
陈萍萍刚上初一,便被眼睛一亮的班主任直接钦点为文艺委员。
一般来,能当文艺委员的,身材,长相都长得不差,同时身上多少都怀有一些才艺。
陈萍萍自然也满足这些条件,一米六几的身高,在班上二三十个女生中绝对算鹤立鸡群;五官虽然没有林庆那么精致,但也轮廓分明,柔和秀美,相互搭配,相得益彰,加上一副标准的瓜子脸和细腻的皮肤,让陈萍萍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女。
除了外在的身体条件,陈萍萍还有一副空灵的嗓子,让对方不论话还是唱歌,都如同百灵鸟一样,悠扬悦耳。
至今,他还记得对方在某年国庆文艺表演上所唱的一首中华民歌洪湖水浪打浪,那干净,空灵,犹如云雀直上云霄一样的嘹亮歌声,几乎刚一开口,便立刻获得了全校师生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
尽管身材高挑,容貌娇好,歌声悠扬,但学生毕竟以学习为主,除了一年一度的国庆文艺表演让陈萍萍有一试身,一展所长的会,平时的绝大多数时候,她都是一个默默无闻,不太惹人注目的女孩儿。
加上陈萍萍本身性格上的安静,不跳脱,不惹是生非,不招蜂引蝶,上课老老实实上课,下课除了上厕所,其余大部分时间也喜欢和同桌待在教室,安安静静,不太让人能够感觉到她的存在。
在范晓华的记忆中,整个初中三年,他和自己班上的这位文艺委员似乎都没什么交集,也不记得跟对方过什么话,唯一记忆深刻的,便是对方穿着一条湖绿色的连衣裙,持话筒,在国庆文艺表演的舞台上,引吭高歌,唱洪湖水浪打浪时那光彩四射的姿影。
————————
ps:俺的新书,欢迎大家收藏,推荐哈:)
dv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合意 听说她是校霸罩着的 穿越知否当纨绔 全修真界都觉得我是女人 纪轩李生宏 纯原乡 东宫 华娱:从导演到资本 重生:逆袭人生2004 离谱!连上古仙帝都是我的好友! 奶花的末世行 综各种影视小说 白鸣李梦 吃大瓜!全家偷听我心声后杀疯了 我要做球王 艾林血魔 林凡千秋雪 渣攻他疯了[快穿] 快穿之炮灰不走剧情 王瞳卡洛斯
东南医学协会最年轻的天才会长,因神秘遗传病被迫离任,阴差阳错成为云芝堂坐诊医生,他靠着一手精湛医术再次崛起,不但收获美女芳心,还让中医在国际上的地位一跃千里,被世界上众多医学专家奉为医学界第一人...
站在你面前的是新秩序的建立者,邪神的死敌,失落文明的垂钓者,树妖一族的救世主,破晓之剑的创立者。李西涯一觉醒来,发现全民穿越异世界,这个世界拥有克苏鲁之眼世界吞噬者血肉墙骷髅王等一众恐怖而强大的boss。所有人重新站在同一起跑线,砍伐树木,挖掘矿石,打造装备,搭建庇护所,挣扎求生。而李西涯获得树妖一族的馈赠,拥有垂钓失落文明遗物的能力。在森林垂钓开启铁匣,获得攀爬爪鞋带束头猎鹰刃在雪原垂钓开启冰冻匣,获得冰雪刃暴雪瓶雪球炮在空岛垂钓开启天空匣,获得雏翼星怒天界磁石若干年后,当邪神从月球的背面探出身影,裹挟着灭世的威压降临世界之际。李西涯从庇护所中走出,手持泰拉刃,瞧着月亮领主头顶的血条吼道就特么你叫夏洛啊?!...
帝路争锋,星空中,帝路上,神体尽出,而这个时代,却有两位凡体力压诸多天骄。我要不顾一切,用尽一切手段成帝!感情只是前往路上的束缚。没有什么能够打败我,一切的折磨只是变强道路上的磨练。徐长青穿越遮天世界,来到了狠人还未成帝的年代。他在这个世界经历了太多,见到了无数的人性险恶,和各种因为感情而做出的愚蠢选择。而大道是无情的,修士就相当于大道的儿子,而儿子竟然妄想逆伐父亲,这是大逆不道。他为了成帝,为了长生,仙三斩道,他斩了所谓的感情,创造了太上无情体质。证道器骨刀。不舔任何人坚信无敌打败狠人大帝...
团宠仙女人设1v1蜜宠一朝穿越,姜知绵成为姜家团宠,众星捧月,蜜罐里长大。然后,她给自己加上仙女人设之后,一切就变得疯狂了疼爱姜知绵的二伯上山,有野鸡飞到他锄头上,撞死了讨厌姜知绵的柳巧儿...
在以光和希望为主调的奥特曼世界里,变成了以邪恶为代名词的黑暗,红荼只想给自己唱一首凉凉。于是黑暗阵营里就多出了一个恐怖的二五仔。红荼虽然我是为黑暗,但我依旧向往光明。众boss这就是你吞我们的理由?醒醒吧!你是不可能变成光的!群号323474794调戏作者的,就不要来了已经够多了...
制壶师田如月一朝穿越变成黑穷矬的农家女,心心念念想回家。无奈猫主子也跟着一起穿越,为了养活黑仔,锦鲤附身的田如月努力奋斗,弃捡到的某美男如无物。卫晋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的床会被一只黑猫霸占还跟他抢媳...